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谨面上不由自主地浅笑,颜明玉像是发光体一样,不管到哪儿都能让空气变得明媚,看到她面上的笑容,心情也会变好,这位姑娘仿佛没有烦心事一般。
“坐好,回家喽!”
颜明玉空甩了一鞭,旺财飞快地跑了起来,扬起一片尘沙,还有小五欢快的笑声。
路过颜家时,恰好看到颜金氏在门口杀鸡放血,颜多福则在一边黑着脸,颜金氏不搭理他,将死鸡扔进滚水里烫了,麻利地褪毛,这几日吃得好睡得好,她全身都有劲儿,照镜子时发现自己还年轻了不少,颜金氏信心更足了,她肯定能生儿子。
不过三日一只鸡是必须吃的,还得让颜多福吃七里香,女儿说了那玩意儿大补,颜金氏深信不疑。
“娘,猪脚炖黄豆!”
颜明玉扔了只猪脚到盆里,黑脸的颜多福登时眉开眼笑,心情大好,他的气色也比从前好多了,脸上不再干瘦,看着精神了不少。
“让小五等着,我把鸡处理干净了,带一半回去吃。”
颜金氏开心笑着,现在的日子连吸口气都是甜的,她做梦都想不到死前还能过上这等好日子,要是再生个儿子,她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拿什么拿,自家都不够吃。”颜多福又黑脸了,统共也才一只鸡,拿走了他吃啥?
颜明玉才不理这铁公鸡,让小五下车,还故意说:“娘,鸡爪子和鸡翅膀都给我啊。”
“晓得,多的给你们,娘和你爹吃不完,还有猪脚呢。”
颜金氏也不理面如锅底的颜多福,鸡是她养的,她想给谁就给谁,她可是马上就能生儿子的,女儿又是神仙的徒弟,村里谁有她腰板硬?
颜明玉拿了块桃酥,塞进了颜多福嘴里,又给颜金氏也塞了块,这才赶车回家了,她得去弄个烧烤架子,这东西得常备着,万物皆可烤嘛!
此时,沈清风在家里接待客人,正是贵公子主仆三人,他们到了雁回村后,本打算找户比较富裕的人家借宿,却遇上了沈清风,沈清风主动搭讪,贵公子见他说话斯文,还是私塾先生,好感大增,便去沈家借宿了。
沈家虽然地方不大,可收拾得干净敞亮,贵公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现在他却有些不耐烦了,沈清风说话总掉书袋子,竟是个又酸又木的书生,正是贵公子最不喜的那类人,他现在已经后悔了。
“公子贵姓?”沈清风神情恭敬。
他还是有几分见识的,这个年轻公子通身富贵,定然不是小户人家,女儿和萧谨已经没可能了,青阳城的那些富家公子女儿又瞧不上,他觉得这个贵公子还是很不错的,这才有意套近乎。
“姓杜,木土杜,沈先生,我出去转转。”
贵公子不耐烦到了极点,准备出去溜达一圈,刚才打听村里的猎户,这个姓沈的也不肯说,还说猎户粗鄙不堪,会污了他的眼,这说辞让贵公子也很不喜,猎户怎么就粗鄙了?
他恩公可不就是猎户,哼,这姓沈的自个不咋地,还瞧不起人,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我给杜公子带路?”沈清风十分殷勤,现实的窘迫击败了他的‘傲骨’,没有了十亩水田,家里连肉都吃不上了。
如果女儿能嫁给这位杜公子,他就算日日吃鸡都吃得起。
沈清风又冲沈刘氏使了个眼色,沈刘氏心领神会,去屋里叫女儿了,她对贵公子也是十分满意的,就是身子单薄了些,但除了这一点外,其他样样都好。
“不劳烦沈先生了。”
贵公子强忍不耐,朝门外走去,沈清风还想跟上来,门板一样的石头挡住了他,“公子说了不劳烦。”
这个教书先生脑子真不咋地,连人话都听不懂,比他还笨。
沈清风干笑了几声,不敢再跟着了,心里也有些恼,但他现在没资格傲,饭都快吃不起了。
沈刘氏领着沈婉仪出来了,沈婉仪被禁足到现在,只能在院子里转转,一出来就看到了贵气逼人的贵公子,不由脸上一热,赶紧低下头,眼角却偷偷瞄着,心里像小鹿一样乱蹦。
她很快便明白了父母的用心,并不排斥,萧谨那儿还不知道什么结果,这个杜公子模样好,又有钱,她还是中意的。
“杜公子。”
沈婉仪怯生生地行了福礼,倒是有模有样,这是她看城里的大家小姐学来的,村里只有她会行这样的福礼,沈婉仪娇羞垂下头,心里有些得意,她是与众不同的,杜公子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
贵公子微微皱眉,忍不住道:“你这福礼行得不对,还是别行了,山野乡村不讲究这个,不伦不类的看着别扭。”
真辣他的眼睛。
而且他向来看重的是相貌,而不是礼节。
礼节再标准,相貌不美有啥看头,他家里的姐妹们个个都像木头人一样,礼节挑不出一点毛病,可他都看厌了,还是民间女子更有灵气些。
当然,除了这个姓沈的姑娘,看着比他府里的姐妹们还无趣些,他的姐妹至少还有美貌,这个沈姑娘连美貌都没有,真悲哀!
沈婉仪脸上血色刷地一下消失了,羞得无地自容,她引以为傲的礼仪竟是错的?
杜公子一定在笑话她吧?
可为什么青阳城的那些公子都夸她?
常三嘴角抽了抽,唉,公子就是太实诚了,总是不解女人心啊!
“今日多有叨扰,告辞!”
常三拽了贵公子就走,这家人司马昭之心,村口的狗都知道,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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