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头有点晕,虽然突厥人的马酒度数不是很高,但是经不起这么多人狂灌自己。幸好狄知逊的酒量不差,帮他挡了几杯,不然肯定会躺着从颉利的大帐中出来。
草原游牧民族的庆祝方式很简单,放一把篝火,然后烤几只羊,跳跳舞,唱唱歌就完事了。李恪站在颉利王帐前举目远望,就见一丛丛的篝火给眼前的荒凉的草原带来了一丝的温暖,寒风中传来的欢快的歌声就像一首催眠曲给夜晚的草原带来了安详。突厥人在庆祝,他们为和谈的成功能够换回粮食高兴,因为他们太需要粮食和抗寒的衣物。
“没有一个人喜欢战争,只是生活所逼而已。不是谁天生就喜欢杀戮,就像婴儿的走路都是后天学会的一样。”李恪暗自道,“如果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没有自然灾害,这里的人该是无偶无虑的吧。”他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的思绪抛弃在脑海,然后举步朝里自己帐篷驻地不远的篝火旁走去。一边走一边在想颉利给自己举办的接风宴,虽然没有丝竹之声的歌舞助兴,但宴会上吃就是喝酒,然后就谈谈女人,从不谈政治的气氛倒是让李恪很喜欢这种方式。不像在大唐,什么事情都是在酒桌上,在女人的歌舞声中才能有定论,才能达成协议。
他走的很慢,身后的六五和刘七默默的跟着,就像是他的影子一样。从颉利王帐到篝火堆的这段路不是很长。所以,李恪将还沉浸在颉利大帐中的思绪拉到眼前的时候,看的是一群突厥女人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的场景。
女孩们岁数都不大,应该在十五六之间,但因为草原民族放牧的生活方式,他们显得非常的成熟,在她们的脸上很难看出半点幼稚之气。在这群女孩子中他特别注意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的穿着虽然跟其他的女孩子没有区别,但李恪明显在他脸上扑捉到了几分汉子女子所特有的文雅和恬静。李恪在看女孩的同时,女孩的也在看他,两人的目光相撞在一起,发了彼此对对方的注意又突然的分开。
李恪微微叹息了一声,悄悄的离开了篝火,朝左侧不远的小坡上走去。好久没有在夜晚时分独自散步了,小的时候他自己就喜欢看天上的星星,因为他们组成了不同的形状,让人们对它们有种莫名的崇拜。
“你在看什么?”半响,李恪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侧身,就看到刚才跟我对视的那个女孩出现了他的身边,他没有想到刘五和刘七会让阿史那云靠近自己,“看星星,夜晚的星星很美。”
“你就是大唐的汉王李恪吧?”女孩声音很甜,就像一股清泉流进了李恪的心里一样,让他不由的有注视了女孩片刻,方才道,“姑娘呢?”
女孩并没有因为他的注视而感到脸红或者羞愧,只是淡淡的避过了李恪的目光,“我叫阿史那云。”
“你的名字很好听,就像你的声音一样,让人觉得很亲切。”李恪笑道,然后在他自己的心里却有种慕名的惆怅,明天就要走了,今晚终究还是在这里遇到她了。难道这就是缘分,有缘无分的缘分?
“因为我们突厥人喜欢鹰,鹰喜欢蔚蓝的天空,所以父汗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想让母妃生个男孩。可是,事与愿违,生出来的却我。所以,他就给我取了云这个名字,虽然我不能成为草原的雄鹰,但希望我能成为草原雄鹰的归宿。”阿史那云若有所思的说道,她在说自己名字的故事的时候眼中流露出对往昔幸福的回忆。说完之后,又突然问李恪,“你很喜欢天空吗?夜晚有星星的天空。”
“喜欢,夜里很安静,我又很喜欢安静。所以,有星星的夜晚,我总是会看着他们的形状想一些古老的故事。”李恪淡淡的说道,然后他回忆起了穿越之前自己的童年。
“那你也喜欢鹰吧?”阿史那云期待的问道。
“没人愿意做猫头鹰而不想做喜欢搏击长空的雄鹰,也没有愿意像看门狗一样看着主人的眼色行事。但是很多时候,每个人都不得不违背自己初衷而坐自己不意愿的事情。”李恪说这句话的时候平静的脸上隐隐露出一股蔑视苍生的神态,“所以,喜欢鹰的人并一定会是真正的鹰,不喜欢狼的人也并不一定就是一条狗。”李恪说完这句话,似乎发现了自己对阿史那云太过严肃,随即微微一笑,“我喜欢我的亲卫想鹰一样高傲,像狼一样坚韧。”
阿史那云怔怔的看着李恪,他突然发现这个年轻的汉王殿下有着一种让自己为之痴狂的气质。他想到李恪的在突厥的种种举动,又想到了她听到的关于他的一些传说。她觉得他就像苍穹的雄鹰,矫健而又不凶残;他就像草原的狼王,坚韧而又不乏王者霸气。
阿史那云的沉默让李恪不知道说什么,他刚要决定离开,就言远处一行六七人朝自己所在方向走了过来。
刘五和刘七发现了走近的突厥人,突厥部的右贤王,颉利的儿子施罗德,“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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