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光线照着眼睛,让我醒了过来。
尽管心里想着要起床,从脖子到背部、腰部到侧腹,全身上下都隐隐作痛。我硬生生地吞回差点漏出嘴边的呻吟。
我睁开眼睛,清晨的光芒自右手边的车窗射了进来。忍住全身的酸痛,皱着眉头望向隔壁的副驾驶座,梓莹正面对着我睡得香甜,栗子色的长发乱糟糟地披散在斜斜放下的座椅上。她的脸色看起来比昨天好多了。
我在狭窄的驾驶座上左右扭转身体,舒展肩膀,转了转僵硬的脖子,做了一下克难的柔软操之后,才勉强能够动弹。我轻轻地打开车门,到外头去。
昨夜的雨已经完全停了,四周飘散着浓浓的雾气。刚醒来时觉得阳光很刺眼,实际上天际才刚露出鱼肚白,天色还相当暗。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确认时间,现在才清晨五点。
但我实在没心情回到车上再睡一下。
昨晚因为太累,没想那么多就睡着了。现在仔细一想,梓莹就睡在我身边,车里又是完全的密室,怎么可能再回去睡啊!
我想起要先看看贝斯到底还有没有救,于是小心翼翼地打开后座车门,尽量不发出声响。
伸手要拿光溜溜地躺在后座上的贝斯时,我才想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带任何工具。我真是白痴。因为平常总是带在身上,一时之间才没有察觉。怎么办呢?这么一来也拿不出贝斯里的入社申请书了,不晓得有没有淋湿呢?
正当我思考着到附近翻翻垃圾应该找得到螺丝起子时,突然看到梓莹的吉他就躺在我的贝斯旁边。我很久以前就觉得那是把相当不错的琴,也一直很想摸摸看:有机会的话弹个一次也好。
梓莹依然发出稳定的呼吸声睡得很熟,所以我很干脆地就向**低头了。我丢下贝斯,提着吉他盒走出车外,尽量不发出声音地关上车门。这辆埋在垃圾堆里的车微微往副驾驶座方向倾斜,关门时想不发出声音还满困难的。
我爬上斜坡,坐在横躺于较高处的洗衣机上。略带湿气的清晨空气感觉很舒服。
打开吉他盒,拥有漂亮木纹、只上了透明底漆的fenderer映入眼帘。这不是六零年代的老琴吗?市价要三百万圆左右吧?我满心期待地以颤抖的手指试弹了一下,这丰润的音色实在不像实心电吉他发出来的。
我在洗衣机上坐好,一边以指尖打节拍,一边以三指法拨奏出旋律。虽然心里不确定还会不会弹,但手指似乎仍对弹法记忆犹新。我在听得到真正鸟鸣的地方,小小声地在晨雾缭绕中吐出歌词。清晨的空气把我的歌声吸收得一干二净。唱到第二段副歌时,我决定放大音量,唱给可能在哪里聆听我唱歌的小鸟们听……
“……那是什么歌?”
突然有人的声音传来,害我吓了一跳差点从洗衣机上滑下来,梓莹就站在我正下方,揉着眼睛还很困似的抬头看着我。
“呃,这个嘛……”
梓莹踏着满地的废弃物爬到我身旁坐了下来。洗衣机上的空间不大,让我能清楚感觉到梓莹的体温就在身边。
“对不起,没先问过你就拿来弹。”
“没关系。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只好低头看着握住琴颈的手。
“是一首叫《blackbird》的歌。”
“是首好歌。”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直盯着梓莹的脸。梓莹歪着头看我,一副要说“你怎么了?”的样子,让我赶快又把视线移回吉他。
“那是一首怎样的歌呢?”
这次我不打算再胡说八道了。
“……你对披头四了解多少呢?”
“不太了解。”梓莹摇摇头。
“这样啊……好吧。”我稍微思考了一下,该怎么跟她说这个故事。“创作收录了这首歌的专辑时,披头四的团员之间厌情非常不好,几乎闹到要解散的地步,所以专辑里收录的歌也好像是团员各自的独唱曲拼凑在一起。”
然而这张专辑仍然是经典之作。就像梓莹曾经说过的,不管评论家如何胡乱揣测,音乐家计算在最差的状况下还是能创作出最佳的作品。
“听说约翰蓝侬忙着剪接母带混音制作《revolution9》这首超长曲时,保罗麦卡尼几乎都早自己一个人录音。”
在约翰蓝侬那首没能传达给其他人的革命之歌背后,保罗麦卡尼悄悄完成了这首献给黑□的歌曲。
“……所以这首歌只要用一把吉他就能演奏。”
“嗯,虽然简单到你也会弹,但伴奏部分真的很好听。”
瞬间被惹恼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决定试着激她看看。
“可是你就没办法啊。因为这首歌要用三指法弹,右手无名指不能动的人根本办不到。活该!要是不甘心就去美国把手治好了再滚回来啊!”
梓莹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接着把吉他抢了回去,弹起了《blackbird》——只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弹。
她应该省略了几个音没有弹吧?然而我却只听到再完美不过的演奏,更何况这应该是她刚刚才第一次听到的曲子耶?
弹完第一段副歌后,梓莹嘟着嘴把吉他放回我的膝上。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刺激没有天分的人啊?”
“这种程度只要多练习几次人人都会。”
会你个头啦!
梓莹爬下洗衣机回到车上,打开后座车门拿出我的贝斯然后走了回来,又坐在我的身边……她将贝斯放在膝上,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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