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扒下上衣,用皮鞭狠抽了一顿。
李纯闻声赶来,躲在客厅门外向内窥视,就见金小丰赤膊下跪,因为没了衣裳的遮掩,那骨骼粗大、筋肉虬结的身体本相尽数显露出来,威武雄壮的几乎可怕。陆雪征挥起皮鞭,风声如哨,鞭梢扫过麦色皮肤,留下的就是一长条伤痕——伤痕先是浅淡的,随着鲜血渐渐渗出,才慢慢鲜红狰狞起来。
金小丰的魁伟身躯很快就变得血迹斑斓。而陆雪征在抽碎了手中皮鞭后,意犹未尽的走到金小丰面前,又弯腰将手插到了对方腋下。
不由分说的把人托拽起来,他猛然抬腿,用膝盖狠狠撞击了对方的腹部。金小丰饶是坚忍,可此时挨了这么一下子,也不禁痛哼出声。待到陆雪征松手将他推搡倒地之后,他神情痛苦的捂住腹部,防御似的蜷缩了起来。
陆雪征微微喘息着站在当地,腰身笔直,神情阴冷。目光从金小丰身上掠过,他忽然举起手中的残余鞭柄,准确无误的指向了门口的李纯:“开车!去维多利亚医院!”
李纯哆嗦着答应一声,惊弓之鸟一般飞跑了出去。
陆雪征转身蹲在了金小丰面前,将那半软半硬的鞭柄抵上了他的眼窝,恶狠狠地用力一杵。金小丰紧闭双眼,仍然是不敢躲闪。
陆雪征站起来,将鞭柄往他身上一丢,转身向外走去了。
陆雪征抵达金光耀所在的维多利亚医院,内外走了一圈,只见此处森严壁垒,已经全被金家保镖所占;并且医院向来是一处防护严密的地方,纵算没有保镖阻碍,各个病房也不是能够轻易进入的。这时想要再动金光耀,实在是难如登天了!
陆雪征恨恨的离开医院,知道自己这回是坏了招牌,又丢人了。
因为已经痛揍了金小丰一顿,陆雪征发泄了怒气,所以再见到苏清顺时,就没有再大发雷霆。
苏清顺刚刚赶到金公馆,已从李纯那里得知了金小丰的凄惨遭遇,吓的腿肚子都转筋;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对他作出惩罚,只当面将盛国纲上次送来的皮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半钞票留下,然后将皮箱原样锁好推到苏清顺面前:“你去找到盛国纲,就说我陆某人手艺不精,把买卖干砸了。该留下的报酬,我留下了;余下钱款不敢领受,奉还给他。”
苏清顺不敢多言多语,拎起皮箱如飞而走。而李纯像只小狼狗一样静观形势,见苏清顺离去了,便怯生生的把个脑袋伸入房内,睁着两只大黑眼睛小声说道:“干爹,您忙了一天,现在该吃晚饭了。”
陆雪征现在倒是还就看他顺眼一点。沉着一张面孔走出房间,他在门口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而后目不斜视的望向前方,心事重重的直奔餐厅。
李纯弯腰低头,怪别扭的跟着他往前走,一时怕自己走快了,一时怕自己走慢了,步伐调整了个乱七八糟,怎么着都是不对劲,一路颠颠倒倒,跳舞似的进了餐厅。
雨过天晴
午夜时分,金小丰跪在客厅地板上,一整天水米没沾牙,并且还挨了一顿伤筋动骨的暴打。
春日的夜晚,有时还会相当的凉。公馆内的暖气早停了,所以他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鸡皮疙瘩不显眼,显眼的是那一道道血痂。
抬手捂住腹部,肠胃中传出了叽里咕噜的鸣叫声音——他饿了。
他很怕饿,小时候总挨饿,饿怕了。可是不很怕打,小时候总挨打,习惯了。
这时,陆雪征缓步走了进来。
陆雪征停在金小丰面前,伸手搭上了他的头顶。干燥的手掌温柔的抚摩过头皮,那一瞬间的酥麻让金小丰闭上眼睛,周身斑斓血腥的皮肤上,闪烁过了洁净美丽的蓝色火花。
一个声音在他心中回荡起来:“我爱你啊!”
金小丰的出身不算坏。他生在乡下,家里有房有地,农忙的时候还能雇得起一名长工,虽然做不成地主少爷,但是总能吃饱喝足的填上肚皮。可惜他命不好,亲娘死得早。后娘过门后又接连生下几个结结实实的好孩子,便容不得他,不但对他朝打暮骂,而且还撺掇夫君把他送去了天津城内的一家饭馆子里,做那没有工钱的学徒。
金小丰那时才七八岁,个子不大,心眼更少。老板、厨子、伙计都不拿他当个人,轮番上阵虐待殴打他,他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逃出去做了一名流浪儿。陆雪征把他从脏土堆旁捡回家时,他已经满了十三岁,生的又高又瘦,一头瘌痢脓疮,比狗屎还要招苍蝇,比野狗还要凶恶。
进入陆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被戴国章狠揍了一顿,那时候戴国章年纪还小,不懂厚道。痛揍金小丰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金小丰“看起来真恶心”。
有了戴国章开头,单薄一些的苏清顺和杜小东等人也跃跃欲试的围上来了——还有韩棠。韩棠个子小,抡着木棍往他的头上猛敲。敲的正开心时,陆雪征不声不响的走过来抱起韩棠,把这个白脸男孩扔出了三米多远。苏清顺等人见状,立刻丢下武器,作鸟兽散。
只有陆雪征不嫌他的瘌痢头恶心。
陆雪征买来了消炎药片与外用药膏,不但每天看管他服药,而且亲手给他涂药。药膏是黄色透明的,黏糊糊的抹了他满脑袋,他看起来更让人作呕了。
于是他自惭形秽的躲藏起来,同时对一切挑衅作出几乎残忍的反击。半年过后,他的头皮恢复了健康的肤色与光泽,戴国章和苏清顺等人也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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