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却忍不住犯起难来。
她在这里为难,那边酒楼之中,却有一个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仅三尺有余,竟是个侏儒。因为身子小,脑袋便显得又大又圆,看着怪异又可笑,叫人心生厌恶,只是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
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早有人替她们准备了一桌吃食,林可两人风卷残云,总算是吃到了几个月来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了饭,林可让林寡妇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门去,想要看看情况。没走几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个小厮。
那小厮没了趾高气昂的劲头,一把扯住林可往旁边带,小声说道:“县太爷派人求援去了,可这援兵至少也要三两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问你,这鞑子当真要来攻城么?”
林可点点头:“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这可怎么办?”小厮急得团团转:“少爷偏要跟着守城,唉,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县中有多少丁壮?”
小厮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个个瘦得东倒西歪,能顶什么用?倒是我家还有十余个家丁,可是,可是…………”
“鞑子此来是为了劫掠,干一票就走的,只要卫所或汾阳派兵来救,不会拼死攻城,立时就会退走。”林可道:“我学过弓箭,力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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