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秦朗眼泪汪汪的看着我,我害怕
秦朗是害怕事情变得严重,尽管年幼的他不明白变严重意味着什么,他还是嗅到了潜在的危险,这是小孩子的本能,也是一种直觉。
我笑着对他说:没事的,我们回屋去,他们一会就会好的。
我很早就发现了我的性格里有暴虐的倾向,这遗传于那个代号为父亲的男人。
我第一次双手沾满鲜血是在上小学的时候,对象是一只兔子。
白白的,毛绒绒的,眼睛红红的,很可爱。是我和秦朗一起偷养的宠物。
我突然对它的身体内部产生了兴趣,于是不太温柔的弄坏了它。它变得破碎,变得肮脏,毛皮被染成了红色,然后再也不会动了。
那是我第一次直观的观察死亡。
我感到很快乐。
快乐就是吃好吃的东西,快乐就是有很多钱花,快乐就是跟哥哥在一起。秦朗认真的在作业本上这样写。
快乐就是保护弟弟,为他遮风挡雨;快乐就是学习新的知识,思考新的问题;快乐就是笑着面对生活,帮助身边的人。我在作业本上虚伪的写着大人喜欢看的答案。
老师果然很开心,还当作范例念给大家听。
才不是呢。
快乐就是让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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