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春给周甜甜买了件棉袄,那头吴春玲也拿出来自己给周甜甜买的鞋。
那是一双红色的小羊皮短靴,里面是羊羔绒。
靴筒上缘微微翻出些里面雪白的绒毛来,衬着鲜红的靴子,格外好看。
“这是前阵子出门去浑江看见的,觉得好看就给甜甜买了。甜甜,快来试试。”
吴春玲招手,把周甜甜叫过来,不等周甜甜说什么呢,就一把将周甜甜抱起来坐到炕沿上。
然后脱了周甜甜原来的鞋,直接把这靴子给换上了。
活生生的周甜甜,在陈秀春和吴春玲面前,就成了木偶。
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新棉袄穿上了,新靴子也穿好了。
周甜甜满头黑线,这叫咋回事儿?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件大衣还多了双靴子?
这衣服和靴子她穿出去,那肯定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
可东岗就是个乡下,她穿的这么洋气时髦,真的好么?
“哎呀,妈,你快看咱甜甜,多好看啊。
还别说啊,弟妹这眼光真不错,靴子跟我买的棉袄还满相配的呢。
我就说咱甜甜长的好吧,这一打扮起来,比挂历上的那些孩子可俊多了。”
陈秀春高兴的扯着周甜甜左看右看,怎么看都好看。
“可不是,咱俩还真是够默契的。
我也看见了一件儿和这个差不多的棉袄,当时想买来着,后来又看好了这双靴子,就没买那棉袄。
这要是也买了回来,咱俩不就买重了么?”
吴春玲也笑,毕竟是多少年的妯娌了,哪怕是没有事先商议好,很多时候也有着惊人的默契。
“嗯,还别说啊,这一身真好看。你们这一个个的,都把甜甜当亲闺女一样打扮了。”
周老太太看着眼前这水灵灵花骨朵一样的小孙女,也是万分高兴。
在老太太眼里,小孙女穿啥都好看,这一身衣服和靴子颜色鲜艳款式也新颖,他家小孙女穿起来简直太好看了。
周甜甜觉得,她奶奶这话说的一点儿不假。
伯娘婶子们都没闺女,过不了打扮闺女的赢,所以就一个个目标都转向她了。
谁叫她是周家最小的女孩呢?这个年纪正是好打扮的时候,那不是逮着机会了就买?
衣服鞋子都已经买回来穿在身上了,周甜甜现在还能说啥?
矫情的再不要?伯娘婶子的一片心意呢,哪好让人家伤心?
“谢谢二伯娘,谢谢四婶,这衣服和靴子真好看,我很喜欢。”
周甜甜扬起甜甜的笑容来,欢天喜地的向伯娘和婶子道谢。
陈秀春和吴春玲忙活半天,不就为了周甜甜喜欢么?一听这话便笑开了花儿。
“喜欢就好,喜欢二伯娘以后再给你买。”
自家没个闺女,三个臭小子也越来越大,不打扮小侄女还能干啥?
她也就这点儿乐趣了,啥时候能抱上个孙女就好了,到时候她打扮孙女。
“大嫂,羡慕你啊,都抱孙子了,我们家永鹏还不知道啥时候能领个对象回来呢。”
想到孙女,陈秀春万分羡慕的跟徐氏说道。
徐氏一听就笑了,“那你着啥急啊?
永鹏在组织上干的那么好,受领导重视,这才两年就连着提干,往后前程错不了。
咱永鹏长的好,又这么有能力,保不齐哪天就让领导家的闺女给看上了呢,你还愁着他娶媳妇?
你啊,就等着抱孙子吧。”
“还有永杰,这都考上大学成大学生了,你等他四年毕业有了工作,那媳妇还不容易找么?”
周永杰是周家第一个大学生,那可是整个儿周家的骄傲呢。
“大嫂、二嫂,你俩就别在这互相捧了,你们两家的孩子都挺出息,你们再熬几年也就抱上孙子了。
你看看我们家那俩,成天皮的要命,书不好好念,这一天天让他俩烦死了。”吴春玲提起自家那俩儿子就头疼。
永成十五永新十二,正是男孩子最淘最叛逆的时候,那是真难管,她这一天不为了别的犯愁,就愁俩儿子。
“来,甜甜,让四婶抱抱。
你说我要是有甜甜这么个可心的闺女该多好?一天天看着自家花一般的闺女,啥都不干心情也好啊。”
这话里,对亲儿子的嫌弃简直溢于言表了。
那头正跟永民说话的永成永新俩人,躺枪已然成习惯,早就见怪不怪了。
二人脸皮厚的很,一点儿也不在乎,依旧跟永民聊的火热。
那头徐氏妯娌几个见面,有无数的话说,这头周甜甜赶紧把棉袄和靴子都脱下来放好。
“奶,帮我把衣服和靴子都放起来吧,留着过年穿。”
这年月的人都是如此,新衣服要留着过年。
这要是大人的话,新衣服也就是逢年过节或者出门办事穿一穿,平时根本就不舍得。
要不然怎么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说法呢?
“别留着过年穿,这时候天冷了,你这来回去上学啥的冷,那呢子大衣也不暖和,往后就穿新棉袄。
你个小娃长的快,新衣服不穿留着,到最后小了不能穿,还不知道便宜谁呢。”那头正聊天的陈秀春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对,对,该穿就穿啊,穿旧了我和你二伯娘再给买,可别舍不得。”吴春玲也接话。
得,这一个个都赶上高丽吃狗肉了是吧,好东西不过宿是咋地?
周甜甜微囧,也难怪原书里女配的性格有些骄纵,全都是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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