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孟高远说到“梦魇之根”,仇乐和脸色大变:“什么‘梦魇之根’?我怎么会有那种传说中的东西?你误会了吧?”
“哼,仇乐和,你觉得你现在还有隐瞒的必要吗?你们仇家老祖强行突破地仙境界,走火入魔的事情,我们孟家早就知道了。”
“本来,我们孟家还想着让你们仇家多存在几年。可是谁知道你们却不安安分分接受命运的安排,非要出来瞎折腾。这不是找死憋的慌吗?”
“还好,你仇乐和的运气不错,‘梦魇之根’这种传说中的东西,都能找得到。呵呵,可惜的是,最终还是便宜了我孟家。你说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最后,我想了想,我们两家怎么说也是多年的至交了,而且,你仇公子又为我孟家立下如此大功,我决定,今天就给你留个全尸。不过,你放心,我会把和你有关的一切都丢进天陷之泽里面。哈哈……”孟高远越说越是开心,越想越是兴奋,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孟高远,你就那么吃定我了,我们争斗了这么多年,你哪次赢过我。”仇乐和强行逼迫自己静下心来。因为,冲动解决不了事情。还会让自己因为冲动昏了头脑,葬送逃离的机会。
“是吗?我是没有赢过你,可是我没有觉得遗憾呢?比如,你那美貌的未婚妻,谢如焉,如今好像是我的未婚妻了。比如,器云阁的那柄上品灵器烈火剑,好像正是我用的这把诶。”
“对了,提到烈火剑,又让我想起一件事情。这丁忠,之前好像就是你最要好的兄弟吧。你不知道,当时,丁忠带着烈火剑来投靠我的时候,我简直都惊讶了。苍天啊,大地啊,某些人这是作的什么孽啊,连最要好的兄弟,最忠诚的属下,最倚重的左膀右臂都能够背叛他。甚至是连人都不做,偏要来我身边做一条狗。你说这是不是很快意的事情?”
“说来,你资质是比我好,修为是比我高。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我想得到的东西,我全部都得到了,你呢?哈哈……”孟高远疯狂地大声笑起来,笑声有些肆意,有些狂放,更多的却是得意。
“仇乐和,现在你想想,原本是你的女人,如今,却要在我的身下宛转承欢;原本是你最终爱的武器,花费重金从器云阁买了回去,如今却在我的手中,而且,还要用它来杀了你;原本是你的兄弟,左膀右臂,如今却在我身边做狗,我让他向东,他不敢向西,我让他打狗,他不敢撵鸡。”
“但是,到现在,我才突然间想起来,我还真的就没有赢过你。唉,我的人生真的是悲催啊。”孟高远摇头晃脑,不胜感慨。
“那个,谁来着,哦,丁忠,见了老兄弟,不出来打个招呼,也顺便学声狗叫,让少爷我听听。少爷我最近好这口。”孟高远淡淡地说道。
一个面无表情,如丧考妣的中年汉子,麻木地从孟高远身后走出来,“扑通”一声,跪在孟高远面前。“汪汪”地叫了两声。然后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看着仇乐和,一句话也不说。但他眼睛里射出来的凶光,那股子噬血,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对仇乐和的恨意。
“丁兄,别的话,我不多说。如果你想要我仇乐和的命,尽管拿去就是。但,那件事情,绝对不是我做的。我得到消息,赶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仇乐和看着丁忠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感觉自己的心头都在滴血。
丁忠是自己最好的兄弟,曾经一起游历的时候认识的,因为脾气相投,便引为知己。仇乐和虽然是云梦镇上一个小小的家族,但是毕竟是有着一定修炼资源。而丁忠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散修,修炼资源极度缺乏,所以,在修炼的路上,仇乐和没少给丁忠帮助。
游历结束后,仇乐和极力邀请丁忠到仇家,丁忠也知道,但凭自己,天赋又不是绝顶,这一辈子,达到合体期已是极限了,渡劫境界,他是想都不敢想。然而,在仇乐和的帮助下,他却硬生生的提升到了大乘初期。
丁忠是个感恩的人,所以,他欣然接受了仇乐和的邀请。在回归云梦镇仇家的时候,丁忠转回家乡带上了自己的妻子。
丁忠的妻子名叫秋梅,一个很大众化的名字,但是人却长的极漂亮。性格上温柔娴惠,具有典型的东方古典女性的美。很容易勾起男人占有的yù_wàng。
因为丁忠长仇乐和两岁,所以,仇乐和称秋梅为嫂子。当仇乐和第一眼看到秋梅的时候,也有短时间的怔神,尚且感叹道:“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丁忠和秋梅到仇家后,仇家也对丁忠的到来很是欢迎也很重视。一个家族的发展,不光是需要家族自身成员的发展,外部的新鲜血液也非常重要。而且,丁忠已是大乘初期,在仇家也算是高层战力了。
在离仇府不远的地方,给丁忠选择了座宅院,做为丁忠的府邸。因为秋梅有着一手好厨艺,所以,仇乐和没事经常去丁家蹭饭吃。所以,仇乐和和丁忠两人的关系,虽然不是亲兄弟,但却比亲兄弟还要亲。都能为彼此交出性命。
然而,变故很快就发生了。
一天,仇乐和因家族事务缠身,所以便请丁忠,帮押送一批货物前去秋风城。丁忠欣然前往。
然而,就在仇乐和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突然听手下禀报,丁府出事了。
仇乐和连忙丢下手中的事务,心急火燎的赶往丁府。丁忠不在家,如果丁府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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