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显。
金色的光束从厚重的云层中穿过,渐渐披满大地。
浑浊的水域里,浮起太阳的影子,阴冷被驱散,不知名的小兽结伴同行,外出觅食。
城市破败后,除了有如山岭一般规整的现代化建筑,其他的,与荒凉的野外没有什么区别。
森白的骸骨,剥落的墙壁,生锈的金属,与……正在腐臭的肉块,皆为醒目的标志。
幸存者聚集地已经不远了。
外出。行路向来不分昼夜,睡觉也大多是在车上。
王徒最厌恶的,还是要属蚊子。
这些似乎永远也不会灭绝的小家伙,对自然界没有丝毫的价值,反而由于末世环境,变得起。
“别,别开枪——”
举手,投降,抖干净灰尘。
原来是两个短发男子,约二十来岁的样子。
他们穿着拾荒者里最常见的黑色皮衣,浑身脏兮兮。
面容憔悴,一脸的恐慌与无奈。
武器丢在一旁,是一把手枪和一支长管土枪。
劫匪,什么时候都不缺,特别是赶上乱世时,着。
本以为蹲了几个从其他地方流浪来的绵羊,哪里能想到,居然遇到了饿狼。
连冲锋枪都有,真是啃到硬骨头了。
而且,他们藏得那么严密,都会被发现。
看来这几个人,非同一般。
孙秋枫发觉身后异状,连忙折回来,又惊又惧,抽出皮带和鞋带,利索地将两人捆绑。
汽车兵则捡起散落的武器,仔细检查。
“长官,枪里没子弹。”
“哦?”王徒挑了挑眉。
拿着没子弹的枪出来劫道,看来只是为了吓唬人。
谁傻谁上当。
“大哥,误会,误会呀……”
其中一个年轻人哀嚎求饶,“我们……没恶意,也没杀过人,见天的饿肚子,子弹……都用来打猎了!”
他苦着脸解释,生怕王徒一言不合就开枪。
“照这么说,你们只是在跟我藏猫猫?”王徒微笑反问。
他收起了枪,饶有兴致地背起手,存心调侃道:“不好意思,打断了你们的游戏。”
另一个长得高点的年轻人瞅着王徒的表情,吓得浑身一哆嗦。
他立马给同伴一巴掌,转过头,矮着身子道:“错了,真的错了,是我俩有眼不识泰山,求求您饶了我们!”
他俩栽了跟头,只担心自己的命,认出王徒是几人中的头,希望他能给个机会。
王徒没打算杀他俩,但想问点有用的情报,于是刻意冷声道:“小伙子,认识我这么幸运的事都让你们赶上了,看来祖上积了不少阴德。”
听到这话,高个年轻人直接就给跪了。
喜欢我的红警我的兵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