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恋慕之人
傅长信和铃音各骑着一匹马,斥着马鞭,官道上尘土飞扬,母马体弱,跟不上破浪的速度,傅长信就照顾着她没有骑太快。
“傅大哥,破浪跟了你有多少年了?”铃音问道。
傅长信思虑回到以前,露出久违的笑容,“两年多了,那时我初入江湖,看见它乖巧灵敏,原先的主人妻子病重,家中贫困潦倒没钱看病,我便买下它。”
其实一开始还是萧颂惹上的事,他见了人妻子病重无药,二话不说将身上的散银悉数赠与,谁知那老书生也是固执的,直挺挺立着腰板,说嗟来之食得之有愧,死活不肯收。
老书生身旁尚年幼的破浪,被当做驴子驼了两袋书,这马刚成年不久,结实健壮,十分适合骑行,且牙板也好,他便出了两倍市价买下它。
“清都公子可真是心善,傅大哥,你尊称他为公子,是为什么呀?”江湖侠士不会轻易拜他人为主,特别是傅长信这样年少心高的。她看过他起早练剑,一招一式颇有章法,基础扎实,力度适中,连父亲也说他是不可多得奇才。
“此子三年之内,必有大成!”
徐朗最后说的是,奇货可居,却在之后连连叹气。
傅长信闻而不答,徐铃音也不敢继续下去,只是暗暗告诫以后应当避讳。
千钧涧因为来往人多,每隔一个分岔口都有块木牌挂在树上指路,有些木牌还特意写上了路程。傅长信见日头高挂,跳下马看了桃树上挂着的牌子,随后对铃音道:“徐小姐,我们在此休息一下吧!”
“好呀!”小姑娘的声音清脆,犹如银铃般,也不怪她父母给她取这个名字。
树下阴凉,两人坐在草地上休息喝水,傅长信估计再有一个时辰他们便能到达,灌下半壶水,心下舒爽。铃音稍稍羞涩,衣袖被她捏了又捏,好一会儿,她才慢慢开口道:“傅大哥,以后你能不能不要叫我为徐小姐?”
傅长信不觉有它,只是疑惑着问:“那应当称呼什么?”
“我爹娘都叫我铃儿。”铃音红了半张脸,低下头道自言自语:“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傅长信生性疏阔,其实也细腻,不然不会总对自己出身低于萧颂敏感。他对其他人都是豪爽地称兄道弟,对萧颂却不会。江湖路上说不上凶险,小打小闹还是有的,同行三年,他是把萧颂当成朋友一样爱重,可也正是这样的爱重,在不平等的出身上造成了他异常的纠结。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被灌输了他是主,我是仆的思想,即使长大后再要好,也难以越过自卑那条线。傅长信正是这样一个背负着自负和自卑的男儿,性格既是豪放大方胸怀宽广,也能细致入微的察觉人心。所以,在该称呼这件事上,他很快就察觉到了铃音对他的心思。
“我叫你铃音吧,总归相似一场,我又送你到千钧涧。”
“我爹娘说,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我......”
铃音话还未完,傅长信直接就说:“举手之劳,况且如果我家公子不同意,我也不能擅做主张的。”他把绣花球转扔到了萧颂身上。
铃音低低的嗯了一声,看着他时欲言又止,眼里溢了薄薄一层水雾,最后只说了一句,“傅大哥,我明白了,我不会缠着你的。”
被一个漂亮的姑娘家恋慕,傅长信心底是有些欢喜和成就感的,但他清楚自己并不喜欢她,也和她没有可能,只觉对不起她的一番心意,偏过头不再看她。
“啊——”铃音忽然惊恐万分地喊道:“傅大哥!这是什么......”
傅长信回过头顺着她的眼光到了小姑娘的肩头,一条橙红色的毛毛虫正在她外套上轻嗅蠕动。那毛虫约有一寸长,通体清灵,头上触角修长,不像是一般的毛虫。
“你小心,先不要动!”傅长信在地上捡了一截掉下来的桃木枝,用枝末将毛虫轻轻挑起来,毛虫居然也不动,触角探测着新东西,他对这些软体小动物了解不多,除了北都郊外常见的几种小虫幼时常捉来玩外,其他的连名字都叫不出来,更何况在外面不常见的。
“这虫子好吓人,傅大哥怎么不扔了它?”
“这虫子我看着不像是普通的毛虫,小浊应该知道叫什么,可惜他不在这里。”傅长信叹息道,细观察着,毛虫北上有两块透明得蝉翼。他心下已有些想法,随手撕下一块布,放了几片桃叶子,将毛虫包好了打结。
“小浊哥哥很喜欢这些吗?”铃音顺口问道,不懂他为什么要收好一条虫子。
傅长信摇摇头笑道,“不,他是见多识广,只不过是在书上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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