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来到了什么地方,她慢慢地开始觉得有些熟悉。熟悉的是人还是景,她不知道。
但是当她听到人们纷纷议论一件喜事的时候,她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当她和其他乞丐一起到那家因为办喜事施粥给乞丐的大户人间门口时,当她看见那两个熟悉的石狮子时,当她看到那大红的喜字时,她什么都想起来了。
没有记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够完整,拥有了记忆,她觉得自己的心变得不完整了。
这家人是本地有名的书香世家,今儿是他们家女儿出嫁的好日子,嫁的是新科状元,也是从小和小姐青梅竹马的人。
仪仗队吹吹打打来到了门口,她站在不远处的粥棚里,看着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俊美男子利落地翻身下马,进去将新娘背了出来,鲜艳的盖头挡住了新娘的脸,但是风不小心吹起了盖头的一角,露出半张如玉的容颜来。此刻新娘眉目含情,娇羞不已,而新郎官嘴角的笑容也是那样温柔宠溺。
他们是那么的美好,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她站在原地,慢慢地就哭了。一个衣着破烂的小乞丐过来戳了戳她,问她怎么了,今天是人家的大喜日子,多好的事儿啊,有景瞧有粥喝,问她哭什么。她先是在心里问了自己一句,是啊,你哭什么?然后对小乞丐说:我有点难受。
是的,难受。
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已经消失了那么多年的人,突然又出现了,家里人恐怕早已当她死去了吧,既然这样的话,那她就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这样也不会让他们感到难过。
很好啊,妹妹嫁给了他,他们会幸福的。在他们成亲这一天自己贸然承认身份,又算什么呢?那这到底算是自己的未婚夫还是妹妹的未婚夫?他们看起来很幸福很甜蜜,那么她又何必棒打鸳鸯。离开的时候还不到十岁,现在妹妹已长成了风华正茂的少女,她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
多好呀,是的,真的很好,她也衷心祝福他们,只是有点难受罢了。
只有一点点。
她像是着了魔一样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走,走到状元府,看到他们被簇拥进去,然后在门口站了许久许久,笑了,转过身去。
她的消失已经给家人带来了痛苦难过,现在他们都走出来了,她没有必要再出现,弄得大家难堪。只是天大地大,她又要往哪里去才好呢?
“想哭吗?”
她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清欢正站在她身后,笑吟吟地望着她。“神……”
“都说了,别再叫我神。”清欢戳了戳她的脑袋,看向张灯结彩的状元府。“为什么不进去?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才是名副其实的状元夫人?”
“我离开太久了,那时候,妹妹才那么点个儿呢。”她说着,用手比了个高度,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般笑起来。“现在她都长大了,还长得那么漂亮,我又何必去破坏她的幸福呢?更何况,我已非完璧之身,又拿什么理由告诉他们我这些年的行踪?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从失去我的痛苦中走出来了,这样就很好,不需要改变。”她笑的越来越灿烂,但泪水却止不住的落下。“我想起来我叫什么名字了,但是,从今天起,我不再是这个人,师父,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清欢没想到女鬼这么上道直接跪下叫了师父,她也是无数年来第一次收徒弟,忍不住就想对徒弟好一些,取个名字算什么,她还要教她很多法术呢!“你能看开,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入我门下,注定孑然一身,孤苦终老,有家人也不能亲近。嗯……”她想了又想,头一次给人取名,还是给自己的徒弟,务必要格外慎重。“我姓孟,你就跟我姓孟吧,至于叫什么……你的名字我觉得还是要留着,这是你一直都想找回来的东西,不能就这么丢掉。”
“是。”女鬼恭敬地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就叫孟星凉。”
清欢笑笑。“走吧。”
“去哪里?”
“天下之大,去哪儿不是去啊?”清欢回头笑笑。“带你四处走走,说不定,能给你找几个师弟师妹。”
“师父还要收徒?”
“这可不一定,这要讲究缘分。”清欢莞尔。
她其实都快记不大清楚郎老头教自己的那些规矩了,但是仍然按照她所记住的,又稍加修改,让孟星凉行了拜师礼。礼仪这种东西,清欢本身不是特别在乎,但郎老头传下来的东西,她一定不能就这样忘掉,必须想办法传承下去。
孟星凉天资聪颖,善良而不圣母,对待清欢更是尊敬到了极点。基本上从她能够单独打猎以后,就再也不肯让清欢动手做饭了,事事照顾的无微不至。清欢回想当年自己照顾郎老头那会儿,忍不住感慨,当徒弟到底没有当师父好。
她很认真地在传授孟星凉道术,并在郎老头教授的基础上又自行修改加进,让道术更贴切于这个世界,更适合在这个世界使用。
一路上,两人就靠打猎为生,偶尔挖两株药材卖一卖,换得的钱全部该吃吃该喝喝,孟星凉也在清欢的影响下对“银子”变得不那么感冒,总之就是人生天地间,该怎么活就怎么活,过得随意一些,才快乐一些。
说来也是巧,她们在到达某个江南小镇的时候,听说刚好是某青楼的花魁节,晚上会非常热闹,于是在孟星凉的好奇下,十佳好师傅孟清欢同学主动提出带她去见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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