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秦,你说这次是谁想要拉雷的命?”胡忧有些无聊的看着帐蓬顶,外面打得火热,他却没有事做,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秦明擦着他那把看似破旧,却非常锋利的单刀,闻言回道:“可能性很多,也许是索菲雅,也许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胡忧会了会道:“我到觉得不太像索菲雅,如果我所料不差,索菲雅到目前为止,应该还不知道拉雷的存在。”
秦明把刀收好,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学着胡忧的样子,看着帐篷顶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很早之前,我就感觉着,在曼陀罗帝国里,还有一股很强大的暗实力,在不时有动作。只可惜,我一直没有查出,那股势力来自何处。”
胡忧心中一动,想要说什么,不过又被他压了下去。秦明只是感觉到,他是真实见到的。他知道,秦明口中的那股势力,肯定是以楚竹为首的那些紫荆花王朝的遗民。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了这股势力,但是直到现在,他还不能完全查出,这股势力在曼陀罗帝国究竟有多大。从索菲雅都曾经是他们的人看,想来不会小。
胡忧本想把这事告诉秦明,把秦明也拖进这个泥潭之中。之所以没有说,是因为胡忧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随着局势越来越乱,胡忧更是明白,每一步落子,都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目的,不然那落子,就没有意义了。
从自楚竹几人的身份暴露了之后,胡忧就再没有见过那些紫荆花王朝的人,现在把消息告诉秦明,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车队并没有因为刺客的事,而改为原来的行程,第二天,依旧是继续上路。除了车队里的侍卫少了一些之外,一切与之前并无太大的分别。
接下来的日子,到是顺风顺水。胡忧和秦明每天除了做饭之外,日子过得挺悠闲。特别是在教会了秦明怎么样做大锅饭之后,胡忧更是轻松多了。
胡忧真没有想到,秦明这个冷面将军,居然对做饭一道,那么的感兴趣。看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爱这句话,说得一点不假。
胡忧曾经试图的寻找出自己的爱好,在找了三天之后,他很无奈的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什么非常喜欢的事物,如果一定要找出一样的话,那就是在人与人的斗争之中,自得其乐了。
至于女人嘛,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算不上是爱好,不过喜欢与人斗,还真是一种另类的受好。
“在有最多三天,车队就要到帝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秦明把大铁锅放回到车上,看似随的问道。
胡忧无所谓的说道:“随便吧,不过我想进府里住几天。我很好奇,这个柳府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
秦明叹了口气道:“我会在这两天离开了。你是无所谓,被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的,可我不行。我现在还得靠着库比拉斯这根柱子。”
胡忧关上车门,上下打量了秦明一眼,问道:“你看起来似乎不舍的样子,你真那么喜欢做饭?”
秦明不在意的说道:“算是吧,做饭能让我的心情平静下来。”
“看来这里面,还藏着什么故事。”胡忧说着,拍拍秦明道:“怎么样,要不要给老朋友说说。”
秦明纠正道:“我们是敌人”
“好吧,好吧,不说算了”
早春三月,耐不住寂寞的野花,已经开了一地。
前往帝国的道路上,走来一队车队。车并不特别,不过守在车外那些士兵身上穿的军服,很吸引人的眼球。黑色系缀以金丝线和肩膀上的不死鸟肩章。几年前,人们也许还不知道这身军服代表着什么,如今要是谁还不知道这军服的代表着哪方势力,那就太过老土,要受人鄙视了。
不死鸟军团,这是不死鸟军团特有的军服。从将军到士兵,全都穿同样的军服,唯一的分别,只有肩膀上的肩章不同而已。在曼陀罗这种各军级服饰有严格归定的国家,只有胡忧的部队,才会是这样的特立独行。
马车里,坐着的不是胡忧,胡忧现在还在柳府的车队里玩无间道呢。此时坐在马车里的,是不死鸟军团公认的二号人物――红叶。
红叶把浪天的事务,交给朱大能,候三和哈里森暂时统管之后,就起身前往帝都。对于巴伦西亚的死,她同样很吃惊,但是她不能不按规矩,去参加巴伦西亚的葬礼。
与朱大能几个由胡忧提拔的将军不同,红叶洞汪城城主的身份,是已经得到帝国正式确认了的,所以就算是浪天的情况多么紧急,她也必须前往帝都。
近乡心儿怯,红叶已经有日子没有回帝都了,远远看见那帝都城庞大的身影,内心里七上八下的,说不清是喜是忧。不过喜终归要多一点吧,毕竟又可以见到父母了。
红叶这次回帝都,很想和胡忧一起上路。但是胡忧传来消息,有要事办,到帝都才与她见面。
想到可以在帝都见到胡忧,红叶的脸上,又现出了笑意。遇上胡忧之后,红叶的生活,简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最让红叶欣慰的是父亲红方正对胡忧的印象了不错。虽然注定不可能成为胡忧的正妻,红叶还是感觉自己很幸福的。
“这一次,一定要他陪自己在家住几天”红叶在心里暗暗的决定,这是她所向往的生活,能父母,爱人同一屋檐下,真是另人高兴
“来者何人”
一声喝咤,把红叶的思绪拉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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