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夏天,bei京是世界的焦点,每个中国人都在热烈而亢奋的情绪中,苦逼调查记者孟串儿正在跟一家港股上市的纸业公司死磕。
调查记者是个特殊的群体,什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什么无冕之王那都是外行人看热闹的时候说的,总结起来这个职业就俩字:“苦逼”,如果再多加俩字:“苦逼朝天”。
跟柯南的追求是一样的,真相只有一个,但没柯南那个脑子,了整整四个小时,没休息,没上厕所,没抽烟,一口气看完了。合上书脑袋里都是木的,再看眼前的世界与人流都无法恢复真实,情绪和思绪都被这个作者拽走了。
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这个于小山到底是谁?也他太牛逼了,他描述的江湖、热血、情义、生死、爱情,都似乎与她有关,还有他的生活、灵魂与感悟,以及那里面的一切,句句都能戳进她的心里,而且在她心里的每一个旮旯胡同撒点炸药,以至于处处爆点,爆得她心里破破糟糟的,莫名的忧伤。
之前的孟串儿,挺傲的,高中的时候喜欢王菲,绝对的偶像,同桌是个特别天真的丫头,经常仰脸问她:“桌儿,你这么喜欢王菲为啥不给她写信呢?你文采那么好,她要看到也应该会喜欢你。”
真是被她的天真感动得笑掉大牙:“你以为我是谁?身份不对等的时候王菲怎么会瞧我哪怕任何一眼?她瞧都不瞧我凭啥写信给她?”
这就是她,年轻的时候追星都能保持理智,在她心里喜欢或崇拜一个人可以,但一定要在可以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张开嘴,否则免谈。
除了书名过于矫情,这本书在她当时的心里绝对满分,当然很多年之后孟串儿才知道这书有个别名春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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