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顿时只觉得两眼发黑,天旋地转,头晕不已。待缓过来,朝何樰欠了欠身子,“郎中,葇兮失礼了。”
郎中道:“你面色苍白,唇无血色,体量纤纤,莫不是有血亏之症?”
“确如郎中所言,平日里也曾食用过阿胶,然而并无多大起色,总是觉得虚浮无力。”
“以后多吃点猪血,跟厨房说,杀了鸡鸭之后,把鸡血鸭血给你留着。”
葇兮有些疑惑不解,“平日里大夫都说让我吃阿胶,郎中给我开的这药方,倒是新奇。”
“贫血之症虽是小病,但自古以来,并无根治良方。吃猪血是以形补形,你身子弱,即便吃了猪血,也未必能吸收猪血中的物质来生成自身血液。不过,倒是可以一试。”
“郎中这番言论,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
“平日里多走走,不要总是待在屋里,学学蹴鞠、骑马,对身体大有裨益。”
忽然,巧樨尖叫一声,原来是有只青蛙跳到了她的裙子上。她吓得连拍胸口,惊魂甫定之余,问道,“郎中,你说这园子里的青蛙,为何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荷塘里,稻田里的青蛙却多为绿色?”
“这是因为,园子里绿色的青蛙太过于鲜艳,被其他动物吃掉了,而荷塘和稻田里,土黄色的青蛙比较惹眼,也被天敌吃掉了。”
葇兮道:“郎中,前不久,外边有人送了一只孔雀入府,后来孔雀死了,厨房便拿去炖了,吃起来口感粗糙,还不如鸡肉。孔雀怎么说也是山珍海味,怎么味道反而不如鸡肉?”
“在万万年之前,我们的老祖先也不知道哪个更好吃,于是,他们同时吃了孔雀肉和鸡肉,发现鸡肉的味道更胜一筹,于是祖先们开始驯养山鸡,肉味差的山鸡全部都被淘汰了,而肉味好的则被保留下来继续繁殖,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好吃的山鸡,其后代大多也是美味的,然后他们又从中挑选肉味更好的山鸡继续驯养,万万年之后,你所吃到的肉便是老祖宗们当年给你选出来的最美味的肉。”
葇兮道:“原来如此,这么说来,如果当年老祖宗选择驯养孔雀下蛋吃肉,那么今天的孔雀肉一定比鸡肉更好吃?”
何樰道:“我想是这样的,清漪聪慧过人,触类旁通,举一隅,反三隅。”
葇兮道:“人们圈养孔雀,更多只是为了欣赏孔雀的美貌,按郎中的说法,万万年前,人们发现孔雀比山鸡好看,故而一代代挑选出更好看的孔雀进行圈养,到了今日,我们看到的孔雀,便是老祖宗们给我们选出来的最好看的鸟。”
何樰道:“的确如此!”
清漪道:“那只能说明造物主是公平的,物华而不实,物实而不华。”
葇兮问道:“那会不会出现既好看、又美味的?”
何樰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有些个例不遵循自然规律。虽然有这个可能,但肯定非常罕见。”
“为什么很罕见呢?”
“正如你所说,造物主是公平的,或者说,如果把精力投入在美貌上,那么就没有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美味上。”
葇兮道过谢,抬头发现郎中正盯着清漪,清漪则兴致欠佳地听着,一点也没有插话的样子。
郎中笑问清漪道:“清娘,我说的这些,你认为可有道理?”
葇兮心想,郎中待清漪果真有些不同,明明自己与他谈得更为投机,清漪爱答不理的样子,可郎中却主动用热脸贴冷屁股。
清漪懒懒地回道:“郎中说的,自然是有道理的,不然怎么唬住葇兮这等才女!”言辞之间,颇有些促狭之意。
“你觉得哪里不对,大可提出来。”
清漪看了看四周,见并无人来,便面露狡黠,“那日初次谋面,郎中便答应帮我重审家翁旧案,我心里十分感激。然而,我与云府遗孤同住多年,她为了弄清楚家人的死因,翻遍医书之余,每日所吃的食物,都是那日宴会的菜式。你既然说蚕豆病是遗传病,为何云家二娘吃了这么多年的蚕豆,毫发无损?”
“蚕豆病的确有父传子子传孙的现象,然而不是绝对能传下去。比如,父母都是双眼皮,生下来的孩子多为双眼皮,但也会有单眼皮的孩子。反过来,父母若是单眼皮,那么孩子就不太可能是双眼皮。因此,双眼皮也是可传下去的特征,但是并非完全能传下去。再比如说,消渴症常见于暴饮暴食的朱门大户,但还有一部分食不果腹的穷人也会患消渴症,且这些人的后代当中,也有一部分人会患上消渴症,由此可见,遗传病也未必能尽数遗传。人的身体还隐藏着很多奥秘,目前所流传下来的医术,不过是管中窥豹,一知半解,还有很多未知之谜等着我们去探索。”
单双眼皮?清漪可没这样好的观察力,至于消渴症,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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