言道:“少爷,春晨天凉,您再加件衣吧。”
“好。”
案上的纸已被雪水浸得透了,沈长歌撂下笔,回身行至衣桁前欲要取衣。空荡荡的木桁却是空的,早已不见了平日常备的披风。安小开一见,心中顿时凛了一下,结结巴巴道:“少爷……昨夜、昨夜我见天凉,就让临霜姑娘将衣裳披回去了,没有让她还。我……我……”
他心知肚明沈长歌一向不喜旁人触碰自己的东西,尤以女子。昨日肯将披风借给那个丫头已是特例,他自作主张令她将衣裳带了回去,不敢保少爷会否动气。
“无妨。”
沈长歌却仅是略顿了一顿,而后吐出了这两个字。步到衣橱前,他随意捡了另一件氅衣,披在身上回到案前。
安小开有些讶异,又兀自观察了他许久,确认他的确不曾动怒,不禁脱口笑道:“少爷对临霜姑娘可真不一般!”
沈长歌执笔的手一停,“是吗?”
“是啊!”安小开肯定点头,“要是以往有丫头穿了少爷的衣裳未还,怕是少爷就不会再要那衣裳了。还有昨日,要是别人进了枫林晚,少爷一定动气,偏偏对临霜姑娘就没……”
他摇了摇头,“不是我不动气,是那丫头适才入府不久,想来也不知枫林晚之事。她连那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估量着是被人蒙骗去的,既然是不知者,我又何必苛处。”
“哦……”安小开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没再多说什么,沈长歌自顾回过身,推开了一页被雪水浸透的纸。
静立在几步之外,安小开凝望着沈长歌淡漠的侧颜,一时不禁有些发愣。
逆着光线,安小开只能看清沈长歌被阳光笼罩的轮廓,棱角冷峻分明。尚为少年的他略有些清瘦,背脊却笔直挺拔得如一把利剑。他略低着首,全神贯注,漆黑的眼一瞬不瞬地望着纸页,却透着和他年龄不相符的早熟和疏远。
印象里,少爷似乎一直都是这样的——
他自己今年年纪也不大,过了三月也将才十四岁,因是家生子,故在六岁那年便被老夫人安排在了三少爷身边,成为他身边的随从和玩伴。他跟随了少爷近八年,可是却从没见过他玩笑过,他大抵一直都是这般,高贵疏远,喜怒甚少形色,稳重得就如一个历世已久的青年。
娘亲也常说三少爷乃是人中龙凤,便是只看性情就可看得出来。例如他自己,明明只比少爷短了一岁,却已然飞扬跳脱得像只野马,向来稳不下心性。他也时常会感到懊恼,明明是年纪相仿的少年,又是日夜相伴耳濡目染的,他却为何没有少爷的半分。
说起来,他与少爷的距离,相差的真的是太远……
正想着,对面的沈长歌忽然抬起头,淡淡望了他一眼。
不知为什么,安小开有一种感觉,当他触到他的目光,他感觉少爷似乎可以看出他心中的所想。这种感觉方才一闪,他登时被惊出一阵细汗,不敢再直视他的视线,惊忡着躲开目光。
“小开,帮我烹壶茶。”沈长歌适时开了口。
“是。”安小开舒了一口气,心想方才当是自己的错觉,提着案前的一壶紫砂下去了。
令安小开想不到的是,他所有的心思其实早已被沈长歌收入眼底,只是未曾表露分毫。然而他可看出他心中所想,却非是他有何异人之处,而是在世这数十年来,所经年练就的对人的了彻与洞察。
是的,沈长歌与他人不同。所有人都以为,他今年年方十五,可唯有他自己知晓,他并非十五岁,最起码的,他的心境并非十五岁,而是一个早已历过生死,岁近不惑的中年人。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死于二十八岁那一年冬天,死于苑后的那片枫林晚。他为了去抓住那个灰心无望的女子,在她决绝跳入寒泉之后旋即跃下。彻骨的寒意将他层层围裹,噩梦般围绕着他,他最终却没有抓住她的手,只感到沉重的困意将他包围。
然而他没有死,却也没有生还。当他再睁开眼,眼前竟做梦般已回到了他六岁那一年风寒,他在病中将将初醒,神思浑浑噩噩间,眼前是每一个他熟悉的人——沈家还在,祖母还在,一切似乎都没有变。
唯一没再存在的,便是那个女子——那个名叫临霜的女子。
这种事说来确实古怪,可是却实实在在发生在了他的身上,起初他以为这不过是他的一场回光返照,但随着时间渐久,他发觉一切皆是在按着他前一世的轨迹稳步进行着。他想或许这是老天为他安排的一场比较真实的梦,或是一个玩笑,更或许,是一次施恩,让他可有机会去改写上一世的糟糕命运。
他活过一世,死过一次,相较于上一世的孤高恣意,这一世自是不再同于飞扬少年的淡定沉稳。与上一世相及,他亦更知道自己所想要的、所想守护的是什么。
上一世的他太过傲然,总觉自己身位卓然,也一心想着建功立业,再择一佳偶良配。当他真正看透了自己的心思,打算回头与那女子携手时,却已经太晚了。他这一举不但奠定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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