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动作轻柔。羽忘川捻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细细咀嚼。只觉得这一刻,幸福无比。
(注一 出自朱杏孙 《虞美人》)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是番外
第76章 番外(一)
如今,皇上跟前最当红的,莫过于云麾使公孙护国了。公孙护国虽为武官,但文武双全,是个出名的才子,在坊间,是不少姑娘所倾慕的对象,有些人家,甚至买了公孙护国的画像贴在门上,做门神。要说这个公孙护国,长得倒是神清俊朗,一身铠甲,威武不凡。
这一日,公孙护国刚下朝,他自幼不爱带随从,现在也养成了出了皇宫就在自家的马车上换回便服,然后自己溜溜达达回府的习惯。他溜达到一处酒楼门口,就从酒楼里飞出一个人,直接摔在他的脚边。那人抬起一张满是尘土的脸,还未开口,就听到酒楼里冲出的人喊道:“滚,不要在我这里要饭!”
公孙护国皱了皱眉头,将那人扶起,问道:“可有伤着哪里?”
那人的脸被尘土盖着,看不清楚,只是眼睛忽然睁大,看起来水汪汪的,然后他小声说:“我不是乞丐,我叫做杨顺,我是卖酒的,我这里有一坛自己酿的梅子酒,官人可要买一些。”
公孙护国心中一惊,杨顺?!他仔细打量了这人,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脏,衣服裤子也全是补丁,这么一个脏兮兮的人酿的酒……公孙护国实在没有食欲,只是道,“我全买了。”
“谢谢官人。”那杨顺将怀中护着的一小坛酒递出,“五十两。”
“五……”公孙护国的手,停在腰间钱袋上,这是趁火打劫吗?
杨顺看出了这个官人的犹疑,微笑道:“官人有所不知,我这个梅子酒是用长了十年的梅树,一年四季也只用龙尾山顶的雪水灌溉,结的梅子用来酿酒,这酿酒的水也是我从龙尾山顶刨回来的,然后要带到龙头山顶的熔岩处发酵,之后再放在冰天雪地中慢慢酝酿,入口会如烈火般辛辣灼人,回甜如冰雪般沁人心脾,梅子香浓郁连绵。玉酒泛云罍,春来酒味浓。”
公孙护国心中打鼓,果然是他吗,六年未见的那个人,腼腆,柔顺让人忍不住要欺负的那个书呆子杨顺,一点也未变。“我银子没带够,你跟我回府上取钱吧。”
“云麾使大人,莫要上了他的当,哪有什么酒一小壶要这么贵的,又不是进贡酒。”刚才将杨顺丢出来的店家好意提醒,心中却又觉得云麾使大人人真是太好了,自家的闺女要是能嫁入云麾使府,做个小妾也行啊。
公孙护国只是笑笑,便要拉杨顺走。但是杨顺只是站在那里,不动。然后他惨兮兮的看着公孙护国,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烁,小声说道:“脚扭了,走不了路,疼。”
公孙护国心中柔软处被一击击中,他将杨顺抱起,说道,“先去我府中,我让大夫来瞧瞧。”
公孙护国平时洗漱吃饭都是自己来,所以没有伺候起居的丫鬟,只有做粗活的大妈和修剪宅院的小厮。公孙护国亲自打了水给杨顺擦了擦脸,杨顺圆圆的脸蛋便清晰的露了出来,杨顺的五官变化不大,还似六年前那般,脸蛋粉扑扑,眼睛大大的,黑白分明,鼻子挺挺的,嘴巴小巧,看起来可爱非常,让人又忍不住下手要捏几下他的脸蛋,真是勾人犯罪的脸啊。
公孙护国差人去请了大夫,在等大夫的同时,他问道:“杨顺,你可记得我,我是公孙护国。”
杨顺听到公孙护国的名字,原本一脸感激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带了些害怕,说道:“我这就走。”竟挣扎着想下榻离开。
公孙护国急忙按住他,说道:“莫怕,我已经不是那个不懂事的小孩儿了,不会欺负你的。你这几年,过得可好?”
杨顺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暗淡了下来:“我交不起学费,就只能离开了,后来遇到了干爹和干娘收留我。干娘对我很好,他教我酿酒。干爹总是打我……”
公孙护国看到杨顺我见犹怜的样子,心中不禁懊悔不已,心疼道:“我以前总是欺负你,今后我会补偿你的,你可信我?”
杨顺愣愣的看着公孙护国,微微点头。
公孙护国心中甜蜜,说道:“我去让厨房做点好吃的,再给你找套干净衣裳换换,大夫怎么还不来?我去看看。”
过了不一会儿,一个老头子带着一个诊疗箱进了门,他年纪很大,走路都有些哆嗦,他来到杨顺身边,捏起杨顺的脉搏,把了会脉,摸着胡子说:“小公子身体健硕,没有哪里不妥啊。”
杨顺提醒道:“我脚扭了,你摸我手腕干啥?”
老头子羞涩:“年纪大了。”说完又摸上杨顺的右脚。
“左脚!”
老头子的脸一红再红,摸上左脚:“额,这哪里扭了啊,血脉通畅啊,跑个十里路不在话下。”
杨顺叹口气,“你再好好摸摸。”
老头子手中的那只瘦弱的脚踝,原本经脉生机勃勃,血液流淌顺畅,忽然就变得冰凉刺骨,血管也干瘪了下去,看起来竟有几分畸形。老头子大为吃惊:“这……老夫老眼昏花,你扭得这么严重,得截肢了,不然骨头可能坏死,你整个左腿都废了!”
杨顺眨眨大眼睛,说道:“还请大夫为我包扎一下。”
老头子不死心:“你要不再考虑一下,截……”
“还请大夫为我包扎一下。”杨顺露出甜甜的笑容,让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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