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没有人民币,但也是需要钱的。这几日在山林穿梭,没吃好没睡好,衣服也破烂不堪,还浑身汗味儿,是以他得找点钱去搞一身新装备。
然而站在步知舞附近的众弟子听闻秦歌此言,俱是两眼大瞪,觉得很不可思议,暗叹秦歌真是语出惊人。
步知舞是何等存在?她可是玄玉剑仙的关门弟子!在玄剑道宗,就连那些平常高高在上的长老们都得低声下气的跟她说话,秦歌这山野小子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居然还想跟步知舞做朋友,甚至还找她借钱!
话说他配么?
当然,秦歌做为一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青年,肯定是没有这类有关贫贱高低的思想。在秦歌眼中,眼前这些就是所谓的“古人”,或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是超越了地球人,但在思想方面却是要落后很多。
而秦歌来到这个世界后,在山上一待就是整整十六年,现在下山看到繁华世界,还见到很多人,自是有心结交几个朋友。
他前世就渴望自己能有朋友,但因为身份关系,所以他没有结交朋友,今世有了新的人生,他想弥补前世的遗憾。
相处这几天,他觉得步知舞这个人还不错,虽然脾气有些不好,但也值得结交。
可在其他人看来,秦歌这就是在巴结步知舞,想跟步知舞套近乎。
如果说之前,王归顺装也要装出好脸色给秦歌看,但现在他却是一点也不给秦歌好脸色看,冷笑说道:“这位小兄弟,有些事你我心知肚明,说出来也不好听,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所谓朋友,并不是每个人都配有的。”
人群中又有一个跟王归顺一伙的弟子说道:“就是,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德行,一副寒酸相,山野村夫,还想跟知舞师姐做朋友?你连舔知舞师姐的鞋底都没资格!”
“知舞师姐怎会把你这种人当朋友?还想借钱,要知道被知舞师姐碰过的钱可是无价之宝,价值翻倍,你借的起么?”
“……”
秦歌是真的不明白,这些人为何会在这样一件事上大做文章,一个个还都是一副酸臭嘴脸,老子是找步知舞借钱,又没找你们借,都他妈在逼逼啥呢?
却就在众弟子对秦歌极尽嘲讽之能事的时候,步知舞将手伸进她挂在腰间的粉色小袋子里,问秦歌:“你要借多少?这些够吗?”
众弟子瞬时安静下去,都难以置信,没想到知舞师姐竟真的会理秦歌这样的山野小子,子桑师兄那么优秀,还百般讨好,知舞师姐都从未正眼看过子桑师兄一眼,秦歌这山野小子到底给知舞师姐灌了什么mí_hún汤?
步知舞从袋子里掏出一沓皱巴巴的银票递给秦歌,由此可见她并不爱惜钱财,都是很随意的揣进袋子里。
其实步知舞也搞不明白,这些师弟师妹们到底是在想什么,为何一个个都这样尖酸刻薄,而且面对他们,步知舞总有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好像大家都把她当成神仙供着,只有在面对秦歌的时候,她才会感到内心舒坦,才会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
秦歌也不客气,他也并未在意这些舔狗看他的眼光,伸手接过银票,洒然笑道:“这么多,看来你还是个小富婆啊,多出来的或许还能买不少药。”
“嗯。”步知舞点点头,听到秦歌说要买药,她心里有些小感动,虽然这家伙很讨人厌,但是很讲义气,微笑说道:“晚点记得要来找我,我等你。”
步知舞这句话听在众弟子耳中简直是如雷贯耳,俱是目瞪口呆,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步知舞。
晚点记得要来找我,我等你……实难相信,这样的话会从步知舞口中说出。
“说过的事,我一定会做到。”秦歌挥挥手,看了不远处那个木架一眼,转身潇洒离去,只留下在风中凌乱的王归顺等人。
王归顺盯着秦歌的背影咬咬牙,眼露凶光,对身旁一个身材消瘦的弟子使个眼色。
那身材消瘦的弟子露出了然之色,随后悄悄的消失在人群中。
“这山野小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想跟知舞师姐做朋友,而且还用知舞师姐的钱,给老子等着,待会儿要你好看!老子要替子桑师兄废了你!”
“知舞师姐跟子桑师兄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金童玉女,龙凤双娇,她注定是子桑师兄的女人!”
……
秦歌并不知道,已有麻烦悄悄的找上他。
此时秦歌正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虽说渝水镇没有大城市那样繁华,但在这清晨时分,街上也是人来人往,卖菜的和买菜的,还有很多卖小吃的摊子,到处都是吆喝声,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其实秦歌刚刚回去找步知舞借钱,也不仅仅是借钱,如果只是借钱,他也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借,他会把步知舞叫到一边再借,主要是因为剑灵儿感应到那恶魔之魂就在附近,并且在可以收集的范围之内,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收集成功,而且在吸收的过程中,秦歌也不能随意移动。
秦歌也仔细观察过,刚刚就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临时搭起来的木架,木架上有具被白布盖起来的尸体,那应该就是魔物的尸体。
“灵儿,怎么样?”
“主人,成功收集一道恶魔之魂,灵儿已经升到一级。”
秦歌心中一喜,“那你之前说的那什么‘魂斩’呢?”
剑灵儿:“主人,现在你闭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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