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疾驰,叶绾缩在角落里,虽说京中路面平坦,但不时也有石块与凹地,马车颠簸,叶绾为了保护自己,紧紧抓着扶手,尽力将自己缩成一团。
渐渐地马车速度平缓了下来,叶绾全身骨头都被颠的酸疼,伸手掀开车帘问道:“这是哪里?”
目光警惕的四下扫了扫,发现外头虽漆黑一片,但是借着月光她还是可以确定这个地方自己从未来过。
心下不由一紧,若真如自己所想,这些人是提前有预谋的,设计将隐逸给缠住,借着混乱将自己给带到这个地方。
“余伯,这是哪里啊?”叶绾又问道,看着暗影里的背影。
驾车的余伯年余六十,是叶府的老人了。叶绾看他做事尽心人也老实本分,才叫到了近前伺候。
只是眼前这人的背影壮实了些,看着全然不似年老之人,全无衰败的气息。
“你是谁?将我带到此处有何用意?”叶绾冷声直接开口问道。
那人转身将头上的斗笠拿掉,露出一双凶光四射的眼睛。
叶绾心里虽知这样的人大多都是刀口舔血过活的,面上却神色如常的提着裙角下了车,走到那人面前站定,双眼直视他那让人胆寒的眸子,道:“开个价吧,多少银子能买我的命。”
那人冷哼一声道:“姑娘好胆色。能在我秃鹰面前如此镇定自若的人可不多。”
叶绾笑道:“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活着。活着才有千万可能,我若一味的摇尾乞怜,你也不会放过我的,是不是?既是如此我还不如博上一博。财帛动人心,说的不定还能买条活路呢?”
秃鹰哈哈大笑道:“小娘子性子倒烈,若不是有任务在身,说不定咱们还能交个朋友呢。”
叶绾也笑道:“生意能不能做成,关键在于诱惑是不是够大。大哥,不妨划个道。我若是皱个眉,你立刻一刀杀了我。”
秃鹰看了看自信满满的叶绾,一时有些心动,接着又想到聂云央那冰冷阴鸷的眸子,寒声说,一万两,杀了她。但是丑话说在前头,要是她不死,便是你死。
秃鹰知道,聂云央是相府的千斤,那是他反抗不了的人。
“姑娘既是爽快人,秃鹰也愿交你这个朋友,只是那人我得罪不起,所以,对不住了…”秃鹰叹了口气说道,提刀便直取叶绾脖颈处,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之情。
叶绾知道自己闪躲不了,只觉劲风拂面,喊道:“五万两…”
剑尖在离叶绾脖子毫厘之处停了下来,剑气将白皙的皮肤划出一道细长的血痕。
叶绾喘着粗气道:“五万两买命,另外为求自保,我会换个身份生活,保证不给你添麻烦。”
秃鹰狐疑着问道:“换个身份?你怎么换?况且那人让我提着你的头去拿赏钱的?”
叶绾冷笑:“你觉得你能安然拿着赏钱去逍遥快活,别太天真了。我可是五殿下心爱之人,如果我出了事,殿下必会彻查,那人为求不露马脚,你觉得他会放你这个定时炸弹安然离去?”
秃鹰虽出身草莽,这点道理还是懂的。唯独死人不会泄密的道理他自是知道。
“听姑娘的意思已经猜出是谁要杀你了?”秃鹰反问道。
叶绾冷笑道:“若是到死都做个糊涂鬼,岂不是笑话。”
接着又双眸定定的看着犹疑不决的秃鹰,道:“你久在江湖应该知道人皮面具,不巧我这正有一份。我这么做不光为你把后路留了,也是替我自己在考虑。她是什么样的身份,有什么样的手段,你我都知道。就算你今日大发慈悲放了我,她既然可以雇你,就也可以雇其他人,我可不想拿我这小命开玩笑,日日活的提心吊胆。”
秃鹰皱眉,手里的剑从叶绾脖颈处拿了下来,垂在了身侧。
叶绾送了口气道:“你拿着六万两银子,就不在需要过这样的刀口舔血的日子了。随便找个小城,过一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岂不快哉。”
“至于我嘛,世上再无叶绾此人。如此岂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你以为呢?”
秃鹰已经三十好几了,一直瓢泼江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也曾想过攒够了银子就隐退江湖,过平常人的生活。
叶绾的话似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秃鹰拱手道:“愿听小姐安排。”
叶绾暗暗松了口气,道:“她既然要人头,你就去义庄拿个人头,最好血肉模糊才好,闺阁女子哪里能受得了如此的血腥场面,必定不会仔细检查的。另外我会将我贴身的玉佩交于你,她见了此玉佩必定会信你的。”
“五万两,你三日后去快活居找一个叫流年的姑娘。她会给你的。”叶绾自不会忘了嘱咐这一句。
眼前这人可不是个善茬,钱自是不能少的。
秃鹰有些犹豫道:“这空口白牙的,我怎么相信你呢?”
叶绾冷笑道:“那你大可以杀了我,看看那人可会放你生路,就算侥幸活了下来,你觉得依五殿下如今的实力,你想下半生都活在提醒吊胆里吗?如果你愿意赌,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现在什么都没有…”
秃鹰仔细琢磨了会,又两相做了对比,两害相权取其轻嘛,比起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阴毒的相府小姐,眼前这女子倒是磊落了许多,也顺眼了许多。
最差的结果,无非是事情败露,得罪了那人,难道她还能揪着自己一辈子不放?
秃鹰道:“好。小的听小姐吩咐就是。”
秋风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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