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母亲,霍去病回到自己的住处。他从小住得最多的地方是舅父家,其次是母亲家,有时也住在宫里。十四五岁束发之后,按规矩已经不能再留宿宫中,可他马上又做上了郎官侍中,于是在宫中值宿成了他的份内之事,出宫了还可以回舅父家。
但两年前他调入了军中,而当时舅父又正好与平阳长公主结婚,家里也不方便他随时进出了。于是舅父帮他选了这么一个住处,虽然地方不大,人丁也不多,但这个府第毕竟姓霍,算是他自己的家。
其实从那以后,霍去病基本上常驻军营,很少真回这个家来住。他喜欢军营里的生活,觉得家里没什么可留恋的,只是到了必须回长安的时候,把这个家作为一个落脚之处。就像今天这样,送完母亲已经深夜,城门早已关闭,再回营就有点动静太大了,所以只能选择回家。
深夜回府,自然是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外院的家丁赶忙围过来牵住马匹,霍去病摆摆手,止住他们行礼,脚不停步,刚一入内院,又有几个年轻漂亮的侍女围了上来。
舅父给他安排下这个府第时,本来只有仆妇,并没有什么侍女。这几个侍女都是一年前来的,论起来历,全部是平阳长公主亲自挑选的。平阳公主是最擅长挑人的,首先要性情温婉、体贴周到,然后还要姿色才艺俱佳,最好还要既聪明又谨慎。
要说起来,还是平阳长公主有远见,至少她是很会把握时机。霍去病刚刚封侯,她立刻就以贺赏的名义,第一时间在他身边放满了自己的人。后来,霍去病的亲娘卫少儿,终于也想到了应该在儿子身边安插个自己的人,可是已经找不着缝了!
既然是府第,自然就有仆妇侍女,全天下都是这样,霍去病自然也不会多想。当他见到长公主送来的这几个侍女都颇有姿色时,也没有大惊小怪,因为他从小见到的侍女和宫女,多数都很漂亮,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他也看得懂平阳长公主的用意,不过这也没什么,一个长辈赏赐自己几个侍姬而已,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毛病,笑纳了就是。在他看来,男人犯不着在这些事情上矫情,再说了,谁还真的以为卫子夫的故事能随处重演吗?
在长公主给的这几个人里,碧云年纪最长,性格最为宽大懂事,做事也最为周全稳当。所以这大半年以来,家中的许多内务都是交给她在打理。此时趁着主人正被服侍着栉沐,她瞅空汇报一下这段时间府里发生的大小事情。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虽然侯门之间的吊贺往来是很多的,但是一者外面还有个管家,二者卫霍两氏跟世家贵族没有姻亲关系,人家还看不上你这种一步登天的外戚;三者霍去病太年轻,别人知道这个府里连正式的主妇都还没有;四者大家又都知道他那副爱搭不理的性子,所以很多事情也就省了。
碧云捡重要的说,霍去病心不在焉的听着,偶尔回答一句,也基本都是“你看着办吧。”其实,在没有主妇的前提下,能把这些家务琐事打点到这个程度,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平心而论,碧云还是颇有才具的。
霍去病不是不明白这一条,所以听到最后,他也以欣赏抚慰的口气说,“辛苦你了,以后不用说这么细,这些家务事你来操持,你知道我放心就行了。”
听到这么说,碧云心中自然高兴,向主人盈盈一笑,还没想好再说什么,却见对方已打开一卷不知什么地图,在灯下全神贯注的研究起来。此时栉沐已毕,侍女们见已无事可做,都悄悄的退出,临出去还不忘朝碧云使个促狭的眼色。
碧云当然知道这个眼色是什么意思,今天正好轮到她当值嘛!她轻手轻脚的把纱帐掩好,把熏香薰好,把碎冰块镇在果盘里面,又把几根蜡烛的蜡芯都修剪了一下。等这一切事情都做好了,她便静悄悄的立在一旁,爱慕的眼光留驻在眼前之人那轮廓分明的侧脸,只觉得他低着头的样子特别好看,长眉斜挑,眼神沉静而又深邃,从嘴唇到下巴的弧线简直勾人魂魄。
能在这位著名帅哥的身边侍候,几个侍女自然是心旌摇动,也不知多少女人羡慕她们的位置呢!别的人碧云不好说,但她自己是从见到这个年轻主人的第一眼起,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哪怕他只是朝自己随随便便的看一下,自己心里都能扑通扑通的跳上半天。
可是霍去病本人,并不是特别在意这种爱慕。碧云回想起来,有一次主人在家里吃饭,她和杏云在旁边服侍,可能是两个人老是盯着他看,霍去病察觉到了,就放下筷子说,“你们总是看我干什么?”
碧云笑着不回答,杏云说话一向爽直,不过还是害羞了,就低下头轻轻的说,“自己长得这么好,还怪别人爱看吗?”
对方笑笑说,“比城北徐公好一点是吧?”
两人都不知该怎么接话,见她们没听懂这个典故,霍去病也不再解释,却又接着说道,“你们知道好看与不好看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吗?”
两个女人都摇摇头。只听对方说道,“差别就是一箭,或者一刀。”他在自己脸上比划着,“假如这儿中上一箭,或者被砍上一刀,当然不能太重,太重就直接死了,不太重的话,就会又丑又残。”
碧云她们两个恨不能把耳朵都堵起来,可是主人还强迫她们去想象,“你们想想,还有胳膊啊、腿啊,都很容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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