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太多,何谬只好把不悦的情绪压了下来,默默忍受着秦夏伊越靠越近的身体。
卖家是个高大挺拔,皮肤黝黑的男子,他留着一个板寸,两道眉峰凸起。
秦宿兴致勃勃,指着摆在布料上的其中一块石头,大声地对着卖家说道:“开!给我开这个!”
“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光啊!”卖家嘿嘿一笑,拿起那块被秦宿买中的石头,放到灯光下一照,表面竟矿物质颗粒均匀,皮壳光滑,裂少砂细,没有一丝疏松,秦宿看见后,眼睛一亮,更是觉得这块毛料下隐藏的是上等玉石。
围观的众人都把目光放在了秦宿相中的那块手掌大小的毛料上,其中一个人看不下去了,冲着卖家嚷嚷:“阿龙,这你就过分了啊!上次我在你这买的石头,你也夸我眼光好,结果呢!切开后让我血本无归啊!”那人很是不满。
阿龙笑着摆摆手,笑道:“上次我明明只是说,你那块石头可赌性强而已,我可没说它一定会是块上好翡翠啊!”
“你!”那人哼了一声,有些不甘心,瞧了眼秦宿,用一种酸溜溜的声音说道:“这位年轻人,你很懂石吗?如果不懂,可别冲动哦!”
秦宿抱起手臂,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审料结束后,阿龙小心翼翼地擦了擦石头,找好合适的切割点后,开始切石,大家的眼神紧紧盯在那块石头上,渐渐的,皮壳上呈星点状的松花越来越明显。
有诸内必形诸外,内部露出了大片的绿,群众看到后发出一阵惊呼,连秦夏伊也惊呆了眼。
色调分布的走向延伸至切割点周围,阿龙暗呼一声,连连赞赏:“真是块上好翡翠!这位小兄弟,你的眼光果然好啊!”
秦宿得意地大笑,从入手价转眼翻了整整10倍!虽说这些钱他并不缺,但是他头次的赌石经历竟让他满载而归,实在让他高兴。
秦夏伊见到后,马上也坐不住了,连忙问阿龙,找他推荐毛料,最后,阿龙向她推荐了一个狗屡地皮壳,切开后也是浓艳高绿,价值上等,在众人的一片艳羡声中,黎森闻声走了过来,正想问问秦夏伊开出了什么好石头,就看到了卖家阿龙对着秦夏伊眉飞色舞地讲着话。
他看见阿龙手中拿着打磨工具,袖口处露出了一小截手臂,手腕处有一个黑色纹身。
一个类似婴儿侧脸的图案,卷曲的毛发,闭着眼睛,看上去很是安详。
黎森看到那个纹身,瞳孔一缩,一时呆楞在原地。
脑海内翻起了记忆浪潮,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它。
……
香港九龙。
房内光线昏暗,静谧,只听见传真机发出了一阵嘟的声音,一个人闻声走到传真机旁,拿起了手机,接听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的人用一种尊敬的语气说道:“向先生……您要的东西,已送到。”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放下电话,看着传真机口吐出了多张彩色照片,照片里,是秦宿与秦夏伊在赌石市场的画面。
照片中的秦宿一手撑在桌上,俊俏的脸上露着灿烂的笑容,而旁边的秦夏伊,双手宝贝似的捧着那块上好的打磨好的翡翠,眼尾带笑,看得出来两人很是高兴。
向尹承用手指抚摸着照片里的两人,从嘴里发出了低低的笑声,他留着一头及肩的长发,面容儒雅,五官端正,但一双眼睛犀利狠决,眼睛内布满了血丝,下巴处的一道褐色伤疤完全影响了他这张书生气息的脸庞。
他脸色阴沉却带着笑意,发出了粗哑的嗓音:“看来你们很喜欢我送的礼物,哈哈……”
“这是给你们的见面礼哦!”他大笑着,坐在了椅子上。
“我的孩子,我们终会见面。”他放下照片,阴森森的笑容看起来诡谲无比。
沈国辉自从上回当众辱骂黎森,被公司开除后,每天无所事事,游荡于大街小巷,与一些不入流的人一起喝酒猜拳,每天喝到烂醉才回家。
如今他出去玩的钱都来源于沈蓓之,沈蓓之对秦夏伊拒绝帮她忙的事耿耿于怀,但是却丝毫没有办法,只好省吃俭用,边上学边兼职来补贴家用,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国庆假期转眼过去了一大半,这几天沈蓓之一直在一家快餐店里打零工,每天晚上都是坐着末班车回的家。
今天她刚到家,就看到沈国辉跌坐在家门口,满身酒气,他旁边还坐着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手中拿着酒瓶,两人坐在台阶上正有说有笑着。
看到这景象,沈蓓之立马走到沈国辉面前,想拉他起来。
“爸!你怎么坐在这里?快起来吧!地上冷。”
沈国辉见到沈蓓之回来了,瞬间怒目,甩开她的手,挥起手就是一巴掌。
“我怎么会坐在这里?你还好意思问我!要不是你把家门钥匙拿走了,我也不会进不去家门!”
沈蓓之一愣,回想了下今天早晨,她确实比沈国辉早出门,不过按平日里,沈国辉一出门就是一整天,回来比她还要晚,谁会知道,今天他竟然会回来的比她早?
想到这,沈蓓之还是温顺地认错道:“爸,是我不好,来,我这就把门打开。”
于是她从包里拿出钥匙,走到房门前开门。
沈国辉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旁边那个中年男子搀扶着他进了家门,他看到他手中还未喝完的酒瓶,伸手夺了过来。
“哎!辉哥,别喝了别喝了!你给我留点儿吧!”
“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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