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者们的理由是,元朝从来没有发布任何诏令明确规定四等人制度。他们的逻辑是,哪怕被人打了一耳光,但只要别人没有承认打你,那你就没有被打。
日本不公开承认南京大屠杀,大屠杀就不会存在?
米国现在没有出台种族歧视的政策,那是不是就没有种族歧视?
非得要蒙元皇帝专门下道诏书,诏书中写明谁是第一等谁是第四等,才算四等人制度存在?
蒙元统治者又不是白痴,干嘛非要明说四等人制度?难道想激发汉人和南人造反吗?
四等人制度是体现艾政治,经济,赋税,劳役,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等级制度,本身就是事实。还用得着明文宣布汉人是第四等?
一个宰相能提出杀光张、王、李、刘、赵汉族五大姓的朝代,大多数汉人被禁止取名、可能村子里有一堆人叫三八四九的朝代,你竟然告诉我四等人制度不存在?
…………
“千里兄真是智识过人啊,孤身入流民,劝解流民散去,真乃佳话也!”李洛在马上笑道。
马千里却眉头微锁,似乎对李洛的话充耳不闻,令李洛不由有点心生惭愧。
他知道,马致远是在想事情。
过了一会儿,忽然马致远勒马说道:“中正兄,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倘若中正兄答应,于在下而言那就是意外之喜。倘若不便应承,那也是应有之义,在下绝不敢怪罪。”
来了!
李洛也勒马,指着不远处的山坡,“千里兄,不如我们上去看看风景如何?”
马致远眼睛一亮,“不错,如此秋光,正是登高望远之时。”
李洛让众人在山坡下歇息,他和马致远一起登上山坡,向北瞭望大海高天。
如今时令已是秋末,山风微寒,草木萧瑟。两人看向山坡不远处一大片村庄,隐隐可见人影。
“千里兄,你的请求是让我善待百姓?”李洛望着村庄说道。
马致远点头,“中正兄真是明心见性。在下所求正是此事。在下虽然痴长几岁,却颇为敬佩中正兄……”
李洛摆手打断马致远的话,“千里兄不用再说了,我既然做了这镇守官,不说造福百姓,起码也要让他们日子好过一点。至于其他,我也是有心无力,爱莫能助了。”
马致远向李洛拱手作揖:“中正兄高义。在下就替宁海州的汉人百姓,先谢过你这位高丽官人了。”
在马致远看来,东国(高丽)之臣,比起蒙古官人当然要温和很多,起码不会那么野蛮残暴。倘若李洛是蒙古人或色目人,他也不会与李洛同行,,也无市镇。今晚只能在前面村庄过夜了。”马千里指着不远处的村庄。
那村庄约莫一两百户人家,坐落在山下河边,风景很是宜人,看上起还比较祥和。
李洛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这村中有没有蒙古保长?”
马千里回答:“这样的村子,保长必是有的,但未必是蒙古人,色目人也可能。”
李洛问:“就没有汉人保长吗?”
马千里摇头:“南方,还是有不少汉人保长的,北方就少了。至于这齐鲁之路,靠近大都,乃是腹里所在,不可能有汉人当保长。别说保长,甲主都当不上。”
元代,以二十户为一甲,又叫一村。以百户为一保,又叫一社。所谓元代村社制度,核心就是保甲。
村社制度的特点,是“集中居住,集中管理”,不允许百姓随意在某地自由建造房屋,而是集中在一社,便于甲主(社长)管理监督。
在中国历史上,这是从未有过的。
既然基层组织都有了村社制度和保甲长,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皇权下乡、元廷政府对基层的掌控力很强?
不是。
相反,元廷中央对底层百姓的掌控,非常松。
那这不是矛盾吗?也不是。
因为,元朝的村社制度,属于酬功制度,是用来安置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的退役老兵。
蒙古帝国征战几十年,当年很多立有战功的士兵年纪一大就要退役,又没有那么多官位给他们做,就以村社之主的位置安置他们。
同时也能监视管理汉人。可谓一举两得。
朝廷相当于把村社“分封”给保长甲主,类似业务承包,属于委托统治。每年的税粮科差,保长和甲主们负责上缴和征调。只要做到这点,其他的朝廷并不插手。
保长甲主,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只不过取代了以前的宗族势力而已。
所以,村社制度,带有鲜明的分封性质。保长甲主的位置不但可以世袭,甚至出现过保长死亡,令村民殉葬的事情。
元代人殉很普遍,就连一些蒙古保长,都能逼迫属下的汉人殉葬。也就是说,村社中的农民,并没有太多人身自由,属于半农奴。
那些认为元朝很自由的人,不知怎么想的。元朝史无前例的禁海,某些人还认为元朝很自由。
元代的很多黑历史,在清朝时被大肆删除。同为外来政权的清,当然不愿意让汉人知道元朝的那些恶心事。至于想要知道这些事,需要通过日,韩,越三国的史料佐证。总之,非常不友好。
可笑的是,元末农民起义时,不少起兵的,都是这些保长。他们也反元,不过是为了利益,忘记了自己是蒙古人。
这些愚蠢的人也不想想,朱元璋陈友谅等人能做大,是以反元为口号,有广大汉人支持。这些保长,怎么可能会得到汉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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