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昂跟那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少年向导在前面低声说着什么,不时回头关注一下沈匀的情况,嘴角上的笑容十分柔和,与他那身迷彩服和肩膀背着的狙击枪并不相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匀就是觉得这样的他,迷人到了极点,让人无法自拔。
达到栈道小镇兰迪·高图,驼队稍作休整,然后就会再次出发,深入到这片土地连绵不绝的崇山峻岭之中。
眼前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白色帐篷,齐昂转过身来,吐掉口中的烟蒂,接过小杰克递过来的xm10。
这是把狙击枪之王,具有超大的口径和巨大的威力,有效射程是普通狙击步枪的两倍以上,能对2500米以外的目标进行射击。
“boss,老大让你去。”小杰克稚气的脸庞上皮肤是黑红色的,因为沙漠里的暴晒。
自从伊战中齐昂给了这孩子一颗完整的子弹,并非了结他的性命,这个声称已经忘记自己的名字的小鬼就执意要永远追随齐昂,并且称呼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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