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滴神龙血当然不是为了制造什么龙骨战士的。卡瑠疏如果清楚李云变异血族的体质,这个要求一定会被坚决否定,甚至直接动手也不是没有可能。菲列特、科维努斯那滴拥有神性的血和卡瑠疏性质类似的血加在一起绝对不是1+1大于2那么简单。
同样强效的物质对环境以及适用者的要求也相对苛刻,李云轻视了两种神性血液叠加的威力。在卡瑠疏走后,他在归队之前吸收了那滴血。结果,他不得不在一个自己挖的深百多米的洞穴中度过了有生以来最痛苦的一个白昼和夜晚。
那种每一组细胞都在撕裂的感觉让当初他在太阳下燃烧的痛楚都变成了小儿科。如果不是李云在丧失理智之前将自己囚禁在深深的地下,李云相信,发泄的他一定可以给这片森林带来相当大的破坏。如果真是那样,他将不保证卡瑠疏是否发现他的特殊变化。
像被关在蒸房中饱受煎熬般,李云知道,越是挣扎,痛苦就会越大,他在心里不停的大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以免自己承受不住痛苦而精神崩溃。他知道自己只能挺,挺过去就海阔天空,挺不过去,这世界就多了一个冤魂或强大的疯子……
仿佛过了千百年那么久,就在李云的体能只够抽搐,思维混乱到马上要昏迷或崩溃的时候,痛楚终于慢慢减轻了下来。另一件事变的重要起来——爬回地表!他不是蚯蚓,周围也不是松软的泥沙,不能尽快出去,他会在恢复或变强之前死掉。对于李云来说,这又是一次意志的考验。为什么战争时有人身中数枪却可以再跑几里地将信送回?因为意志有时候可以创造奇迹。当然,它更多的是表现在某些宗教狂热者点火**、怡然不惧上。(作者:我不是说轮子功啊!ps:此地无银都九百多两了!)
对一个血族来说,呼吸并不是件多么重要的事。但对劫后重生的李云来说,这是一个标志!他胜利了,又一次战胜了自己。不过,他的样子也惨极了,仿佛刚来这个世界时的情况般,浑身上下,没有一块皮肤是完整的,甚至可以说,身上已经没有了皮。那些东西都在挣扎中磨碎蹭掉了,他的肌肉组织再度血淋淋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次,没有什么野兽让他吸取生命能量。自从卡瑠疏来了一趟,附近百余里的大小野兽都自动清了场。
阳光和空气中的魔法元素拯救了李云。不同于吸收生命能量时的一部分一部分恢复,李云感觉,他的血肉每一处都在以极快的速度生长。“真是讽刺!有一天,一个血族,居然像海藻般靠晒太阳活了下来!”李云确定自己没有疯,因为他还能这样想,这还是他固有的思维模式。
没有兽皮穿就只能穿树皮,这些李云不是很在意。从卡瑠疏那里讨来的东西都在就是天大的好消息。位面能量又叫永恒之水,说一小瓶,就真的是一小瓶,满打满算也就半瓶矿泉水那么多。二十七类植物种子卡瑠疏也没含糊,一样给了5粒。不过李云很满足,有了这两样东西,就是有片土地是天然的铁块,李云也能让它上面长满森林。
因为原力严重透支,李云只能捡根树枝当拐杖,节省些体力。他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不过卡瑠疏遗留的气味还没有完全消散,应该不会是一年半载。“照着原定的路线前进吧!拉娜几人就算不在路上某处,也应该在巨石堡能汇合。”打定主意,李云蹒跚上路。
确实,拉娜一行就在靠近山路的一处小坡上等着奇迹的出现。一天一夜了,云散了,龙走了,但是李云没有回来,虽然大家没说什么,但对李云的情况都不看好,尤其是感受了那恐怖的龙啸之后。在他们想象中,那龙的力量像山火喷发、海潮侵袭、雷鸣电闪一般,已不是人力可以抗拒的。
“我肯定那绝不是一头普通的龙,我没有猎过龙,但亲眼见过龙角、龙皮。如果龙都如我们遇到的这头一样的话,即使猎杀者是整个军队,也无济于事。我敢以性命作赌注。”矮人班德想提醒拉娜和法赫妮、李云生机渺茫,但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于是这样的旁敲侧击。
“我和索兰达很仔细的搜索过,并确信到过龙曾待过的那个山头,没有先生的踪迹!”施芬妮不忍见法赫妮那心碎欲裂的样子,这丫头已经站着望了一天一夜了,再这样下去一定会病倒的。
“施芬妮姐姐也说过,没有任何战斗的痕迹不是吗?那就是说先生还活着!”法赫妮用一切可能、设想李云只是因为某种意外才没有及时回来,而不是遇难。
“法赫妮小姐,现实很残忍,但我们却必须面对。以那龙所表现的力量,没有人可以跟它你来我往的大战若干回合的,一击,只需一击而已!我不怕你们因此而恨我,因为我知道,你们的先生不会想看到你们现在萎靡不振的样子。有人逝去了,活着的人却需要活着,而且要活得更好才不负你们先生的牺牲。”休斯以一副我不怕说忠言得罪人的表情表达着自己的意思。众人中心态最轻松的就数他,虽然没有过害死李云的念头,但他绝对不会为现在这个结果而感到难过。
“拉娜小姐,今天天色已晚,我们明日一早动身吧!你家先生确实有可能活着,以他的智慧和能力,追上我们或在巨石堡等我们,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觉得呢?”艾尔伯特询问道。身为佣兵的他早已见惯生死,但为了照顾两个女孩的情绪,还是在语言是使用了一些技巧
喜欢异血锋芒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