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铠简直是战场上最优秀的靶子,堪称羽箭的吸引器,除了烧包,头脑发热者,还有谁在大热天穿这玩意。”
云烨鄙夷的瞟凌晨触摸一眼,从身后抽出一条布巾仍在这家伙脸上。
“哥哥我愿意,明光铠在京师我就想往有一件,可老爹不同意,自己造又太贵,没想到在陇右找到一件,你不知道,尉迟大傻有一件,在长安的时候这家伙天天穿着在我们面前显摆,吃饭的时候都不脱下来,用刀子扎着菜往嘴里送,还说这样吃饭才是男儿本色,虽然被他老子臭揍一顿才脱下来,可到底让哥哥我不痛快,今好不容易得到了,不穿更待何时。”程处默擦着脸闷声闷气的解释。
“待到长安,我给你设计一套战甲,你现在把这玩意扔了,马车都快要压坏了,这么重的铠甲,再加上你的体重,你指望有哪可以驮着你战斗?你是马上将军,灵敏,快速是你的长处,现在套上这件废物,跑不了多远马就会撑不住,没了马,你还能有多少战力?”云烨慢条斯理的劝解程处默。双手替他解开束甲丝绦,脱下甲,程处默明显轻松许多,八十斤的盔甲,被亲兵送到辎重车架上。重新换上短衣皮甲,程处默敲下一大块冰咬得咯吱咯吱直响,也不怕崩掉牙。
程处默又跨上战马,酷日虽烈,但军法无情,哪怕自己是大将军的儿子。云烨可以躺在马车上,因为他不是武职,再说他有羊角风,大将军特许他乘坐马车。这次陇右平叛,左武卫作为预备队主要是军中大数是新兵,从未上过战场,
这回拉到陇右也有练兵的意思,拿羌人给左武卫新兵练手正合适,这见过血的军队风貌就与刚来时不同。来时军中气氛热闹非凡,这些新兵几乎是一路笑闹着开到陇右,现在大军出行,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只有哗哗的甲叶撞击声和军靴触地轰轰声。血红的唐字牙旗正在随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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