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视频之后,这件事终告一段落。
王军先是打了一通电话,十几分钟后,便有许多穿着武警制服的人闯入了我的宿舍,带走了存放有视频的电脑,连同我和三胖用摄像机拍摄下来的视频备份都被一起带走,林千怡后来告诉我,这些人就是回收处的行动组成员。
不过在他们带走所有与视频有关的东西时,却没有把三胖摄像机里最后拍摄的一段拷贝带走。那份拷贝,也就是第四十二次回放的备份被高亮当着所有人的面,堂而皇之的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奇怪的是,却没有人对高亮提出异议,不止如此,那些回收处的人见到了高亮,还一个个凑了上来和他打招呼,一口一个“高处长好”的叫着。看到他们的反应,我心想当初林千怡说的果然都是真的,这高亮过去果真是回收处的老处长,可他究竟是犯下了什么错误,才会被贬成了一个科长的呢?这个疑惑一直到很久之后,我才从高亮嘴里得到了答案。
东西带走之后,吴天也带着三胖离开了。不过在临别之前,三胖却死活拉着我不肯走,说是死也不要再回情报处了。一直到王军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三胖才面带喜色的离开了宿舍。
等外人都离开了,林千怡才拉着我凑到了高亮和王军面前,叫我坦白错误。
我干笑了几声,低头承认错误道:“两位领导,这次都是我不好,没有遵守纪律,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组织上有什么处罚,我无条件接受。”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我心里却在打鼓,深怕因为这次的事情让局里撤我的职。
但幸好,王军却告诉我,因为这次我和三胖在整起事件之中处理妥当,不但没有将这起事件暴露在社会上,反而完好无损的将视频回收,并且连事后掩盖真相的工作都做好了,因此他并没有打算对我做什么处罚。
说道这,王军话锋一转,又说道:“当然,如果真的不给你什么处罚,对其他人影响不好,日后大家都像你们这样无组织无纪律,局里的工作还要不要开展?”
最后,高亮宣布了我的处罚决定,将这次的事件通告整个调查处,并且对我记过一次,不过这个记过并不进记录,也不罚工资。另外还有一个惩罚,就是将我的实习期延后两个月。
到最后,说起来唯一对我有影响的,也只有这最后一条了。
听完了高亮的处罚安排,王军点了点头,也没有说什么便走了。高亮也没有在我这多呆一会儿,他在王军走了之后,便把那段中国队1:0获胜的比赛视频备份从怀里拿了出来,双眼冒着精光就准备回自己的宿舍,想来是准备再看上一遍。
不过临走前,他对林千怡和我嘱咐了一句:“小林,既然四九是这次事件实际调查人之一,那这次的调查报告就让他写吧。”
高亮离开后,我问林千怡要写什么报告?她带我去了二楼的办公室,随后从文件柜里取出了一份报告,交给我说:“这是我写的一份报告,你拿回去参考一下吧。调查处的调查员每次事件结束之后,如果在事件中出现了需要回收的收容物,都必须对收容物写一份调查报告。”
我接过报告,瞟了一眼,发现报告封面上写着乙—173号报告,内里的内容却看不出来。我忙道:“没问题,林姐,你忙你的,我现在就回去。”
“别忘了用电脑写啊,写好了回办公室打印出来给我。”林千怡说了一句,又提醒道,“对了,如果你不想让那段视频里的球员们再受罪的话,就回去就好好把这次的报告写好。保管处会依照你的报告内容对那段视频采取合适的收容和保管措施,如果你不写清楚那段视频的特征和性质,我怕他们还要再把那段视频放上个好几十遍。”
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我抽出报告的内章,瞥了一眼,发现竟然是上次杀人佛像的调查报告。
事件等级:乙级。
事件编号:173
收容建议:173号收容物共分为两个部分,佛眼与佛身,两件物品无论何时都应该分别保存在不同的区域内。如有研究需要,必须将收入物先保存在一个封闭空间中。将佛眼安装上佛身之后,必须至少有两名以上试验人员紧盯住佛像的双眼,与其保持眼神接触。
收容物特征描述:173号收容物是一尊推测为明末清初,由夹山寺僧人铸造的佛像,佛像的内部包含了疑似身份为李自成的人类尸骨。当佛像安装上佛眼之后,将会在午夜零点至早上七点之间拥有移动能力,并且对周围人类产生攻击意识,具体表现为可能折断周围人员的头颈,或是绞杀周围的人员。不过在被人紧盯佛眼的时候,佛像会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除了攻击人类的特性之外,佛像还具有另外两种能力,一是短距离的瞬间移动能力,但是当被禁锢在封闭空间内部时,瞬间移动能力将会暂时失效。二是自我修复能力,佛像的任何部位在被破坏后将迅速恢复成原本完好的状态。
应急处置措施:佛像一旦活性化之后,唯一中断佛像能力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等待早上七点过去,二是取出佛像身上的佛眼。
身为当事人的我,在看到这份报告时,不禁回想起了在香港的那段恐怖时刻。没想到一转眼,距离那天发生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了。
想到这,我又想起了姜开他们的家人。那件事发生之后,在姜开他们的家属来到香港收尸,把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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