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基本就算是个死局了,如果说早就忘了,岂不是显得自己格外无情无义,但也不能说还记得,那不是上赶着找打吗。
唐无啸把纸团放在桌上,硬是凑到小媳妇身边,搂住他的腰道:“你不就是我妻,我当然要回来看你了,既然天天都能看见你,上哪儿忘去。”
水风作势又要打他,这回可就没这么容易打着了,唐无啸早就防着他这一手,直接把人搂得紧紧的,两只手都抬不起来。他贴着打翻了醋坛子的小媳妇的耳朵解释道:“耿家的小姐是几年前我奶奶喜欢,才想着让我把她娶了,帮我料理一下家事。后来我傻了,她家嫌弃我没用,就把婚给退了。我要是真跟她有什么,还敢带着你去吗?我就是让她看看,我娶了你有多好,乖,不生气了。”
唐无啸傻了的时候什么模样,水风自然很清楚,算算时间正好对得上。他是一个坦率的人,说清楚了也就不气耿小姐了。但是口红的事他还记得,当即道:“那口红呢?你脖子上沾着的,那是涂在女人嘴上的,你别跟我说是不小心碰到的。你说了喜欢我的,为什么还要去跟别人亲嘴?”
耿小姐是旧事,可口红印是新近沾回来的,是同他说过喜欢以后才沾回来的。这男人连遮掩的意思都没有过,根本不怕被自己看到。
大户人家的弯弯绕绕,水风一路上见过,也听人牙子说过。他说大户人家的少爷老爷,捧戏子逛青楼买丫头,都是常事,不过是逢场作戏四字。
果然,唐大少爷一张嘴就是这四个字,他道只是逢场作戏的,出门赴宴总要带个伴,随便带了一个,跟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
水风不懂,如果真的喜欢了,为什么又会和旁人作什么戏,他要喜欢只会喜欢一个人,不会再喜欢第二个了,与不喜欢的人唇齿相触,光是想想就让人作呕。
他挣开了男人的怀抱,不叫他说这些话来糊弄自己,咬牙道:“唐无啸,如果你喜欢和人家做戏,那就别招惹我!我告诉你我不愿意!我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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