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说起来,六年前他只是个听从父母安排,为了学业刚从乡下搬到都市的毛头孩子。
除了害怕寂寞的个性始终没变外,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了当初的青涩稚嫩,任谁看到他都会认为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都市孩子。
如果五年前父母没为了离婚的事争执各自摔门出去,如果当时仍年幼的他胆子再大一点,勇气再多一点,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乌龙事件,将原本即使双亲健在仍感到孤独的自己推向深渊。
从南部的乡村搬到东边的开发中城市仅只待了一年半,他就在身为竹马好友的巩汜醴建议下来到和他有着一模一样心情的台北都会区生活,学业也只勉强撑到高中毕业,就一脚踏进只有夜晚的生活。
昼伏夜出,日夜颠倒的生活习性让一个青涩少年迅速成长,褪去在乡下从小晒出的黑皮肤,相较于一般都市人更为健康的小麦肤色和深刻的五官,让他在巩汜醴引荐的酒吧里迅速窜红。
但窜红了是一回事,私生活又是一回事,当时好友问高中成绩低飞勉强过关的他有没有意愿成为牛郎时,他只是单纯的认为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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