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佳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将沐浴乳挤到海绵上,揉啊揉,弄出一手的泡沫后再往身上涂。
等她慢腾腾地折腾完后,将自个儿的衣服摊开一看,猛然发现上面全无汗渍,清香扑鼻,给人洗了个干干净净。
孟佳乐咂舌,突然感觉颜dà_boss是个细心的人,心里不禁有着微妙的感动。
走出浴室后,颜墨已经坐回了沙发上,身上穿着橙色的无袖及膝ol风格套裙,那个小肩膀小腰小胳膊小腿儿的,怎么看都像是从设计师手稿中蹦出来的一样。
噢,颜墨果真是什么颜色都很d住!
“洗完了?”颜墨再次用纤纤细指端起杯子,态度极其优雅地喝了口咖啡,仍旧头也不抬,左手哗啦啦地翻着杂志,用涂着亮晶晶唇油的嘴唇问出一句。
“洗完了。”孟佳乐点头,暗暗佩服颜墨的更衣和化妆速度,不是说越是爱美的女人越是能够在穿衣镜前折腾上半天的么?她孟佳乐洗澡的前后时间加起来不过也半个多小时吧。
“那走吧。”颜墨从沙发上起身。
“嗯。”孟佳乐点头,便要向门口走去。
“喏,你的包。”这时,颜墨从茶几底下拉出取出一个包,用指尖勾着,递到了孟佳乐手中。
孟佳乐感谢地急忙接过,然后就跟木桩一样杵在那儿,打开手机翻短信箱。
“我和你朋友说过了,今天送你回去。”颜墨冷着眉眼望着孟佳乐,心里头漫上来一阵莫名的气。
该怎么形容孟佳乐这个人?傻?二?不,应该是巨2的傻b,好吧,似乎两者的含义重叠了,但是颜墨真的找不出更贴切的形容词了。
一般来讲,正常人在睡醒之后的第一件事都是翻找自个儿的包吧?但是她孟佳乐倒好,如果不是自己将她手机带上,估计她回到家发现丢了手机也是浑浑噩噩地就过去了吧。
拎上一个lv的黑色包包,便下腿如神,雷厉风行地几步迈到了玄关处,从鞋柜里取出一双黑色鱼嘴的超级高跟鞋换上。
孟佳乐则拿出自己那双丑巴巴的白色休闲鞋套上脚,在等着颜墨开门的时候,她从后面打量颜墨,深深呼出了一口气。
橙色的裙子剪裁大方,线条简洁,布料平整,将颜墨的身材轮廓勾勒得要多销魂,有多销魂,但是却又给人一种不容亵渎的气质。
孟佳乐跟在颜墨身后,走进电梯,被里面冰冷的空气激得浑身打了个激灵。
还有就是,难道这女的脑袋里面塞的全是豆腐渣么?昨天晚上还企图非礼自己,结果今儿个一觉醒来就全都不记得了,简直是神了。
另外…
颜墨手指轻握着一张薄薄的卡片,嘴唇抿得紧紧的,难道说,孟佳乐没发现还少了一样东西么?
出门,进入电梯,按下一楼,等电梯门“叮”地一声响,打开后,颜墨踩着细高跟继续昂首挺胸往前冲,孟佳乐欲哭无泪,在心里大喊:我知道你腿长,但是能不能照顾一下我这种腿短的人啊?还有啊,又不是说时间很紧,你不都在电话里头和人说了不去公司了么,干嘛还争分夺秒健步如飞的啊?boss你还真当自己是遨游太空的无敌女超人了啊?!
颜墨的高跟鞋在地面上哒哒地叩响着,带过了一阵清香的风,经过大门的时候,几个保安一同鞠躬,齐齐朗声道:“颜小姐好!”那模样,巴不得将颜墨给供起来。
然而,颜墨只是略略点点头,那俊俏的侧脸上仍旧散发出一种强烈的杀气,就好像昨天晚上被谁打家劫舍了一样。
虽说打从见到颜墨的第一眼起,她就深深地感觉到这女人身上有一种强烈的迫人气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孟佳乐总觉得颜墨今天很奇怪,不光气场的压迫感强烈了好几番,而且脸上就好像铺着一层冰块儿一样,难道是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惹着她了?
可这也不应该啊,她和颜墨啥交情都没,唯一和路人甲乙丙丁不同的就是,她知道颜墨的名字,而颜墨也知道她的名字,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再说了,如果颜墨第一眼就很看不惯自己,那么,干嘛还要将醉醺醺的自己弄回自个儿家?难道就不嫌太折腾太麻烦?
跟着颜墨走进私人车库,颜墨打开一辆黑色林肯的车门,示意孟佳乐坐到副驾驶位上,于是,恭敬不如从命,孟佳乐一矮身子,如同一只猫,咻地就窜了进去,并三下五除二,迅速绑好了安全带。
做人要对生命负责,这是真理。
颜墨关掉车门,昂首绕到另一边的车门处,拉开门,也做了进去,那个姿态,干净利落又优雅,如果此时有一台照相机,估计拍下的她的每一个姿态都很超模。
“你家在哪儿?”坐到驾驶位后,颜墨回头问。
“云泉小区,不先着急回去,我请你吃饭吧。”孟佳乐想了想,觉得做人不能太不厚道,滴水恩当涌泉报,既然颜墨好心地将她扛了回来,那她就还是得要表示点儿什么是不。
“你别误会啊,我没有别的意思。”孟佳乐见颜墨用怪怪的表情望着自己,心里一阵瀑布汗。
“别的意思?”颜墨又好气又好笑,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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