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班不科班是有着绝对的区别的,也许对于一般人来说,一节葱是切段还是切丝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对于一个厨师来说,影响很大,在什么时候,就该用什么样的处理方式,而他旁边的这个小姑娘,也许刀工不错,的确像是练过的,但绝对只是野路子。
虽说狗群买的那一碗面条的确比他们的好吃,可是,这也是他没有拿出真功夫的原因,一天要卖上一百多碗,甚至更多,他也没有那个心思在里面花太多的精力——从经济效益上来说,也没必要,但要比试,那就又不一样了。
将油拿来,随手扔进去几个花生米,在把花生米都炸的有些发黑的时候,再将其拣出,在这里,他故意卖弄了一下,在捞花生米的时候,没有用笊篱,也没有用勺子,而是用筷子,一个个挑了出来,就算是旁边不做家务的警校学生们,也知道这一手的难度,一个个喝起彩来。
郑晓兰的脸色难看了起来,最近她那傻姑娘不知开了哪门子窍,做饭突然好吃了起来,切起东西,也似模似样了起来,但和人家这一比,哪简直是天差地别啊!
“算了,就算不在这里开,大不了以后走远点,现在小宝小贝他们也大了,也不用守在家门口了。”
当初郑晓兰之所以在这个地方开店,一是离家近,第二也是因为两个孩子还小,虽然不到三岁,就把他们给送到了幼儿园,但平时也还有很多事情要照看,后来小宝小贝大了,她也在这里习惯了,现在想想,倒也不是非要守在这里不可。
郑晓兰没有想过不开店,虽说最近她经常腰酸背痛,但她却没想过在家歇,小宝小贝眼看就要上高中了,以后还要上大学,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她不能完全指望自己的女儿。
她正想着,突然听到一阵欢呼,再之后,就见王老丫一个漂亮的翻锅,就把锅中的鸡丁都倒在了碗里。那碗是他们原来用来装米线面条的,白底蓝花的大海碗,并不是用来盛菜的,但那鸡丁放在那里,就透着一份漂亮,郑晓兰自己,都有一种要去夹一口尝尝的冲动。再看那边的水若冰,正有些笨拙的往大海碗里盛——其实那动作也可以用流畅来形容的,但和王老丫一比,就是路边的野花,和高贵的兰草,郑晓兰吁了一口气,压抑住嘴边的叹息。
“现在,就请各位同学来评价了。”
王老丫单手背在后面,把自己的鸡丁送到前面,一群学生立刻拿筷子夹了起来。
“真好吃!”
“太好吃了!”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鸡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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