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外的雨刷器簌簌地扫着雪,以便车内人的视线不至于那么模糊。
行车过程中,宁枝之看也不看邰笛一眼,他的视线笔直地朝向对面的人行道,此时车辆不能通行。斑马线边上有一排戴着黄帽子的小学生,有秩序地喊着“一二一”的口号向前走去。
此情此景触景生情,邰笛咧着嘴巴对系统笑了一声。
系统不理解道:“怎么了?”怎么动不动就傻笑。
邰笛感慨万千,道:“我现在看着这些小学生,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那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穿着土里土气的学校制服,不敢早恋,不敢翘课,忘戴红领巾就难过得以为天要塌下来。”
系统听完邰笛这番回忆,若有所思,缓缓道来:“所以上大学之后,你为了弥补这些遗憾,就经常穿破洞牛仔裤和破洞帆布鞋,不仅谈恋爱,还是和男人谈恋爱,不仅和男人谈恋爱,还疯狂地找不同的男人谈恋爱。别说翘课了,一学期都和男朋友在图书馆秀恩爱,连毛概老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年年挂科,白瞎了那名牌大学生的称号。”
邰笛惊奇不定,以为系统是他肚里的蛔虫,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事实上,宿主,宿主。顾名思义,宿在主人的身体里。就像蜗牛柔软的躯体,住在坚硬的空壳里。
系统的确住在邰笛的身体里,也的确算是他肚里的蛔虫,他所有的喜怒哀乐,系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系统道:“你这些光辉事例,我都有资料。”就算没有,就邰笛那点小破肠子,这种事那么明显,谁猜不到?
*
丽皇建在市中心,而宁枝之的住处偏向郊区,路途相差好几十公里。
这一路,公路开阔通畅,鲜少有别的车辆,而宁枝之用一百出头的速度,开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路上,邰笛坐车坐得有些无聊,他用狗独有的语言哼起了tf。可惜狗是狗,即使那些熟悉的旋律铭记于心,从狗嘴巴里转换,它就又变成了一段高低起伏的的汪汪声。
这一段哼曲,属于邰笛有感而发。
也属于无心插柳柳成荫。
一直把邰笛当做空气的宁枝之,难能可贵地瞥了邰笛一眼,赏赐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所谓绿眼睛,迷人起来堪比全天下最珍贵的宝石,心动得能引诱别人把天上的星星摘给他。然而,它凶起来,就能让人联想起地底深处一簇簇的鬼火,又或者是表面浮着苔藓的死水。
邰笛被宁枝之犀利的眼神吓到了,他呆愣地张着嘴,小身体害怕得往后一缩。
宁枝之凛了凛神,他从邰笛地方收回视线,手握着方向盘,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着方向盘的一侧,语气缓慢且平静。
“小狗,不要哼了。”
谁是小狗?我有名有姓,大名邰笛。
宁枝之顿了顿,又无情地戳穿事实:“太难听了。别人会以为我在杀狗的。”
“……”
真的有那么难听吗?
邰笛无比心塞。
他生气了,不再偷看宁枝之漂亮的侧脸,傲娇地扭过脑袋,伸着两条短腿的小腿,乖乖巧巧地躺在米白色的座椅之上。
这个姿势特别像是狗在看窗外的风景。而且还是只目含忧郁的狗。
宁枝之无意间目睹这一幕,心下一顿,突然有些后悔把狗还给沈元的决定。这么通人性的狗,这世间都难见,如果养着养着养出感情了,也算是一件成就。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说好还给沈元就应该还给沈元,他决定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的打算。
邰笛敏感地察觉到了那双绿幽灵般的眼睛……在他背后投来灼灼的视线。
他毛茸茸的身体抖了一下,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颤颤巍巍地往旁边看了一眼。
宁枝之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
邰笛深吸气,心想,输人不输阵。
来,泰迪,用眼神杀死他。
邰笛立刻启用了他平常对系统翻白眼的经验,尝试着对宁枝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过后,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异常兴奋,不仅两条腿,带上两只手都兴奋地颤抖起来,如果这时恰好来段节奏明快的音乐,他就能动感地跳起舞来。
宁枝之再次收回视线,沉默地思忖,他把它还回去的决定,还是对的。
这只泰迪犬,好像,有狂犬病。
*
一人一狗,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还算漫长的车程。
又过了一会儿,车终于行驶到了目的地。
丽皇到了。
丽皇果然不愧为全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它建筑高大,外观金碧辉煌,仅仅是傍晚六点多一些,它的门面处就启动了无数盏灯,小灯,大灯,霓虹灯,无数灯光闪烁,戳瞎人眼。连“丽皇”这个大写的招牌,也是由红红绿绿的灯光组合而成的,金光熠熠,十分惹眼。
宁枝之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后又帮着邰笛解安全带。解安全带的过程中,宁枝之修长微凉的手指,在不经意间,时不时碰到邰笛柔软的小肚子,有点痒,但又感觉很舒服。邰笛忽然没节操地幻想着,要是宁枝之能够顺便揉揉他的小肚子,他会更开心的。
邰笛的脑海里略过这一诡异念头,他莫名有点害羞,趁着叶枝之帮他解安全带,他掩饰性地往车窗外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看到了一位大熟人——他的前主人,沈元。
沈元今天穿了一件暗紫色的皮夹克,铆钉像是“不要钱”地装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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