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林夕就去了杨氏餐厅,杨小杰知道林夕在这座城市后,经常在这座城市,两个人才得以碰面。
杨小杰听林夕说明了来意后,问:“你想让我怎么帮秦力?”
是了,只要林夕愿意,杨小杰可以选择任何一个。
林夕思考了下,如果让秦力来代理杨氏餐厅,确实可以更快,更稳的做这门子生意,但技术,运营,都是杨小杰负责的,秦力提升不会太大,不如让杨小杰指点秦力一下,当然,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让杨小杰把实底全给交代了,毕竟人家还要吃这碗饭,他不能仗势欺人的。
林夕说:“要不你和秦力吃个饭,大概指点他一下,但不用交代太多,我想让他经历些挫折,太平顺了不好。”
杨小杰听明白了林夕的言外之意,他对林夕的印象更好了,以林夕的身份地位,可以胁迫自己干任何事情,但他没有。
普通富二代的嚣张跋扈,在林夕这里,没有表现出来分毫。
而且,林夕完全可以让秦力顺风顺水,扶摇直上,但他却选择让秦力自己来,不帮助太多。
杨小杰遵从林夕的意思,说是这几天就和秦力吃顿饭,交流一下。
林夕离开杨氏餐厅后,在门口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孩,柔顺的披肩发,如同瀑布般垂在身后,周身弥漫着纯洁,不俗的气息。
同时,还让林夕有种眼熟的感觉。
林夕好奇的走了过去,女孩则是抬着头,望向杨氏餐厅,似乎在憧憬着什么,根本没注意到林夕的靠近。
近距离一看,林夕认出来了,这是自己的高中同学,翟晓凡。
林夕陷入了回忆之中。
翟晓凡是林夕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林夕正是少年,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便把这份暗恋,藏在了心中,直到毕业,天各一方。
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林夕的心跳加快,时隔多年,这种感觉仍然没有消失。
林夕记得,翟晓凡上学时候,成绩不是太理想,她每天都会买许多教做菜的小本子,在课堂上偷看,为此老师还批评了她好几次,讽刺她以后是不是就想做一个家庭妇女,每天只会做饭啊?
后来,同学们还背地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翟主妇。
“嗯?林夕?”
翟晓凡的提问,把林夕从思绪拉回了现实。
林夕抬起头,对翟晓凡笑了下,同时点了点头,老同学见面,都很激动,林夕提议去杨氏餐厅吃点东西,翟晓凡拒绝了,她笑着自嘲道:“你忘记我是翟主妇了啊?怎么,不相信我的手艺?”
林夕连忙说没有,他还记得,翟晓凡最喜欢的,就是做饭,每周末都要约同学们,去她家里尝她的手艺,有次翟晓凡约到自己,他害羞的没敢去,手机都关了。
现在想想,
那时候真可爱。
此刻的林夕,自然是成熟了许多,他笑着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正好尝一下你的手艺。”
回去的路上,翟晓凡精挑细选的食材,她告诉林夕,高中毕业后,去厨师学校学了一年多,现在厨艺更有长进。
来到翟晓凡家里,她开心的把林夕带到厨房,让他帮忙洗菜什么的,翟晓凡做饭是种艺术,一丝不苟,甚至切菜,都特别有讲究。
林夕帮忙的闲暇时间,参观了下翟晓凡的家,发现她的卧室里,几乎摆满了菜谱,连墙上贴的海报,都是美食。
可见翟晓凡对厨艺的热爱,非但没有减退,还比之前更加强烈了。
“林夕,去接一大杯矿泉水吧,米饭要用矿泉水蒸,才不会失掉它原有的美味。”翟晓凡喊了声。
林夕答应了下,拿起来一个大杯子,接了满满的一杯矿泉水,往厨房里面走去。
林夕把矿泉水递给了翟晓凡,疑惑的问:“翟晓凡,我觉得你脑子很聪明,那会儿你天天看这些菜谱,只是考试前看一眼课本,但所有成绩都是合格的,你为什么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指不定现在,你都上一个好的大学,有更光明的前途了呢。”
翟晓凡把米倒进锅里,又把矿泉水给倒了进去,她笑着说:“我觉得吧,人活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干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否则大家怎么,你也怎么,岂不是很没意思,更对不起自己的灵魂吗?”
翟晓凡把锅盖盖上,说:“每个人生来都有独特的价值,我喜欢做饭,对美食特别有感觉,而且研究起来,孜孜不倦,永远不会累,你非要我去学习,成绩上或许可以看得过去,毕业后,也或许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那些,都是给别人看的,正如鞋穿在脚上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
翟晓凡笑了下,说:“你觉得呢?林夕。”
林夕沉默了片刻后,很赞同的点了点头。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为了体面,而去勉强自己干一份不喜欢的工作,匆忙几十年,又有什么意思?
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因为人生,没有回头路,你每度过一秒,都会少一秒,为什么不为自己而活呢?
林夕笑了下,说:“你讲的很对。”
两个人忙了一番后,做出了好几道菜,当然,主要都是翟晓凡给做的,林夕只不过是打了个下手。
两个人把可口的饭菜摆在桌子上,林夕搓着手,开玩笑道:“那我要品食了哦,翟大厨师。”
翟晓凡笑着配合道:“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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