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酒楼茶肆是非多。清清选择住在客栈,也就是更方便闫家人找到她,或者与她能来个不期而遇。
清清与无心住在一个叫“天涯芳邻”的客栈。这个客栈,是五六年前开始建造的。明亮的灯光,光洁的地板,每年一度的以诗会友,不论高门寒门都可参加,一视同仁,并且积极参与者,会送前人的书画收藏。
所以这个名叫“天涯芳邻”的客栈,成了才子佳人一搏高低之处,也成为那寒门子弟一朝扬名的捷径,而且,就算无法得个名次,至少,可以结交更多的朋友,无限机遇。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寒门学子,都以能进入此地为荣。这几年,已经成为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
为嘛说那么多?
为嘛这个地方清清能轻而易举的进来,并且住进了本客栈最顶层的蔷薇阁?
没错,你们真相了,清清是幕后的老板。嫑吐槽,嫑愤恨,嫑说人家走了什么运,能那么顺风顺水?
敢问,一个五岁的女孩子,能在寒冬腊月两天不吃不动的练武,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都在不停的学习各种技艺,以及生存技能!
为了能让她学会独自一人面对风险,爷爷直接把她扔到练武场,让她不断筋疲力尽,不断突破自己!
别的女孩子窝在父母的怀里,她在奋斗,别的女孩子在谈恋爱,她在奋斗,别的女孩子在温暖里慢慢开花,她还在奋斗。
独自一人来到异世,除了吃饭睡觉陪孩子,她依旧在奋斗。当初为了参悟古武心法,她小小年纪,就在瀑布下的寒潭里呆了很久,夜里的寒潭冰冷刺骨,她却丝毫不知。
这一世,为了组建队伍,为了扩充自己的商业帝国,她一直在不断进步,不断改善,不断地秘密收集各国的动向,以便于走在国家的政策之前!
所以,她的成功不是偶然,
她的成就不是走了什么运,
而是她拼了青春,拼了命换来的。
正如古人常说的一句话:“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也正是这个道理!
清清站在窗户前,静静地吹着风,感悟着这秋风里的思念和凄凉!
咦?
王锦凌怎么没跟来?
自然是被留在家里看家了,不过他的自由,清清不会干涉,只是建议他在家里看着。
或许习惯了,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
有人说:牙医说牙坏了,我们总想拔掉它,可是拔掉了以后,总会不由自主的用舌头去添那个牙缝。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
所以,清清没有拔掉那颗牙,因为她不愿意自己总会有意无意的去忧伤,有意无意地自己独自一个人****伤口!
街道上,三三两两,才子佳人,锦衣玉袍,说说笑笑。
好像南方的冰翼国的民风并没有龙翔那般保守!
适龄地青年才俊,才子佳人,都会在合适的地点,来进行合理的交流沟通。
只见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着白色束腰百褶裙的美貌女子。
腰肢盈盈而握,三千青丝如瀑布般自由倾泻下来,发丝随意挽起几缕,发间别着红木雕刻的木槿,花心用的是蓝田玉镶嵌的。
大方优雅的走姿。
清清此刻,竟然对那女子生出几分艳羡之感,或者,有几分惭愧!
看看自己一身男装,粉黛未施,心里不由觉得,自己完全是个女汉子。
不由觉得自己视力那么好,也不是件好事!
其实清清不知道,她若空谷幽兰,像极了误入凡尘却坚强如厮的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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