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下方还配了三张图。
第一张是两杯鸡尾酒,池阳随便瞥上一眼,都能喊出它的名字,正是林成轩最爱喝的那一款。酒杯也是相当独特,是用玻璃制成一个骷髅头的形状,表面起伏的线条更是衬得液体瑰丽耀眼。
第二张是万用百搭图,白底壁纸,上面还p了一颗黑色的桃心,旁边绕了一圈光晕。池阳点开图片,放大一看,看见角落有个写着“chi”的水印,更是气得不行,这张图还是他p的!
第三张……池阳压根没仔细看,或者说是不想再看第二眼,他直接把手机怼着墙砸了过去。
上面明明就是两个人的合影,穿着两件同款的白色连帽衫。虽然人的脸部被剪切掉了,但池阳依旧认出来站在前面的男生就是林成轩本人。后面那位池阳倒不认识,可就站姿看来,足见这两人的亲密关系。
不仅如此,照片最下方还用红色字体码了一句话:
靓仔出街,掌声震天。
池阳:“……”
我是人间杀妈客,我很好,我没有不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啊我真的做到了!日更!
第14章 林成轩:
合影上的两人自然是林成轩和小歪,他俩在云樽喝酒喝得已经乐不思蜀了。
小歪有些醉了,但他看上去比林成轩要清醒一些,最起码不会说胡话,也不会乱发消息。
他知道对方今天约他出来实际上是因为情感上的“挫折”,但是林成轩不主动说,他也就不问。
假装什么都不懂。
林成轩拿着手机发朋友圈,醉眼惺忪的,看不清备注是谁,一堆消息也来不及理会。
朋友圈刚发出去,就收获了一堆点赞。他朦胧间瞥到一条评论,上面写道:“你还快乐吗?在哪里快乐呢?是处了新的对象吗?”
难为他半梦半醒之间还能看懂“对象”俩字,林成轩茫茫然地打字,眼睛几乎是闭上的,九宫格键盘敲字纯粹凭手感。
他回道:“云樽你都不懂马?什么土货,下次逮你来见识见识。新对像?妹有阿,但是我跟我老伴儿初来耍ne,可快乐嘞!”
屏幕那头的人一看这回复就觉得不对头,一强迫症能把字打成这样,多半是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了。更何况,放在清醒的时候,这人哪里会搭理他呢?
铁定是隔着楚河汉界,怜悯似的抛个眼神过来。
评论的人正是池阳。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发了一条很像“普通朋友”发的评论,那人果真回了。
他呆愣片刻,都来不及雀跃,心里的担心倒是先涌上了脖子眼。天人交战半晌,还是放不下他家的大傻子,池阳认命一般叹了口气,拎起外套穿上,拿着屏幕被他砸得稀巴烂的手机出了门。
池阳对云樽也是相当熟悉的,他和林成轩常常来这里约会。品品小酒,看看驻唱歌手的节目,再谈谈天。
虽然没有幕天席地,但在炫目的彩灯下,单就是唠嗑也足够浪漫。只不过到后来,这种忙里偷闲也少了。不是对方厌倦,而是他自己敷衍。
——还没到“七年之痒”,惰怠之情倒先冒出头来。
他和林成轩出来一向有个特定的桌,哪知今天还不一样,这傻货不知道跑哪个边边角角去了。池阳围着沙发圆桌绕了一圈又一圈,还是找不见对方人影,最后实在是迫不得已,只好跑吧台来询问。
“琛哥,你看到我家小轩了么?”池阳冲调酒师说道,林成轩跟对方聊得特别好,称兄道弟当个知心大哥哥,他也就跟着一起喊“哥”了。
喜欢鸽王与舔狗只隔一线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