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正面交锋
在胥忖朱主持的第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吕筱仁提出了一个其前期做了大量工作的拟出让市区一地块给一开发商的议题。吕筱仁是常务副市长,国土方面的事是由他分管,国土部门把相关材料报到政府后,吕筱仁很自然地在材料上签署了他自己的意见。从材料上和吕筱仁签署的意见上,胥忖朱并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他知道这是一个打击和报复吕筱仁的机会,就想以此报复吕筱仁。在审定会议议题时,胥忖朱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同意见。会议按照正常程序对这一议题进行审议。市国土局局长伍嘹响刚汇报完议题提出的原因和需要政府审定的主要问题,吕筱仁害怕其他人先发言把他想确定的内容引偏,就首先发言。发言中,吕筱仁明确表态说自己完全同意这宗土地的出让,并说自己为这个议题的提出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在开发商和被拆迁户之间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和协调,现在双方都接受相关的出让条件,特别是在搬迁户的安置上,做了艰苦的努力,好不容易全部签字的拆迁协议,现在该宗土地已经完全具备出让的条件。同时,吕筱仁还说了一大段这宗土地出让后将会给宁秀带来的巨大好处。吕筱仁最后说:“宁秀的房地产开发之所以一直难以起步,关键的原因就是宁秀在土地出让这方面思想解放不够,害怕承担风险。这次出让如果成功,将是宁秀房地产开发突破性发展的标志。”
正在吕筱仁对这宗土地出让的好处说得津津有味时,胥忖朱早已想好了反击的说辞。吕筱仁的话还没有说完,胥忖朱就断然打断吕筱仁的话,说:“对这宗土地的出让,作为代理市长,本着对宁秀的老百姓负责的态度,我坚决不同意。有关土地出让的问题,国家和省上早就有规定,必须采取招拍挂等方式公开出让。但现在这宗土地的出让方式,从国土局提供的材料上看不出来是到底是采用什么方式来出让。在土地问题上,利益很大,我希望我们每一个班子成员、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不要为一点蝇头小利迷花了眼睛,刺昏了头脑。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要为个人谋私利。今后,凡是土地出让的事项,不论大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之前,都必须先送我审查。出让方式也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市国土局必须对以前已经出让的土地逐宗进行清理,市监察局也要派人参与清理工作,凡是不符合今天常务会议确定的原则的,都要进行纠正,该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必须如数全额补交。不补交出让金的,就把土地如数收回。如果发现有人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到谁,都必须坚决查处。”在胥忖朱的这一段话中,表现出的是一幅秉公办事、十分清正廉洁的样子。
胥忖朱的这番话针对性非常明确,就是剑指吕筱仁。但胥忖朱话中所说的内容并没有明说吕筱仁在其中就一定有问题,而是隔山打牛,想以此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借机打压吕筱仁的嚣张气焰。
听了胥忖朱的话,吕筱仁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他完全没有想到,胥忖朱事前没有反对,却在会上否决自己提出来的这项土地出让议题,这还是吕筱仁担任常务副市长以来第一次遇到这种毫无面子的事。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有什么大的问题,上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基本上都会通过。即使有问题,相关领导也会在事前就提出来并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上会。如果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一般是不会提交到政府常务会上讨论的。胥忖朱事前并没有说什么,在审定常务会议议题时也没有提出不同问题,现在上了会才说不同意这个议题,吕筱仁感觉这明显是胥忖朱在有意为难和耍弄自己。
吕筱仁自己心里清楚,这宗土地出让,自己确实有利益在里面。希望得到这宗土地开发权的开发商曾多次找到吕筱仁,希望把这宗土地转让给他,并答应房子修好后,以吕筱仁的一个亲戚的名义去登记购买一套住房、两个门面。当然,登记购买只是一个名,实际上就是将这些房产送给他。吕筱仁长时间在机关工作,因为心怀私意,就特别留意政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对经济案件的查处情况,从中吸取落马者的教训,提炼自己的手法。担任地委副秘书长后,吕筱仁就利用自己能够接触一些内部通报的案件材料,更是对自己能够接触到的人的犯罪手法进行认真的解读、研究、分析,寻找人员出问题的环节,了解相关部门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担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后,又分管公安,联系政法,对纪检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程序、方法更是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分管公安、政法工作后,利用职务之便,经常过问有关案件查办方面的具体事项,了解办案的具体细节,再加上他与宁秀公安局的常务副局长宁武是亲戚关系,两人之间不仅有亲情关系,更有利益联系,两个人经常在一些探讨一些官员的问题,分析其做案的手法和暴露的原因,吕筱仁从中学到和领悟到不少反侦查知识,反查办的能力和意识都比较强。在贪腐上,吕筱仁确定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一般不直接收受现金,几万元以下的钱从来不沾手。对极个别他认为靠得住的老板或利益当事人送纳的十万元以上的现金或银行卡之类的,吕筱仁都打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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