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安仍旧没有说谎,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他不要这笔钱,但刘正嗣非要给他,是真的强行塞给他的!
然而,这话说出来,没人信啊,就算他是在实话实说,但是没有人信啊!
书吏道:“我怎么就没碰上这种好事儿!你叫刘正嗣是吧,下次我去你家,你也给我塞几十贯钱,金子就行了,银子也可以,我不要,你非得塞给我!”
刘正嗣堆起笑容,道:“官爷,你可别听他胡说八道,小人没有要给他价值三十多贯钱的金子,小人又不欠他的,欠账还钱,当场还清,一手给了金子,一手拿回欠条就行了,小人给他三十贯干什么呀,小人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他说这个话,就有人信了,至少屋子里面的书吏和苏锦长是信了。
苏锦长心里非常的不痛快,以前一直以为公孙安很老实可靠,却没有想到,竟然背着自己收金子,当然,有可能是公孙安臆症发作,在胡说八道,但臆症幻想竟然幻想出了背着东家收钱,这未免就过份了吧!
做生意的人最怕的就是手下收钱,别人送钱给手下,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要得到常规之外的好处嘛,而常规之外的好处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东家的货物上来的,最后往往会变成手下得好处,而东家吃大亏!
苏锦长看了眼公孙安,这个人的人品不可靠,以前没发现,但现在通过这件事情,知道了,必须解雇,不能再用他当掌柜了。
别说苏锦长这么想,就连书吏都是这么想的,哼哼了两声,把公孙安的描述记录完之后,便对刘正嗣说道:“现在轮到你了,你把经过也说一遍吧!”
刘正嗣便开始描述起来,他的描述就很简单了,听起来非常的正常,没有什么离奇的话,但几乎和公孙安说的完全相反,从第一个细节开始,就是不一样的。
公孙安说第一次上门,小童说刘正嗣不在,所以公孙安这才回去,然后下午才来,但刘正嗣却说他一天都在家,是公孙安说有事,然后自己跑掉的。
然后,等第二次公孙安上门,刘正嗣就在前院见了他,用价值二百贯的黄金还清了货款,并没有多给,当面点清,然后公孙安把欠条还给了他。
刘正嗣拿出了欠条,交给书吏,书吏看过之后,又让苏锦长看,苏锦长确认这张欠条,就是当初刘正嗣开给他的,书吏将欠条留档,并记录在案。
刘正嗣又说把账务结清之后,他留公孙安说了一会儿话,时间并没有过很久,然后公孙安便走了,因为当时他有事,所以并没有送出大门外,虽然有些失礼,但这也不能算什么事儿吧,就是一个不送客呗,就因为这点儿事,就能把人给得罪了?
再然后,就是公孙安再次登门吵架的事情了!
书吏记录完之后,又让小童来说,小童和刘正嗣说得差不多,他说的重点就是很多街坊邻居都进了刘宅,看到了后宅的院子中心没有灶台,他的年纪小,所以他只说大家都看到了,诸如此类的话。
书吏记录完毕之后,又让苏锦长说,苏锦长也只能从打算派公孙安要账,然后公孙安中途回来一次,下午再次过去,不过,他不知道公孙安要账之后,是直接回他自己的家,想去夹金子,他也不知道公孙安说的是真是假,无法判断。
不过,书吏也不用苏锦长判断,记录之后,书吏道:“好吧,都记完了,你们回去等消息吧,等我们这边把事情查清楚了,就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
刘正嗣小心翼翼地问道:“官爷,这要等多久啊?”
书吏道:“说不准,不过,只要是在我的上司,也就是司法曹大人的任期内能解决了,那都算是正常的,我上司是县令大人的心腹,说不定能连任个七年八年的,所以只要在七年八年之中能给你们解决,那就会给你们消息的,你们不是都留下地址了么,那就回去等信儿吧!”
书吏说这话就太夸张了,这种小纠纷不可能要等很久的,有时候只要证据确凿,当场就可以做出判决,这个年代解决这样的民间纠纷,只要不涉及受伤或者人命,基本都不用拖时间。
如果一定要拖时间,那就是书吏发现原告或者被告,比较富裕,或者说原告和被告都挺富裕的,那么书吏就会拖时间了,反正这年头老百姓打官司最怕拖,被官吏们吃完原告吃被告,几乎能吃得倾家荡产,所以能尽早结束,那就尽早结束,宁可花点儿钱也成!
这种要钱方法,既简单,又没有风险,所以是官吏们的拿手好戏!
书吏这么一说,不但刘正嗣怕了,就连苏锦长都怕了,调查,怎么调查?让捕快去我们店里调查?那可算了吧,那生意就没法儿做了!
刘正嗣从怀中拿出一小块金子,估计着能有二两来重,恭恭敬敬地放在了桌子上,道:“这点小小意思,还请官爷笑纳,买杯酒喝!”
书吏拿起金子掂了掂,光明正大地揣入了怀中,然后还很嫌弃地道:“看你的样子,也不象是能给别人三十贯好处的人!”
刘正嗣尴尬地道:“是是,官爷说的是,小人也不是特别富的那种人啊!”
书吏接着向苏我锦长瞪起了眼睛,苏锦长心想:“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我赔的还少么!”
他忙从身上掏出了一小块银子,也恭恭敬敬地放到了桌上,算是给书吏买酒喝的!
书吏成功地把原告和被告都捋了一遍之后,便咳嗽一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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