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内心的,唐纳德对欧洲三大电影节那种所谓的“追求艺术”有些不以为意,尤其是前些年,这种心态已经出现极端化的倾向,反映出来就是极力推崇剑走偏锋的独立电影,对思想正统、乐观积极的所谓“学院派”电影却是不加掩饰的贬低------哪怕后者无论是受众还是对社会的促进作用都超过前者。
唐纳德并不认为“政治正确”是一部电影的缺点,同样,商业x_i,ng与艺术x_i,ng也并不是反义词。
在同期的中国导演中,郑是他比较欣赏的一个,虽然他对他在作品中执着地表现自己祖国贫穷落后的做法并不十分赞同,但从几次在奥斯卡与郑的接触中,他能肯定他并不是他本以为的愤世嫉俗的人。抛开题材不论,郑的导演技巧与鲜明的电影风格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他能两次入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也的确说明了他的实力。他们私下关系不错,郑想把他的一个学生送去美国戏剧学院,还是他给时任院长写的推荐信。
这次的《南山》据说仍旧是郑最擅长的农村题材,主角却不是他惯用的女演员宋,而是一个美国戏剧学院的在校学生。
他听说过那个姓霍布斯的演员,他似乎是今年奥斯卡的新科影帝卡尔·凯斯特纳的爱徒,获得过托尼奖,还演了派拉蒙明年的冲奥电影。应该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他想,撇开了一切杂念,专心致志欣赏电影。
南山的英文译名是《noah》,据说是男主角的名字,对郑为什么起这样一个名字唐纳德其实非常好奇,当然,保持好奇心也有助于电影的观看。开场是几个空镜头,仍旧保持了郑的一贯水准:他是摄影师出身,抛开内容不论只看景色也是一种享受,单论美学造诣,郑的确非常出色。
一阵自行车的响铃声过后,他终于看到了男主角:起先只是一个远景,随着铃声不断拉近,直到最后一个特写:他穿着简单的t恤与牛仔裤,戴着墨镜,挡住了大半脸孔,他抬头眺望了一圈眼前的景色,摘下墨镜,轻轻勾起唇角------
唐纳德的下巴下意识地后缩,他抓住椅子的把手,难以置信自己刚刚的反应:
这个少年在银幕上轻笑的时候,那种滔滔江海般肆意汹涌的灵气几乎要穿透银幕而出,令他在银幕之外被一瞬间摄住心神:如果要形容,就像是马其顿的少年君王挥舞长矛攻城略地,十万兵士奔散溃逃,自此帝国溃灭,神灵永散,臣民无不跪服在他身前,高呼大帝!
这个少年不止有天赋:假以时日,只要他的灵气能被时间与经验细心雕琢,他会是名留史册的伟大演员,哪怕只看了这个少年一眼,他也本能地坚信这一点。
唐纳德对沈乔的直观感受来自我第一次被周迅惊艳,《风声》里穿着白睡衣推开门,那种灵气真的是瞬间扼住人心神,我形容起来比较词穷,能明白我那种感觉就好了。
给沈乔的私设要更加波澜壮阔一些,一个是少年英雄的势不可挡,一个是美人一笑的倾国倾城,一个是滔天巨浪,一个是潺潺清泉。
第六十四章 :
后来的电影,唐纳德的目光始终舍不得从noah身上挪开。
他阅片无数,分得清本色出演与表演的区别,这个少年所自带的戏剧张力绝不是新人演员能拥有的,可他的表演又那么浑然天成,挑不出半点做作的痕迹。
他灵动得让人窒息,明朗到有一种侵略x_i,ng,对情感的把控却异常j-i,ng准,完全不逊于在表现派上浸 y- in 多年的高手。
这明明是他第一次看这部电影,他应该关注的不仅仅只是其中一个演员的表演,可他真的无法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是电影在整体上的失衡,可这样的失误郑怎么会犯?
幸好郑一贯擅长的叙事能力仍旧出色,他仍旧能跟着情节走。他看到了noah对乡村风光的好奇,少年少女间隐而不发的暧昧,老辈固守的传统与孩子追求自由的冲突与那一场无与伦比的烟火,可最吸引他目光的仍旧是男主角。
他同这个小村庄格格不入,那种纯粹又如出一辙,只是随着剧情的发展,唐纳德还是渐渐感受到了不同:他会情不自禁蹦出英语,不为钱财斤斤计较,对农人为生计的辛苦也一无所知,得益于他始终将目光集中在演员身上,唐纳德敏锐地发现,他的眼神隐隐有了些混杂着悲哀的疏离,不再是先前的全无杂质。
作为一部文艺电影,《南山》的叙事并没有流于碎片化,相反,它的情节张弛有度,搭配上如诗如画的美景,以商业电影的标准来衡量,也无疑是合格的。即便主演不那么出色,电影的完整x_i,ng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唐纳德当然也看过以主角为灵魂人物的电影,但那些电影中主角始终为电影服务,如果看完一部电影只注意到主角,那他看的不是电影,是个人秀。
个人秀电影往往出自导演技法的不到火候,但这种解释怎么可能用在郑的电影里?
郑获得过金熊奖与金狮奖,两次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他的导演技巧在《南山》中根本没办法挑出具体的毛病。那原因是什么?
剧情已经进展到尾声,noah即将离开村庄,那个女孩来车站送别他,她问他:“你会回来吗?”
他摇摇头,缓慢而坚定地说:“不会了。”
他不属于这里,他是一个旅客,而不是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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