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手,从架子上拿起一个金属的盒子,拿出了里面的东西扔给他,“林霜,你还记得这个吗?”
那是一把□□,1rkvii。
终晓从身后掏出一个打火机,点着了扔在地板上。这时候林霜才发现,终晓站的地面上早就被洒满了汽油。
鲜红的火焰毫无预兆地铺天盖地,点着了房顶,点着了家具,也炙烤着里面的人。
“这把枪我从来没用过,就是为了今天。”终晓站在窜天的火焰里,嘴角在高温下烧得焦黑,一说话就涌出浓稠的鲜血来。
“来吧,林霜,开枪吧。”他笑了,笑容还是那么漂亮,一如当年那个在军工行业叱咤风云的颜绝。
内心的理智与情感几乎将他撕裂成两个破碎的个体,他想冲过去救他,却又不得不杀了他。
他们这种人,不配拥有自己的情感。国家,亲人,家庭,他们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太多,多到他们连去挽救烈火中渐渐消失的爱人都是奢望。
多么可悲。
“终晓,”他抬起枪口,对准那个逐渐模糊的身影。“永别了。”
然后扣动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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