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杀死亚伯的故事。”
“啊哈,我们人类的第一宗谋杀案。很抱歉,我是无神论者,比起圣经,我更信奉达尔文的进化论。”罗廉扯着嘴笑了起来,“上帝在该隐的心中种下了杀念,他没有平等地对待该隐和亚伯,只是因为他永远都不会做错,所以该隐必须背负一切惩罚。”
菲尔特浅笑道,“我们的d博士似乎对宗教没有好感。”
“所以,你不如和我讲一个非宗教的故事,我现在无聊得要死。”
“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
罗廉撑着自己的脑袋,想了想,“你活了那么久,总有什么让你到现在还记得的故事吧?”
将书阖上,菲尔特紧贴着椅背,仰着脑袋,“让我想一想……”
“可别想到睡着了。”
“从前有一个年轻的男子,他……充满理想,是一个天才型的人物,26岁从麻省理工拿到流体物理学的博士学位,他本来可以进入什么高科技研究所或者自己开一家公司,前程似锦,娶一个漂亮的女子,儿孙满堂,老到走不动的时候睡死在摇椅上……但是他选择进入了fbi的特别任务机构,开始调查有关吸血鬼的案件。和他搭档的血族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总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经常将他置身于危险的地方,以吓唬他来取乐。有一次,那个年轻人被关在了冰库里,而他的搭档只顾着追赶那起案子的嫌疑人。血族之间的较量远比去营救一个普通人来要有趣的多。当那个血族想起自己的搭档时,可怜的年轻人在冰库里被活活冻死了。他抱着他,他记得他的温度,那不应该是这样冰冷的。那是他范的第一个错误,他忘记了自己的搭档是一个普通人类,他忘记他的体温是三十六度七,他忘记了就算那个男孩儿总是很坚强的样子其实真的很脆弱。他很想温暖那名探员,很可惜,他没有人类的温度。”菲尔特侧过头来,表情依旧平静,“故事说完了。”
“1926年你加入fbi的第一个搭档,恩林? 波希。”罗廉看向他,眼中没有同情或者悲伤,那是菲尔特的故事,属于过去。
“我没有想到除了我之外,还有人会记得他。”菲尔特笑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我的记忆力很好,看过一遍的文档可以一字不漏地记下来。”罗廉伸了一个懒腰,“做你的搭档是一种荣幸。”
“哦?”
“比如说我把,在我死了两三百年之后,所有人都忘记我了,你还会记得我不是吗?就像记住恩林一样。”
此时,飞机已经开始下降,罗廉从小窗外可以看见纽约的灯火闪耀。
“夜晚的大地比星空更闪耀啊。”
菲尔特将那本圣经反过来,背面写着“恩林?波希 1926”。
罗廉提着行李包和菲尔特走出机场,刚走到门口,便看见一台新款法拉利跑车停在门口,司机正在朝他们招手。
“嗨,好久不见了,菲尔特!”
罗廉看了看自己的搭档,“你认识?”
“阿尔法?洛,有名的生物科技公司flourish的董事长。”菲尔特很自然地上前拉开车门。
“同时也是血族。”罗廉也跟着坐了进去。很多血族都投身于商界,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谁说吸血鬼就该白天躲在地下室里,夜晚靠写画漫画挣钱。他们身处普通人类的主流社会中,自然也会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来适应这个社会。
阿尔法回过头来,细细打量着罗廉,朝菲尔特挤了挤眼睛,“没想到d博士这么年轻。你发明的液体银弹可是让我们这些夜间生物吃尽了苦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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