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沈诺发觉离墨竟然技术相当好,这里专指刹车刹得非常及时。等离墨抬起头时,沈诺可怜的血条只剩一层血皮,整个人虚弱得彻底瘫在他怀里。
“你够狠啊。再差一点我就要去复活点报道了。”
离墨舔了舔牙齿上的血,塞给他一瓶血药,“抱歉一下子没控制住、”
沈诺干掉血药原地复活,他嫌弃地看了眼离墨的俊脸。“你需不需要擦把脸?”虽然那是他的血,啃得一脸血还是很恐怖的好不好。
离墨默默用手帕擦掉脸上的血。沈诺用手指戳戳他的腰,“有没有鸭脖子?我饿了。”
“你饿了和鸭脖子有什么关系。”
“吃脖子补脖子嘛。”沈诺恬不知耻地继续戳他,“快去快去。”
离墨无奈。“你自己去。”
沈诺捂脖子,“你吃干抹净就不管人家啦?”眨眨眼,试了几次没挤出眼泪只得作罢。
“砰!”有人摔门出去了。
沈诺一回生二回熟,等到第三天的时候完全就是屁颠屁颠洗干净脖子凑上去给人啃了。要不是生命共享一天只能用一次,他恨不得天天缠着离墨玩啃啃。
高挑俊美的男子搂着青年汲取温暖的画面虽然很唯美很文艺,可惜当对象变成沈诺时一切都毁了。他每次都半死不活,死狗一样倒在离墨怀里抽抽。离墨觉得他像是拍死了一只小强,这只家伙还很讨厌地在自己怀里垂死挣扎。真是一点美感都没有。
啃了两次以后,头牌先生彻底对生命共享失去了兴趣。估计啃过沈诺以后再去啃别人还会有心理障碍。
沈诺却越来越h,他享受的不是被啃的过程,而是每次完成契约后可以去离墨的冰箱里大肆搜刮鸭脖鸭翅,味道好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最让离墨无语的是,这家伙这两天还迷上了鸡鸭血汤,活像一个做月子的妇女。
生命共享的第三天,完事之后沈诺依旧半个身子趴进离墨的冰箱找食物。离墨头疼地靠在一旁看书。
“唔。”沈诺叼着一包豆浆,边吸边从冰箱里探出头,“窝还招到七宝压阵。”
“咽下去再说。”离墨头都没抬。
“我还找到一包鸭珍。”
“上次买鸭脖的赠品。”
“哦。”沈诺悻悻地继续把头伸进冰箱,他就说这小子以前都是抽一下动一下的,怎么就突然学会自由发挥了。
“唔。”他又一次探出头,“窝还乡道一件事。”
“咽下去。”离墨翻过一页书。
“我还想到一件事。今天好像是第六天了,再过一天不就是库克依的宴会。”虽然有离墨帮忙,但他的功勋仍旧有点惨不忍睹。
离墨的视线终于离开书本,“我会想办法。”
“那你不早点想办法!”沈诺跳了起来,害他白白做那么多兼职。
“有意见?”离墨淡淡地问。
……
“你兼职的时间快到了。”
沈诺抱着他从冰箱里搜刮的东西冲出家门。那群混蛋n迟到要扣功勋!
早上十点,他累死累活地爬到杂货店。杂货店的大婶一瞅见他,仿佛解脱般把自家两个小魔王打包扔给他。漂亮的血族孩子浑身上下透露着异常顽皮的气息。
“嘿!仓鼠!”
尽管他内心很想把这两小屁孩吊起来打一顿,脸上依然带着谦和的微笑把两个小祖宗请去花园玩耍。
这个兼职他已经做过六次了,花园里养着几只鸡,还有几只小白兔,只要把那些扔到小魔王面前,倒霉的就不会是他了。再一次为兔子先生的同胞们默哀。
沈诺无良地坐在草坪上注视小魔王们惨无人道地给一只兔子爆菊。好重口喏……他默默捂住眼。
在第七天,兼职似乎出现了一些变化。这个时间本该是他独自一人,现在身边响起了另一个人的声音。
“居然会有鼠族的玩家。”一只蝙蝠趴在栅栏上懒洋洋注视着他,“嘿,小老鼠。陪少爷我玩玩。”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先生:什么!这两只还没有亲亲!!!
某菜:但是有啃啃哟~
兔子先生:啃啃有什么用,还不如回去啃鸭脖子。关键是一点悸动都没有啊!
某菜:大哥你是搞少女漫画的吗?还悸动……
兔子先生:你到底是不是亲妈,写了三十章才啃个脖子!!!
某菜:再咆哮我就写你和哥舒公子做全套。
兔子先生:……你一直标榜自己是亲妈,其实你是小攻的亲妈受受的后妈吧?
某菜:诶嘿嘿。
话说居然木有人猜到是啃脖子,好多人都猜卖身……你们真的觉得这只仓鼠卖得出去吗?
☆、男爵是只纸老虎
从本质上来讲沈诺并不属于无可救药的外貌协会成员,只不过最近帅哥看得有点多,审美标准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目前他能接受的最低下限是偷心油光水滑的大耗子形态。所以当他的眼前出现一只长了翅膀的大耗子的时候,目光变得相当微妙。
蝙蝠觉得他被人无声鄙视了。
虽然被鄙视了,可他依旧是一只有教养有文化的蝙蝠。他慵懒地趴在篱笆上努力用自己的美貌去感化对方。
沈诺的目光变得高深而玄幻。丫,血族神经病不少啊。居然遇到一只会装圣母的蝙蝠。
当蝙蝠倨傲地以为沈诺终于被他的美貌震惊的时候,沈诺面无表情其实开了系统截图截得正欢。绝对要把照片发给乡亲父老们开开眼。
“小老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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