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头微微低下,眨巴着眼睛缓缓道:“不用了苏哥,我在她坟前发过誓,这辈子就她一个女人.......”
号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原本嘈杂的都快掀顶了,高阳的一句话就犹如强效冷静剂,没一个人再笑的出来。苏定方不再笑了,叼着烟,一双眸子微眯。
高阳,一个出社会十年的普通人。家里父母都是工人,家境还算过得去,不过从小父母就很少时间管他,除了拿钱给他基本就如同陌生人。高阳也特么是个很犊子,父母不管他,他也就疏远父母,有事儿都不和他们说,更别说没事儿了。就算初中在宿舍里发高烧,三十九度五一晚上,他也没给家里打电话,如果不是早上查宿舍的老师发现,这王八蛋不被烧死也得被烧成白痴。从那以后,高阳性子变得孤僻暴躁起来,一言不合就挥拳头。初中读完,没考上高中,去了市里面的技校,那里面一个个都是些混混,高阳呢,进学校没多久,就在这群混混里面强出头,当上了所谓的老大。技校混完,高阳也没心思读书,那年十八岁,出了社会便开始混江湖,可江湖哪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混,离开父母没有技能的他很快没饭吃,那群所谓的兄弟到了关键时候也是一个个都看不到人影。就算是吃不起饭的时候,高阳也没想过要回家去,成天到处找机会,能偷就偷点,能抢就抢一些。
都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高阳似乎就是被命数这东西给左右遥控着,跳不出去,也躲不开来。
有天晚上,高阳实在饿的不行了,打算去抢点钱来花花。其实很多犯罪的人,都有说不出的原因,高阳是很不愿意干这事儿的,即便是抢,他也不会伤人,即便是抢不到。晚上他就蹲在娱乐会所门口,专门盯那些喝酒落单的人。不过盯了半天也特么没盯到,最后只能选择了一个从会所里出来的单身女孩。那时候他也不管了,等没人得时候冲了出去,抢了那女的的包就跑。
包里面有女孩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有几百块现金,高阳看了看女孩的照片,挺漂亮一小姑娘,拿了钱后高阳便把包丢在警察局门口。也不知道是命运弄人还是怎么回事儿,他绕了好几条街走进了家饭店,却在这家饭店里看到了刚刚他抢的那个女孩。一个人口八百万的城市里,这种几率是比一天晚上撞两次鬼的几率还要小的,可他遇上了,还是这样没有一丝丝防备的情况下。那女子显然也认出了高阳,这家饭馆好像就是他们家开的。
高阳走也不是进也不是,有些后怕的挑了张桌子坐下,警惕的看着那女的。
“要吃点什么呀?”那女的拿着菜单走了过来,微笑道。
高阳尴尬的点了两个菜,要了一大碗米饭。在女孩把最后一个菜上来时,看了眼高阳,眨了眨眼睛,有些俏皮道:“我刚刚接到警察局电话了,说是在警局门口捡到了我的包和身份证,还算你有点良心,若不是这样,我今天一定送你进去。”
高阳那天吃了顿让他这辈子都忐忑的饭,自那以后,他经常去这家饭馆,有钱,就多点菜,没钱,就喝白粥,吃咸菜。每天晚上也都能遇见下班的那姑娘,一来二往,两人熟络起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起。后来高阳才知道,这姑娘是在ktv里面做前台的,每天下班回家再帮家里做事儿。高阳当时心里想着,这姑娘是在他最困难,最落魄的时候跟他的,他这辈子就算没了骨气,但也不能没了良心。
到后面他越混越好,凭着不要命的性格,很快在片区里打出一块地盘,手下也有几个场子,几十个兄弟。
要上位,就得得罪人。高阳做的越大,就越有人看不惯他。终于有天打上了他家,他自己挨着两刀,他未过门的媳妇儿替他挨了一刀。他没事儿,他媳妇儿却没救过来,他最终也因为防伪过当进了监狱。
我们在自己的哭声中来到这个世界,在别人哭声中离开这个世界,中间的过程被叫做人生。上帝很有意思,猫喜欢吃鱼,猫却不能下水,鱼喜欢吃蚯蚓,鱼却不能上岸。人生,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一边选择,一边放弃。人生,哪有事事如意,生活,哪有样样顺心。所以,不和别人较真,因为不值得,不和自己较真,因为伤不起,不和往事较真,因为没意义,不和现实较真,因为还要继续!
生日虽然还在继续,可有些事儿是永远改变不了的。高阳在她坟前发过誓,那他这辈子就绝对不会再找其他女人。那一刀虽然没砍在他身上,却是永远的砍在了他心里。
苏定方听完这家伙的往事,没说什么,走下床拍了拍他肩膀。不过打那以后,萧让再没有听见苏定方在高阳面前谈起过女人,一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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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克是个连上帝都不愿意等待的人,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精神领空,在他的世界中,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他,拖慢节奏的都是他前进路上的障碍物,必除之而后快。”美国资深科技记者在一书作者阿什利·万斯这样描述道。云若絮,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要做的事儿,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挡不住。
律师事务所里,云若絮已经高强度连续工作了好几天了,手里的工作没有别的,就是萧让临走之前给她的任务。现在要想给苏定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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