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眉入鬓,眸黑如漆,俊美异常。衬着客栈外摇曳的树影,落叶凌乱飘下,如同一幅一气呵成的画卷,天人之色。
因此,胡不归看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上去吆喝了一下,道:「喂,你刚才撞了我一下!」我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甲虫,那只小甲虫已经被撞了个稀巴烂,含怒道:「你撞死了我的爱虫,怎么赔我?」
那男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眼睛转了过来,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这个男子的五官长得或者平常,一双眉毛却是英挺漂亮之极,眉浓而乌黑,眉型干净如两道远山,透着着一种睿智。
二哥本来已经把头转过去了,我一闹,他又转过头来。那年轻的男子立时转换了脸上的不耐,于是冲我长长作了一揖,起身打开摺扇潇洒地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撞了你,是我胡不归的不是。」
也许我说第一眼见到的人是紫式微,那是错误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的应该是胡不归,我挑了挑眉道:「那你马马虎虎,赔我一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银子?!」胡不归失声叫道,刚才那潇洒之态陡然尽失。他拼命地摇着扇子,挡着嘴低声道:「小哥,你看我穿的,破衣烂衫,哪里能掏得出一百两银子。」
我指着他的衣衫,笑嘻嘻地道:「你这麻衫看似破烂,却是江湖第一兵器手成东来所造。里面所嵌的金丝陨石,令此衫刀枪不入,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珍品。你这双破鞋子,面子虽破,但可以看出里面是用裘皮、千狐之腋做成的一双鞋里子,没有千金,百金也是有的。」
胡不归的扇子摇得上下翻飞,上下打量着我,嘴里低低叫苦,喃喃地道:「出门不吉,出门不吉,碰上一个当铺的朝奉。」
胡不归收起摺扇,摆出讨价还价的架式:「只是你这只不过是只小甲虫,要不了区区一纹钱,哪里又值一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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