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再自作多情一点。”
从厨房出来,新闻联播正好播完,程蔓回房间把笔记本挪到客厅,秦准在泡茶,瞥她一眼,笑了:“《罗马》?一起看吧。”
她白他一眼,也不解释是要写论文提纲,打开文档边打字边说:“不,这回看《行尸走肉》,你来不来?”
他勾了勾唇,不再逗她,泡好的茶汨汨倒入两只玻璃杯中,茶香随着雾气蒸腾而起,清冽四溢,杯底的茉莉花苞在滚烫的浅碧液体中舒展绽放,渐渐浮了上来,彷如一朵朵清丽小巧的芙蓉。她分神看着,接过他递过来的玻璃杯,视线撞进他的眼睛,在灯光下波光潋滟,她嘴角的弧度不受控制的向上扬了扬,他眨眨眼,探过身体吻了她一下。
他们拥有的,不是过去,而是现在与未来,而那些得失与之一相比,突然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虽然这个认知迟到了七年,但幸好,似乎还不晚。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评论想说点啥:
第一,关于更新慢。从xx追过来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我平时很忙,由于专业缘故要考很多证,要社会实践,现在还是苦逼的英语渣+考研党,生活重心完全不在网络上,写文完全是凭着股兴趣挤时间撑下来的,所以速度和频率实在没法儿保证,希望大家多多体谅。
第二,关于更新预告。呃这个其实我以前也写过,但我没办法办法保证一定能更新,后来觉得这种做法是在是对你们太不负责任,所以就没再采取这个做法。一般来说我是落了多少到时候再码回多少来弥补,加之这个文其实早已完结,完全是我龟毛发作后头重新大修,而当初写文的感觉其实早没了,所以我现在重新动笔,咳,还是有点压力,速度慢频率古怪我也明白,但这个文马上就要结了,大家稍微忍耐下吧,哈哈
☆、电话
隔天两人一起去了b市,秦准一下机就乘派来的专车处理公事去了,走前像老妈子一样不停叮嘱“不要乱走”“每小时给我一个电话”“过马路要看两边”诸如此类,完全把她当幼童看待,叫人又好气又好笑。人一走,程蔓也乐得和来接机的杜晓培混在一起。杜晓培开了车,途经红旗广场时,恰好看到有人在放白鸽,因国庆才过了不久,许多横幅彩带都没拆下,白玉拱桥铺着的红地毯一路延伸至广场中央,有霜鬓老人相携散步,也有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在放风筝。
杜晓培说:“前几天听一个校友说程观越回国了。”
程蔓愣了下,若有所思的笑了笑:“我知道。”
“你还跟他有联系啊?”杜晓培不赞同的鄙视她,“你都有秦师兄了,别吃着碗里惦记着锅里的啊。”
“瞎扯什么?!”程蔓瞪她一眼,低声说,“程叔去世后,我在楼下见到他的车了,不过他没看见我。”
杜晓培了解的唔一声,长长叹了口气:“说起来,他心里肯定也在后悔吧,子欲养而亲不待,想想就觉得苦逼。”
程蔓抿了抿唇,一下子竟不知说什么好。
车子停在边上,她意图转移话题,降下车窗,指着扑棱着翅膀斜飞的白鸽:“我记得今年劳动节的前一天,这里开演唱会,也放了很多鸽子,当时我就想,等人都散了,后勤部的工作量一定很大。”
“你好恶心!”杜晓培明显听懂了,嫌恶瞥她一眼,转而疑惑道:“五一的时候你不是回老家了吗,怎么知道的?”
程蔓笑了笑,没做声。她去美国前,曾与赵迁开诚布公的谈过一次。她至今还记得,他面上带着笑,眼里的暖意却渐渐冷了下去,一字一句说得明白:“程蔓,我喜欢你,不是对朋友的喜欢,是男人对女人的感觉,你懂不懂?你接受不了我,那我们以后也就不是朋友了,因为我没有办法面对你,更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你幸福了,而这幸福偏偏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他嘴上说得决绝,走的时候还是回了头看她,“我不会再等你,但如果有一天,你过得不好,希望你可以回来找我,指不定本少爷没找到更好的,就勉为其难的收了你。”
她心想,这个男人,喜欢她欣赏她,守护她关心她,却从没有勉强过她,连最后的放手都给她留了余地。这种有气度有风度的男人太稀罕了,值得更好的女孩去珍惜。
杜晓培告诉她,她已经辞去了原来的工作,进了一家出版社做文艺编辑。程蔓惊讶的叫起来:“你个学医的跑去做文艺编辑,脑子进水了?”
“去去,你懂什么?!”杜晓培怒了,朝她翻了个白眼,脸色不大好看的怏怏说,“老娘就是不想再给人看低了,说我仗着家里的关系横行霸道,所以随便投了几份简历,人出版社那叫个慧眼识明珠啊,面试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我!”
程蔓嗯了声:“一眼相中了你的皮相吧,人家心里想,这么漂亮的花瓶摆着多好看呀。”
杜晓培吹吹修得精致漂亮的指甲,媚眼一扫,毫不在意的说:“那又怎么样?第一印象多重要啊!这叫资本,你嫉妒不来的。”
程蔓不假思索,点头赞同,“上帝是公平的。”不过杜晓培会说出这么现实的话还是挺叫人奇怪的,她有些意外的向她看去,发现一个多月没见,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原本不施粉黛也照样红润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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