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北平,吃小吃,见燕王。是沈洁明朝之旅为自己定的三大任务,前两个任务已被她摆平了。沈洁对北平城的熟悉程度,比朱隶这个所谓的老北平强了若干倍,在逛北平的同时,好吃、好看、好玩的,也顺便都划拉回来,给出的评价却不高:土、落后、没意思。
是啊,北平真正的发展,是建都以后,特别是清朝以后,北平才真正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在的北平,还不如西安、太原繁华,当然更比不上大明朝目前的京都——南京。
第三个任务见燕王却让朱隶着实费了一番思量。沈洁属于那种穿上黄袍也不像太子的人,虽然沈洁自己买了几套衣服,朱隶又为她特意订做了两套,可是穿在沈洁的身上,怎么看都像借来的衣服,怎么穿也不舒服,研究了半天,朱隶弄明白了,气质,沈洁的气质太高傲了,不仅没有明朝女子低眉俯首的劲儿,而且还有一种天下人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王公大臣家的女儿还有个夫纲臣纲,沈洁什么纲都没有。可以想象,沈洁漂亮,时尚,博士研究生,有大好的前途和高薪的职位,是有资本睥睨天下,不过这样女子也基本上等于剩女了。
所以朱隶轻易不敢带她见燕王。
“你若胡说八道,你死了不要紧,我也得陪着你丢小命。”当沈洁提出要跟着朱隶一起陪朱高炽晨练,顺便见见燕王时,朱隶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我不会随便乱说的,我就是想知道,明朝未来的两个皇帝长什么样。”沈洁难得的言辞恳切。
“你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还不容易,我告诉你好了,实在不行我画给你看。”
“切,就你那画功?!我要亲眼看看。”
“不行。”
“不行也得行,你不带我去我自己去,我又不是不知道燕王府在那里。”
“燕王府在哪里谁都知道,但你进的去吗?”朱隶蔑视的看了一眼沈洁,放轻松靠在椅子里,懒懒地端起他的洞庭香。
依然是晚上七点新闻联播时间,朱隶没与沈洁谈论石油管道泄漏,却谈起了燕王府,看来新闻联播也有穿越的时候。
“怎么进不去,我就说我是朱隶的女朋友。”
朱隶一口茶喷了出去:“你什么?”
“我,我说,我是朱将军的女人,有事求见燕王爷。”沈洁的脸倏地红了,女朋友,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个词?倒不是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女朋友这个词,而是因为沈洁从来没有想过做谁的女朋友。
朱隶的目光充满:“我的女人,你的意思,我今天晚上不用走了?”
“去死吧!”沈洁抓起床上的枕头砸了过去。朱隶灵巧地跳起,闪身到门口:“你要见也可以,先跟小芸学学明朝的礼节。”
常常能看到,有些人跟文豪一样,文科超好,写起文章来妙笔生花,但数学奇差,去商场买东西,被商家唬得一愣一愣的,两个折扣就把他算晕了,买回来的东西,不仅没便宜,还可能贵了;还有些人做数学简直跟天才一样,脑子比电脑还快,可写封信都能狗屁不通。
在一个一方面是高智商,在另一方面却智商低的可怜。
沈洁就是这样的人。
在天体物理学方面,朱隶相信她至少可算得上半个专家。反正她那套理论一说出来,朱隶绝对找不到北,可是在学习礼仪方面,沈洁比白痴强不到哪去。
“少爷,为什么一定要沈姑娘学礼仪,她那样不是很好吗?”小芸教得已经失去了信心,却不敢明说,绕着弯子请朱隶收回成命。
“沈姑娘学的怎样了?”
“沈姑娘性格率真,不要用那些繁腐的礼节去约束她。”小丫头识过几天字吧,还跟我掉起书袋来了。
“我要带她进燕王府,不学会礼节怎么行。”
“去燕王府?奴婢也没有去过,要不,让奴婢陪着沈姑娘一起去?”
这倒是个好注意,有小芸在旁边提点着,沈洁再笨,模仿总是会的。
“一会进了燕王府,记住,尽量不要说话,小芸怎么做你怎么做,燕王问话我会替你回答。”
“好了,知道了,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更年期提前啊。”
靠,小芸还在一旁呢,朱隶瞪了沈洁一眼,沈洁捂着嘴一缩脖。
见面会还算顺利,在朱隶的精心策划下,两个重要人物王妃和燕王都有事匆匆一见就走了。但沈洁已经很满意了,她惊叹于王妃的美丽,更惊叹于王妃那种高贵的气质,让她第一次生出不敢小看的感觉,事后她曾跟朱隶感叹过:“原来帝王的气质,真能不用语言就征服他人。”
反倒燕王对沈洁的震动不是很大,可能是爱屋及乌,对于朱隶带来的女人,燕王并没有拿出他一贯的冷漠。
最让沈洁开心的是与朱高炽的见面,朱高炽还是个孩子,沈洁真有什么逾理之处朱高炽也不会在意,故而在教朱高炽打太极拳的时候,朱隶破例允许沈洁和小芸观摩,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个决定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沈洁看到朱高炽打的太极拳,实在忍不住笑了。
那实在不能称为太极拳。倒不是朱隶教得不到位,是朱高炽做的太不到位。就像一个胖猴子在模仿人。
朱高炽虽然没说什么,但微微红了脸,这么大的男孩子正是脸皮薄的时候,何况朱高炽刚学没几天,自己也知道动作很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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