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宁本想再寻时机,想办法封住沈苒的口;可时光匆匆,没几日她便要启程回江夏去了,她只能不甘地离开了京城。
这一次出京,她的梦便彻底断了。她走了,而陆长思却留在京城娶妻为质。她与兄长的缘分,兴许也到此为止了。
江夏王一家离京时,已是春暖花开的时日。未多久,伴着几场细细密密的午后阴雨,京城便入了夏。今年的吏部入等皆是才华横溢之人,其中有个叫吴修定的,在陛下面前大出风采,被点作了殿试第一甲。一夜间,吴修定就从籍籍无名的庶出子,成了名满京城的登科状元郎。
吴修定满腹才华,将来定然是陛下面前的红人。朝廷上下、数家权贵,皆有意拉拢于他,家家都在打点礼单,登门拜访。
陆麒阳虽没有这份心思,可还是要做一下明面上的礼数。沈兰池帮他挑拣了几份礼物,差人送去吴修定新修葺好的府上。
她打点礼单时,陆麒阳就在她边上一直转悠着,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话。
“北关呢,最好玩的便是骑大马。”他掰着手指头,努力给沈兰池说北关有多好,“京城入了夜就有宵禁,不能骑马;平时街上人头攒动,也不方便策马而行。但是北关就不一样了,大片的地,随便你赛马。”
沈兰池“哦”了一声,翻过一页礼单,敷衍道:“我不会骑马。”
“不会骑马也没事,我可以教你。”陆麒阳说罢,又竖起一根指头,“我父王曾在北关待了十三年,那里的百姓都是极其爱戴我父王的。如果我们去了,必然也是受欢迎的。”
沈兰池又“哦”了一声。
北关这个词,对她来说有些太遥远了。从小到大,她都没怎么离开过京城。
“还有啊……”陆麒阳努力地从唇齿间憋出下一句话来,“北关有种小马驹,温顺漂亮,京城里见不到,一匹值千金。你若去了北关,我就可以寻来送你。”
他已经絮絮叨叨说了一个早上了,沈兰池终于醒悟了些什么。
她将手中礼单交给管家夫人,道:“夫君,从今早上起,你就不停地和我说那北关有多好。你这是……想要带我去北关玩儿一阵子?”
“是是是。”陆麒阳挤出一个笑来,忙不迭点头,“我想带夫人去北关散散心。”
说是“散散心”,可事实上,却全非如此。
陆麒阳知道,陆子响不大待见自己。他已得了密报,陆子响近来试图联络那北关外的蛮人,也不知是在打什么主意。也许过不了多久,两人便会兵戈相见。
沈兰池是她的妻子,留在陆子响眼皮底下,终究有些不安全。
可若说沈兰池是“逃难去北关”,又有些太惨了,倒不如说是去北关玩儿的,那还潇洒一些。因此,陆麒阳耗费了整整一个早上,绞尽脑汁、苦口婆心,想要唤起沈兰池对北关的好奇之心。
此时此刻,被沈兰池点破了自己的心思,陆麒阳有些忐忑。
沈兰池掸了掸衣袖,自在道:“好说。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一路跟着你。”
见她答应的这么畅快,陆麒阳顿时舒了口气。
两人正说着话,忽听到屋子外头传来一阵响亮的“喔喔喔”叫声,那叫一个高亢洪亮。
沈兰池惊了一下,出门一瞧,却看到一只羽毛鲜亮、红冠丰翅的大公鸡,正趾高气扬地落在对面屋顶上,时不时扑棱一下翅膀,像陆子响巡视灵山似的,傲然在屋檐上游走。
屋檐下,管家夫人、媳妇小厮聚了一地,有拿网兜的,有拿竹竿的,变着法子去捅那只陆子响似的大公鸡。只是这大公鸡机灵,脚步若飞,仿佛偷习了江湖绝技,总能飘然避过攻击。
“快、快捉下来!”管家的急的满头大汗,道,“这可是要捆了送给状元郎的鸡!若是飞走了,便是个坏兆头!不吉利!”
楚国习俗,但凡登科及第者,便要送只毛色鲜亮的大公鸡以道贺。管家的对此深信不疑,生怕鸡飞了,就让吴修定被贬官了。
沈兰池瞧见这副热闹场面,惊了一下。随即,她拍拍陆麒阳的肩,道:“养虎千日,用虎一时,还不快去?捉了那只鸡,也算是一桩大功。”
陆麒阳迟疑一下,小声道:“兰兰,我可是堂堂镇南王。你叫我上房捉鸡……?”
“我这不是看到旁人都无能为力,这才厚颜向镇南王求援么?”沈兰池淡定极了,语气波澜不惊,“更何况,你觉得是你堂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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