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胸口微微起伏着停了下来,好像不断奔涌的话堵住了喉咙一样。瑞特拉着缰绳,让自己的马靠近斯科特的马,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他从马背上抱了起来,放倒自己胸前说:“道德未必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你看我们不就是漏网之鱼的吗?”
“还不如说我们是两个意外。”斯科特继续说下去,仿佛有什么逼迫着他似的,“可是整个南方,像我们这样清醒的意外又有多少呢?道德的力量不够大?呵呵,道德是什么都能做到的。只要我们对道德的宣传,更加地慷慨激昂;对教育的改造,更加地发人深省;对社会的谴责,更加地正气凛然──我们就会发现,面对邦联的旗帜,人人都会热泪盈眶、奋不顾身的。”
说完后,斯科特仿佛被榨干了全身的力气,他平视绷得直直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靠在瑞特怀里。瑞特的手臂像一对翅膀,瑞特的怀抱像避风的港湾。斯科特被暖和的阳光晒着,忽然昏昏欲睡。
只有在感到彻底安全的、没有丝毫威胁的时候,斯科特才会允许自己放纵自己的困倦。
斯科特像一只成长中的、玩累了的猫科动物蜷缩在窝里。瑞特发现他又长高了,可是骨骼和肌肉还没有完全发育好,整个人还像他十四岁的时候一样纤细。屈指一算,斯科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岁!
瑞特在心里大吃一惊,眼睛也睁得老大。
如今瑞特也三十二岁了,恰好是斯科特的两倍大。他想起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尽力地回忆,发现记忆已经模糊不清。瑞特隐约记起那时候他在西点军校,凭着一股狠劲和冲劲成了圈子里的头儿,酗酒,打架,聚众闹事,拈花惹草,总之这个年龄段的花花公子干过的荒唐事,他一个不差地做全了。
瑞特不后悔,毕竟这是一种人生体验,而及时行乐是他的人生信条。可他忽然心疼起斯科特来——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受这种苦的。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跟老狐狸们勾心斗角,是不应该在封锁线边缘来来去去的。
这一切都是该死的战争的错!瑞特在心中恶狠狠地咒骂。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在亚特兰大围城的那一夜,在斯科特和瑞特做出决定在最后关头参军时,他终于明白了:
促使无数年轻人奔赴战场、奋不顾身的,并不是所谓的道德法则。他们抛弃妻子、奔赴战场,并不是认为新婚燕尔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婴孩比不上飞溅的鲜血和埋尸的黄土,而是——
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和牺牲,换来一个更好的明天。在这个明天里,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泪水。在这个明天里,他们的妻儿能够生活的更好,更好。
于是奉献是值得的,于是牺牲是值得的,于是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南方更美好的未来是值得的,只是南方的小伙子们都没有想到,为之献身的南方最终失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你们的留言呢tat说好的收藏呢……
☆、第三十六章
瑞特喜欢冒险,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有激情的生活。
瑞特,有时候你真是个傻瓜。难道你不明白,人不能一辈子冒险,也不能一辈子奋斗。经历了狂风暴雨后,当所有风景都看遍看透,一个疲惫的人真正需要的,是细水长流。
斯科特忽然有些想念阿希礼,想念不愿正视事实却仍旧愿意为战争献身的阿希礼·韦尔克斯。他也赞同斯科特和瑞特的观点,认为这场战争的结局将以悲剧和惨剧收场。
比起心心念念想做英雄、对战争的正义性深信不疑、渴望成为战斗英雄的单纯的查尔斯相比,为错误的东西作战,无疑需要更大的勇气。
不过他那时并没有想到,他和瑞特这两个以理智著称的人,也会有头脑发热、奋不顾身的时候。
没错,这个世界上并不全是逻辑、理智和常识,我们也需要情感。
在斯科特的保护和提防下,瑞特的名声还没有坏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至少亚特兰大上层社会的圈子里还有一半的高贵家庭勉强愿意接待他,不过至于瑞特本人是否愿意去拜访这些死气沉沉的爱国者,他人就不得而知了。
瑞特知道在巴黎,女人的裙子下面露出衬裤已经不时兴了,他甚至会悄悄地告诉一些大胆跟他调情的姑娘们,巴黎女人穿什么样的衬裤这种略显惊世骇俗的话题。若不是瑞特那么富有男子汉气概,听他把女人群袍、遮阳帽、头发式样之类描述的如此细致,准会觉得他有点娘娘腔。瑞特能凭记忆说出裙袍边饰,他能够女性特别重视的细枝末节,他耐心地告诉女人们今年流行帽子小一点,在头上戴的高一点,帽檐把头顶大半遮起来,他详细地描述出如今帽子上流行的羽毛品种和颜色,晚礼服的衣领低的触目惊心,等等。如果相同的话语从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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