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序曲》.~
离歌,黎歌。
好似命中注定无法同亲人团聚一般,吟唱的就是那样哀怨凄凉的曲子,我不信命,命运却让我不得不相信。世人皆道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却像被蛛丝缠住的昆虫,越是可怜的想挣脱,越是被束缚住。我讨厌这名字,讨厌这块玉玦,但不知为何,明明可以将玉玦典当掉换口饭吃的我,却没这幺做。
他们都笑我,笑我是没爹没娘的野丫头。见着我皆是议论纷纷,一个劲儿地打量着我,又是指指点点,又是嫌恶迴避。我脾气倔,力气又出奇的大,见他们欺负的过分了,随手一挥就是一记棍子,够他们受的。
其实我也不晓得我的父母是谁,为什幺要抛弃我?有没有想要把我找回来?知不知道他们的女儿正在遭人欺侮、睥睨?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
这样的日子我不知过得多久,生活如此三餐不继,有时在那摊贩前绕个一两回,那小二也如见着瘟疫似,凶神恶煞的赶我走,我且逗留了一会儿,便又是满载而归,因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走一个银袋,对在街口苟且偷生的我,简直如家常便饭。
了无生趣的,时间的巨轮缓缓推着。初冬的瑞雪降了,寒梅在枝头上执着地开了,我望着那被鲜红点缀着的树梢,提醒着要如暗香疏影,忍辱负重,才能在百花皆凋之时,扬眉吐气、一枝独秀。
对声音敏感的我,不用一瞬便能察觉出雪靴踩踏在雪地上的声响。是一名书生打扮的男子,约莫不惑左右。有那幺一剎那我怔住了,因为来人实在似曾相识。
他仔细地打量着我,不过不是那种不屑的态度,而是很专注的、很真挚的。不知怎地,我对他瞬间有了好感,于是也毫不忌讳的直视他的双眼,那如鹰般锐利而又深邃的眼眸,任何人对上必然不寒而慄,但绝对不会是我。
须臾,或者像过了一辈子般的时间,他终于垂下了摆弄他鬍鬚的手,用正经八百的语气让我跟着他走。
很不幸的,那时候的我不过五、六岁,又在好奇心不断驱使下,就这幺乾脆地跟着他上了南山。
他让我叫他师父。
这便是漂泊街头一年的时光的终点,也是我的新人生的起点,我的新身分,江湖门派迢水派的第二个女弟子,黎歌。
我与师父就这幺相遇了,其实也就是个六岁女娃被个心怀不轨的叔叔给掳上南山的故事罢了。
喜欢繁华黎歌请大家收藏:(m.biquwen.com),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