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耀眼。”李四故作贪财的表情,他知道自己不被吸引,花花的风会弄出更加棘手的事,这悲催的命,他堂堂一个副管家(流水是正的),每个月薪水十金币,居然要被人用一枚银币戏弄,唉……
另一头,流水被罗盛华抱着,往他房间走出,上楼梯的时候,他悠悠转醒,看着横抱着自己的人“表……呃……老板。”
“醒了?”罗盛华笑着道。
“嗯。”很喜欢他的怀抱,可是,他得下来,流水挣扎着想要双脚踏地。罗盛华制止了他的举动,“别动,让我抱抱你。”
熟睡中的流水总是皱着眉头,像是什么想不开似的,很让人心疼。
罗盛华啊罗盛华,进了游戏,你变的像个人了。(原来的你是个禽 兽,(^o^)/~)
裸 奔的舞者第三十七章
罗盛华搂着流水睡的香甜,第二天早上,阳光软软的透过厚重窗帘的隙洒进床铺,罗盛华翻了个身,伸出长长的胳膊,把在床铺底下不停打滚的毛球球拎了起来,抖动两下,把它身上的灰尘,抖到地下,在剧烈的震动之下,毛球球醒了,原本睁着的大眼变得闪闪发亮:
“主人,收到新任务信号。”
“继续。”初冬的清晨带着些微凉,流水打了个冷颤,罗盛华体贴的拉高被窝,把他裹的就剩半截头在外面。
“夺分王系列任务二——裸 奔的舞者。”内容大概为tuō_guāng衣服,穿兽皮,在蛮荒草原过一个月,看到n或玩家,讨要他们的衬衫,不给的就战斗,赢了,把衣服带回去交给任务管理员才算完成任务。罗盛华扶额,暗恼脑残的游戏制作人员。不过,他对这个任务还有点兴趣。
虽说是穿兽皮,但罗盛华有的是钱,他派人去交易所购买材料,找城里最有威望的裁缝,做了一件貂皮大衣,式样简单,但分外协调,展现出他健康完美的线条,更加突显了他的强势,从内裤到外衫全是貂皮,的确符合任务规则。
罗盛华捏碎传送水晶,来到蛮荒草原,身边没带一个人,蛮荒草原怪多人少,走了半天,他一个都没看见,不过罗盛华他不急,慢慢悠悠的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瓶酒和自己的情人——摄像机,他把摄像机抗在肩头,看到什么美景就射下来,没有目的的游荡是他热爱生活的一个原因。
天渐渐黑了,罗盛华从空间戒指里召唤出帐篷,熟练的把它扎好,已是初冬,蛮荒草原草皮皆以泛黄,罗盛华拿起武器,割了大把草,燃起篝火,好怀恋的感觉,罗盛华一边往嘴里灌酒,一边想。
虽说走了大半天,但蛮荒草原极大,他到现在还处在草原的边缘,罗盛华叹了口气,这里人烟稀少,今天他连个鬼影子都没碰到,其实,只要他动下脑筋,就能想到到了冬天,蛮荒草原变得荒芜,除了冬眠的怪物,其他的怪物都没了粮食,看到行人,都会奋不顾身的冲上前,用自己锋利的爪子撕碎他们。所以,这个时候,猎人,冒险家,低级的佣兵团都不敢在蛮荒草原行走。
所谓无知就是大胆,没有事先调查,碰不到行人也是自然,不过,罗盛华不是傻子,他出门带齐产品,这不,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瓶魔力杀虫剂,喷在帐篷四周,魔力杀虫剂可是个好东西,里面掺着高级怪物的体 液,喷后,低等怪物不敢靠近,罗盛华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个好觉。
“他……这也太爽了吧。”海底,躺在黄金宝座,盯着七彩宝冠的海龙王道。
“嘿嘿,小家伙聪明,你不带啊?”他下首处坐着一个英俊飘逸的男子,幽蓝色的头发柔顺的贴在胸前。往下看,你会发现他的下身时一条鱼尾,金色的鱼鳞在湛蓝的海水中像闪耀着的美丽宝石。
“呵呵,哪有。”海龙王笑了笑,下位抚了抚男子的长发,“哥,爹爹过两天要来,你让人准备下吧。”
“哪个爹爹?”男子问道,他在心里祈祷不要是他想的那一个,那人每次来总会把深海龙宫搅得天翻地覆。
“小羽毛爹爹。”海龙王坏笑的看着自家哥哥,他就知道他是这反应。
“大魔头。”男子嘀咕了两声,充满希冀的看向海龙王,“小魔头没跟过来吧。”
海龙王耸耸肩:“你说呢,二哥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爹太宠他了,骄傲的像只凤凰。”
“他比凤凰还要珍贵呢,这个比喻不确切。”
其实,这是个赤 裸裸的悲剧……
话说,时间过去的飞快,花花的风在店铺里折腾下人,玩得开心的时候,罗盛华已经在蛮荒草原度过二十多天,他每天扛着摄像机到处游历,看到低级怪物,直接杀了,夺走他们的核晶,看到高级怪物,立刻运用战士技能,逃的飞快,只是,“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眼看时间就要过去了,罗盛华还没碰到一个人,不对劲啊,就在他郁闷的时候,山脚处传来了马蹄声。
罗盛华不在多想,往山脚奔去,他对自己道,这次没拿到任务品,就打道回府了,这些时日在外,没带一个情人,他已经禁 欲很久了。
“流水,你要去哪里?”花花的风看着打包整齐的流大管家,好奇的问道。流水骑在马上,带了两个拿着武器的家丁。
“帮老板完成任务。”
“你怎么帮?”花花的风不能理解。
“小声的告诉你。”流水凑到他耳边,戏谑的道,“我穿了两条衬衫。”
流水脑子的确比花花的风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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