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不喜欢战争,我只是流浪歌手。”少年微微一笑,长到上卷的眼睫毛在眼皮下打上了一层阴影,高挺的鼻梁像是刀刻般的坚毅,“当士兵是个危险的活,我不会赌上我的生命去干这种事情。再说了,我是要去结婚的。”
“结婚吗?新娘很漂亮吧,您也非常英俊。”小伙子嘿嘿地笑着说,免费给少年倒了一杯茶作为认识的礼物。“我到时候也想找个漂亮的贵族小姐结婚,莉莉丝小姐可是我的梦中情人,只是我这一辈子可能都遇不到他。”
“挺漂亮的。我就不介绍他给你认识了,今天他会跟我一起爬上钟楼,很浪漫吧。”少年得瑟地笑了两声,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金色外壳的怀表,炫耀道,“他送给我的,我们两个的照片放在里面,只要把怀表贴在心口的位置,我就会觉得他和我在一起。”
小伙子来了兴趣,也不管拉客人了,把门口的布帘拉上后,坐到椅子上问少年:“有那么神?给我也来贴一下。”
“这是因为我很喜欢他,你用的话就没有效果了。”少年挑挑眉毛,把怀表当成珍宝一样紧紧地握在手里。
“和自己的恋人一起爬上那座被人称作‘百年同心’的钟楼,还真是浪漫啊。不过您的恋人来了吗?用不用出去看一下。”
少年摇摇头,说:“我什么出去,他就什么时候到。”
“男人还是要先到约定好的地方的,让女孩子等多不好。”小伙子拍拍桌子,不满地说。能够找到漂亮的姑娘多么不容易,这个外城人居然还不珍惜。
“知道啦,我现在就出去找他。”少年吸吸鼻子,推开茶铺的布帘,然后扭过身向小伙子竖了竖大姆指,大声说,“加油啊,莉莉丝她还没有喜欢的人,你可以的。”
等到小伙子冲到店门口时,少年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像一粒沙子落在了沙漠里,在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什么意思啊……说的就像认识莉莉丝小姐一样。天哪,我还没把这些茶卖完,母亲回来一定要骂我了。”
站在钟楼的最顶层,可以透过透明的窗玻璃看见西城的全部景色,围绕街道种的树木,连成了一个心的形状。传说只要和恋人一起来这里许愿,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少年揪下粗布面罩,把脸贴在被阳光烤得热烘烘的窗玻璃上,兴奋地看着眼前的景色。
“伊煜,很漂亮吧。我问了很多人才找到这里来,很不容易的。”少年眼波微动,干涩的眼眶又红了起来,但没有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再等一天,再等一天。我就可以到达国都的教堂了,到那个时候,就会有神父站在我们身边问我:‘你愿意娶伊煜为妻,不管他发生什么事情,都能和他站在一起,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吗?我的答案,你早就知道的吧。”
钟楼的顶层只站着他一个人,狭小的空间回荡着他一个人的声音,没有人回答他。
但是他听得到回答,他听得到。
到那个时候,父亲和母亲会微笑着同意他的选择,喀威站在他们身旁作伴郎,为他们递上交换的戒指。他以前喜欢过的莉莉丝也会祝福他,他找到了一个值得一生去爱的人。
“还有啊,国都的老街上的小吃味道很好,我还有一点钱,可以买给你吃。”少年靠着墙坐在地上,从怀里掏出已经掉了漆的八音盒,里面的小人手中的剑不知道掉在哪里了,只剩下它在那里傻乎乎地挥着手。
他这一逃,就逃了三年。
喀威接管了他的职位,把兽族打得节节败退,现在人族已经占据了大部分地盘了。过不了多久,那些有智慧的会说话的野兽,就会重新沦为人族的宠物。
被观赏,被嘲讽,被逗弄。兽族的地位不可能和人族平等。
所以母亲从喀威口中知道他因为一个兽族而抛下军队逃跑后,气得都晕了过去。
“不过没有关系,我会让他们都接受你的。”卡兹单膝跪在八音盒前,脸上露出庄重而幸福的神情。他可以听到伊煜的回话,也知道伊煜就站在自己的身边。
钟楼下忽然传来马鸣的声音,还有士兵驱赶平民的骂声。卡兹把脸围得更严实了点,小心翼翼地将八音盒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倚在门框边,等着喀威的到来。
他想试着求求喀威,他还没有把伊煜带到国都的教堂,还没有走过那条红地毯。
“其实那家伙早就想要将军的位置了吧?只是需要个契机而已。现在这个样子的我,真的是连点尊严都没有。”卡兹垂着头自言自语,顺从地把手抬起来让上来的士兵系上绳子。
楼梯口站着的喀威,穿着原先卡兹的那套银铠甲,暗金色的眼眸里藏着讽刺的笑意,“您要是想要回兵权,现在就可以还给您。但是您执意要逃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了。”
“所以呢?”卡兹有点后悔没用腰间的佩剑把喀威捅死。
“那个兽族的尸体在战马的践踏下只剩下一堆碎末,您……”
卡兹抬起来,恶狠狠地瞪了喀威一眼,继而又垂下头,声音低沉,“然后?”
“绞刑。您父亲亲自下的令。”喀威微笑着盯着卡兹的眼睛,有些失望,那里面已经没有燃烧着的火焰了,他也就没有再跟随卡兹的理由。
[其他事情也没多大关系了,他们两个,会一直在一起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星期有点事,咱们下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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