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客人,希望接下来的这一年,青果能带给您家一样的温暖。如有需求,还请不吝告知。
落款处画了一幅简笔画,是只懒惰的胖猫,署名六百六。
是何岸的笔迹。
与旧杂志上的注解字迹一模一样。
郑飞鸾低头看着便签纸,把上面的话读了一遍又一遍,越读,眼神越软,最后几乎觉得每一个字都是何岸写给他的情书了,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忽然间他想到什么,抬起头,环视了一圈屋子——
蓝底白花的毛巾、灰色针织的拖鞋、从庭院里剪下的枝条插成的花……便签纸的存在,证明这些都是由何岸亲自打理的,连他晚上睡觉的床也被何岸的手抚摸过。
从前郑飞鸾极度在意标准化的客房流程,他相信同质、稳定、可重复的服务才能最高效地提升品质,可现在他觉得,唯有像这样独一无二的客房,才能把何岸为他做的事情凸显出来——与别人不同,所以珍贵。
郑飞鸾打开卡夹,将便签纸小心地收进了里层。
他坐在床畔,查了查天气预报。
暴风雪只过境一夜,明天早晨,渊江就会迎来一个艳阳天,这意味着他不可能在青果客栈久留。
他只有一天。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第四十四章
在远离城市的小镇上,连时光都走得比平常慢——文青的旅游札记上常这么写。
郑飞鸾觉得这简直一派胡言。
他中午入住,还想着等会儿有个漫长的下午,可以与何岸开心见诚地谈一谈,最好再拣些记忆中甜蜜的片段修补修补感情。一转眼暮色四合了,连句像样的话也没搭上,倒是和程修、戴逍都先后打过了招呼。
程修见到他,就跟逃课的学生半路撞见教导主任差不多,那一脸条件反射的丧气藏都藏不住——他们之间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是解除了,可郑飞鸾长期树立下来的威严尚在。
程修硬着头皮问了声好,嘴角夸张地向两边咧到底,笑容生硬,脑门上仿佛用正楷题了一行:
烧香拜佛,求您快走。
戴逍则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郑飞鸾遇见他的时候他刚从外面回来,捞着一辆自行车跨进门,整个人大概是被谁惹急了,浇了滚油似的一点即炸。听程修说郑飞鸾要住这儿,直接把车“哐当”往地上一撂:“搬走!”
郑飞鸾是什么地位的?他三十年没被人当面驳过脸,听见戴逍这俩字,脸色当场就黑得不能看了。
“戴、戴逍啊,那啥……”
程修夹在两枚炸弹中间,试图先拆掉一枚相对容易的。
戴逍立刻赏了他一记冷眼。
程修拆弹失败,在心里狠狠骂了句“白痴”,脚底抹油,一溜烟儿逃离了战场。
然而,刚浓起来的火药味很快又散去了。郑飞鸾按下怒意,平和地向戴逍解释了来龙去脉,说渊江大雪封城,自己迫不得已才在这儿暂住一晚,并且只住一晚。戴逍这才勉强同意,但仍旧没给什么好脸色。
郑飞鸾低头笑了笑,半句话不多说,转身上楼去了。
之间的关系向来过分敏感,类似雄狮,领地感极强,一旦互相犯扰就容易起冲突。郑飞鸾入侵了戴逍的地界,而戴逍入侵了郑飞鸾与何岸的感情,按理说,郑飞鸾应该是更愤怒的那一方,但无可奈何的,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同样也是更需忍耐的那一方。
从前他凡事不甘落人下风,现在想一想何岸,竟也能破天荒地忍下敌意与挑衅了。
西楼片月,星斗挂檐。
入了夜,住客们陆续返回休息,一楼的客厅随之热闹起来,亮了灯,开了电视,隔一会儿就爆发出一阵欢笑声。郑飞鸾站在二楼走廊往下看,墙壁上五光十色变幻,大约是在播综艺节目。
何岸的房间漆黑一片,说明人不在里面,应该也在客厅。
该去叨扰吗?
还是干脆去隔河的酒吧买一场醉,睡到天明,就此作罢?
郑飞鸾的手搭在栏杆上,指尖无意识地轻轻敲打着。良久,他终于走下楼梯,穿过庭院中央那棵桂树投下的阴影,踏进了客厅。
他一进去,所有人都齐刷刷看了过来。
沙发上坐着六七张生面孔,年轻,朝气蓬勃,不用问就知道是上午那群追星的小姑娘。,但见到他这个陌生,还是免不了露出了羞涩的神采。
何岸果然也在,只不过没坐沙发,而是以一个略显怪异的姿势待在角落里——单膝跪地,双手抬起,朝门口的方向松松地展开,唇角噙着格外温柔的笑,像是正等着拥抱什么。
程修也以同样的姿势蹲在旁边,见郑飞鸾进来,胳膊肘尴尬地往回收了收。
这是……在干嘛?
郑飞鸾见多识广,却也不懂这动作的深义。他左右张望了几下,没找到答案,顺着何岸的视线一低头,突然就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
铃兰站在旁边,仰着小脑袋,正一脸惊诧地盯着他。
她真小啊,早春刚发芽的一根豆苗儿,嫩生生的,哪怕算上头顶的弯辫子,个头也才过了郑飞鸾的膝弯。可是现在,她瞧着就像快被吓哭了——双臂牢牢抱着六百六的剑麻柱,嘴唇紧抿,眼角悬着一滴泪,眉毛皱得紧紧的。
郑飞鸾顿时就心疼了。
跟铃兰相比,他犹如一个夸张的庞然大物,刚才那重重的一脚踏进门,就好比哥斯拉降世。孩子站在门边一点儿防备也没有,可不得吓蒙了么?
“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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