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的精神没有出什么问题,这些事情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胡思乱想,也不是什么被害妄想症,他只是看清楚了一个事实在这场感情里,他比滕明陷得要深,滕明随时都准备全身而退,而他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彻底地陷入其中。
陆启臻只觉得自己好笑,非常喜感。
这次的事情,这份感情还有和滕明同居的事,他都没有告诉陆启南。原本是想在未来的某一天,骄傲地告诉陆启南他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拥有美好的生活。
之前以为这一天大概是遥遥无期、终身无望了,可滕明的出现让陆启臻感觉到了希望。
最让人痛苦的不是没有希望,而是给了人希望之后,又让他彻底地绝望。
陆启臻看着米白色的天花扳,久久没有办法闭上眼睛。最终还是忍无可忍地起身到地下室拿了好几瓶红酒出来喝。
陆启南选别墅的时候,就特意选择了一个带有酒窖的,那时候陆启臻就觉得这种带有地下室的房子非常好玩,在他成为陆氏医院的院长之后,他很快就命令下面的人在他的房子里面弄一个地下室。
虽然房子之前就已经完工了,乍一听他要弄地下室的事,所有人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哪里有人在已经完工的房子里弄出来一个地下室的?
陆启臻却完全不理会他们的质问,只下了命令说自己一定要看到地下室,其余的一切悉听尊便。
最终工程队的人想出来一个办法,那便是在离陆启臻的洋房的不远处,重新挖出一个地下室,从下面建一个地下通道,从陆启臻的房子下楼之后,不出三米就能走到那个地下室。
陆启臻虽然不怎么喜欢喝酒,但考虑到陆启南偶尔喜欢到他这里,不拿点酒招待他也有些说不过去,每次他出国除了寄巧克力给陆启南之外,都还会带一些酒回来。
因为玻璃瓶易碎,东西又很重,每次陆启臻都是亲自把它们从遥远的欧洲背回来,舍不得让那些酒被国际运输折腾。
这些酒之前被陆启南喝了几瓶,但因为他的工作越来越忙,他认识了那个叫林延的之后,更是忙得完全没有时间来找陆启臻,兄弟俩人有空的时候一起在陆氏医院的餐厅吃顿饭就已经算是不错了,陆启南很少再像以前那样带他出外面的餐厅吃饭了。
陆启臻没有责怪陆启南的意思,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从国外带回来很多酒。陆启南偏爱红酒,他对别的洋酒也没有太多的研究,干脆每次都给他带当地特产的红酒。
上次去澳州,见路易新那天,他也是买了酒回去的,只是当时的情况太复杂,后面发生的事简直让人汗颜,陆启臻只记得自己把酒放在了餐厅,之后的事情再也不想去回忆。
人人都说酒是好东西,古人云借酒消愁愁更愁,陆启臻却觉得古人说错了。
他喝完三瓶红酒之后,觉得自己心里舒服多了,酒精开始在他的身体里发挥作用,浑身上下都没有那么冰凉了,温暖的感觉从胃里面一直涌入心里,再从心脏疏散到全身的各个细胞,让他舒适不已。
喝完第四瓶红酒的时候,陆启臻觉得自己差不多了。
他的酒量素来很好,今天喝酒也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一点,丝毫没有别的什么意思。
如果说刚才喝酒的行为像是要忘记滕明的话,哭泣真觉得这一切就太可笑了。他收拾好酒瓶和杯子,去卫生间洗枚之后才回到床上。
柔软的天鹅绒毛毯盖在身上是这般温暖,从前他只觉得一个人的房子空空荡荡,除了空气再无其他,着实无趣,现在看来,这房子里,其实有很多有生命的东西。
这毛毯是活的,天花板上的吊灯是活的,甚至,这张床也是活的。
此时此刻陪伴他的只有这些东西,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还会在乎他是不是觉得饿、觉得冷了。陆启臻把自己整个头都埋进枕头中,又拿毛毯裹紧自己——虽然还是八月,但房子里的空调依旧开得很大,他觉得冷。
酒精在他体内的作用只持续了一会儿,他不过是去刷牙洗脸了一番而已,回到床上竟然就再次觉得手脚冰凉了。
可他也不想再回地下室拿酒喝。
陆启臻有些烦躁地翻了个身,正想要找个舒适的姿势好好睡一觉的时候,卧室的门被人打开了。
尽管是背对着门,陆启臻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进来的人是谁。
不想让他知道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陆启臻思索了两下,觉得现在最好的办法是装睡。
他听到滕明的脚步声近了,随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进,陆启臻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也加速了。
他是真的没有谈过恋爱,一直觉得心跳加速这种事情是非常可笑的,现如今,当他窝在被子里装睡的时候,心跳的声音在房间里如此突兀的响起,陆启臻只觉得自己的脸都要发烫了。
他不想看到滕明,真的不想,所以还是继续装睡吧。
滕明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床边,感觉到他在床沿坐下的时候,陆启臻心里很想一脚把他踹下去,可他还是忍住了。
滕明俯下身来看着他,那种目光是陆启臻所熟悉的,他知道滕明望着他的时候,眼睛里总是写满了爱恋与一些他看不懂的情绪。
虽然之前一直都觉得这种眼神很虚假,可现在看来,这种眼神,有些时候,其实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之前从来没有人会用这种眼神注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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